Re: [活動] 柯文哲「民眾開講」週一晚上來到台南鳳
※ 引述《stefanie (stefanie)》之銘言:
: 老闆有抱怨一些事 包括原物料上漲跟政府強迫營業登記跟課1%免發票稅(就有跟
原物料上漲這幾年確實漲很多,特別是疫情期間,
除了民生必需物資,例如汽油食用油,蛋,瓦斯,這類會隨著供應量波動
只要物價一上漲,要下跌就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不過也不可能說換個黨執政就不會發生這問題,都開店做生意了,應該不至於那麼天真
除非台灣像日本或中國出現通貨緊縮,那就有可能降價,不過這時民眾就會換另種罵法
"強迫營業登記",個人推測應該不是指營登(這是基本中的基本),而是指食品業者登錄。
只要有賣吃的就一定要登錄,不管是小吃攤,雜貨店,
網購像pchome,或是好事多等等都要。
這個跟GHP,還有食品來源追溯追蹤系統一樣,都是自從台灣發生食安問題以後,
才開始嚴格要求的。
另外一啪的營業稅,應該是月核定營業額8~20萬內的小規模營業人。
上面兩點我是覺得,開店做生意這有什麼好唉的XD
要唉不然也唉個GH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或是店內消防安全,環保法規之類的,
看來是沒被要求過,根本過太爽
真的連這一兩千塊營業稅也不想繳的話,把店招撤了,營業場地規模縮小,也不請員工
其實也有可能真的就不用繳。
路邊攤不用繳稅就是因為要件大多有滿足,而且流動攤販要核定營業額有困難,
你說路邊攤生意很好要課稅,他輝說一個星期就只營業那一天你也沒他辦法,
國稅局沒那個人力追這種小攤販。
當然,商業登記跟食品業者登錄這種最基本的還是要申請,
不過不懂這些法規,完全都沒申請的人也是大有人在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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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格來講那叫專案臨時人員,還有一種叫做約聘/約僱人員
2.申請商業登記要有營業所在地,課稅要有稅籍登記,
用自家住所登記就會喪失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而且開店項目要符合使用土地分區。
去經發局申請商業登記,會順便送一份申請表到國稅局申請稅籍(無論有無繳稅)
3.每一家路邊攤的營業時間地點都不同,有的是每個禮拜每天都在不同地方擺攤,
要何時去哪裡盯哨?
4.台南市光有立案的商業登記家數就有14萬家(印象,實際數字我不確定),
這還是有實體店面的,沒立案的攤販更是恆河沙數
5.路邊攤做到要讓國稅局盯的想必月營業額絕對超過20萬對吧,
而超過20萬就要開發票。開發票.....? 路邊攤開發票?
我要是這家路邊攤,就休他個半年,或乾脆做環島餐車,你時間多你來盯啊
所以可不可以請你告訴我,有多少路邊攤被國稅局工讀生盯的?誠懇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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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跟東西好不好吃也有關係啦XD
台南是小吃一級戰區,我常講一年內決勝負,撐不到一年就倒的所在多有
我還吃過那種我去買麵吃,當我的面剪開調理包煮麵的,連演都不演
.......這種店當然馬上就消失在歷史洪流裡了
在台南賣吃的能撐過三年,特別是能撐過疫情的,每次進店裡我都充滿敬意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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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您是業內人員吧XD
非登不可就是我上面講的食品來源追蹤追溯,食品業者登錄簡稱非追不可,
現在剛好又是非追不可要確認的時間了(每年要確認資料一次)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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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新開店租店面,做個簡單裝潢或是空屋進駐,
契約大多先打一年試試水溫,所以我才會說一年內決勝負
老店新開,或是連鎖店,這種的就會直接打長期契約
老店不會輕言搬家,養客源不容易,有地方知名度甚至全國知名度的店更不可能搬
除非是店租漲到完全不合理,不然老店不會輕言搬家
就算是買了自己的新店面,有些店會老店新店同時營運一段時間,慢慢把客源轉移過去
甚或就直接變成分店的也是有
當然也是有房東把房子收回來自己做的例子,這個題目就拉太遠姑且不表,
我只能說客人也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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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老闆回頭當人家員工的例子我也看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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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agwag (125.229.141.44 臺灣), 01/08/2024 13: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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