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台南永康慣老闆 澄清文 代PO~

看板Tainan作者 (有人)時間3年前 (2021/03/17 12:22), 編輯推噓7(7022)
留言29則, 12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手機排版請見諒) 雙方都避重就輕,我整理一下爭點 1. 勞保: 阿姨說店家沒有給勞健保; 店家說員工人數五人以下不用勞保 (勞保規定是這樣沒錯啦, 但是健保跟勞退有給嗎? 這是比較容易被忽略的點) 2. 月薪: 阿姨說講好是38000; 店家說此職位登報是33000, 但雙方協調後為35000 (雙方也沒啥好主張的, 要避免這情形就是留核薪證據, 就算沒有紙本offer,其他可以證明的也可) 3. 職場霸凌: 阿姨說自己被老闆及其他員工霸凌; 店家說阿姨強緒化,有廚師氣, 對其他員工講話態度差,愛抱怨, 上班戴耳機聽歌沒辦法聽到外場廣播導致漏餐 (雙方互相指控很難得知真相, 但老闆應該有監視器畫面可以證明阿姨上班戴耳機?) 4. 資遣還是離職: 阿姨說自己被資遣 (2/5老闆叫她不知名文件才能領薪水,她沒簽); 店家說阿姨是自己離職 (阿姨女兒同意老闆找人、 阿姨也說做到請到人為止, 但是請到一個大哥試炒菜而已, 阿姨就森77,後來沒接電話,20天沒上班) 5. 調解: 阿姨有拿到薪水+資遣費; 店家說有給薪和解了 (資遣費沒有提, 所以是為了息事寧人給的資遣費嗎? 也不是不能理解啦,但給了也沒有息事) 6. 打卡跟加班費: 阿姨說沒打卡,加班費也沒給,老闆娘還放話; 店家這部分沒說明,所以是有沒有打卡跟加班費?如果真的都沒有,這勞檢下去還是會被 罰喔 小結: 可以理解創業辛苦, 但是要當老闆就是要承擔這些風險跟不違法, 該給的就給一給啦; 然後勞工既然接受調解了, 向勞工局檢舉是你的權利, 上來PO文也不是不行, 但是不要避重就輕成這樣, 如果真的不接電話不上班20幾天, 這就是曠職了,還要凹資遣費不太OK啦 我只是整理,沒有要公親變事主的意思, 請板友們一起看看熱鬧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93.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15954948.A.A04.html

03/17 12:25, 3年前 , 1F
慘了 你要公雞變飼主了
03/17 12:25, 1F

03/17 12:26, 3年前 , 2F
麥安捏啦,我只是看雙方落落長,職業病幫整理一下而已,
03/17 12:26, 2F

03/17 12:26, 3年前 , 3F
不要罵我QQ
03/17 12:26, 3F

03/17 12:48, 3年前 , 4F
其實主要是奇蒙子問題 都小錢而已 上調解也蠻無聊的
03/17 12:48, 4F

03/17 12:49, 3年前 , 5F
提一下,5人以下不強制保勞保,但員工若有需要還是得
03/17 12:49, 5F

03/17 12:49, 3年前 , 6F
辦理;另外是勞保沒有強制性,而就業保險跟勞退以及
03/17 12:49, 6F

03/17 12:49, 3年前 , 7F
健保有,不要傻傻的不保
03/17 12:49, 7F

03/17 12:51, 3年前 , 8F
我老婆懷孕被騙簽自願離職 宋性調解員說價碼頂多就2萬
03/17 12:51, 8F

03/17 12:51, 3年前 , 9F
看你要不要 還暗示說這大多是調解蟑螂在搞這跟
03/17 12:51, 9F

03/17 12:54, 3年前 , 10F
打卡比較重要啦,一翻兩瞪眼
03/17 12:54, 10F

03/17 12:56, 3年前 , 11F
調解都一堆阿伯在搓湯圓 超廢
03/17 12:56, 11F

03/17 12:57, 3年前 , 12F
調解搓湯圓+1
03/17 12:57, 12F

03/17 13:06, 3年前 , 13F
調解超不專業+1
03/17 13:06, 13F

03/17 13:07, 3年前 , 14F
謝謝f大補充,漏寫了就業保險
03/17 13:07, 14F

03/17 13:08, 3年前 , 15F
調解委員不專業的很多,為了自己權利考量,可以先諮詢勞工
03/17 13:08, 15F

03/17 13:08, 3年前 , 16F
局或法扶,有個底,免得被唬弄
03/17 13:08, 16F

03/17 13:28, 3年前 , 17F
勞健保通常5人以下應該都會依附工會協助,例如餐飲工會
03/17 13:28, 17F

03/17 13:38, 3年前 , 18F
現在還有勞動事件法唷~調解不成立可直接進行訴訟,
03/17 13:38, 18F

03/17 13:38, 3年前 , 19F
但訴訟會以調解建議作為判決依據
03/17 13:38, 19F

03/17 13:50, 3年前 , 20F
健保不管幾人都應成立投保單位,雇主要負責加保,和勞保規
03/17 13:50, 20F

03/17 13:50, 3年前 , 21F
定不同,所以我才會說這容易忽略
03/17 13:50, 21F

03/17 14:23, 3年前 , 22F
調解真的要有被搓湯圓的心理準備。
03/17 14:23, 22F

03/17 15:46, 3年前 , 23F
就算沒提離職,曠職20天也可以開除了啦
03/17 15:46, 23F

03/17 17:40, 3年前 , 24F
不得不搓啊 罰的又不重 跟資方耗 拿沒多少錢又浪費時間
03/17 17:40, 24F

03/17 17:42, 3年前 , 25F
資方要搞未經世事的方法一堆,耗下去輸的幾乎都勞方
03/17 17:42, 25F

03/17 17:43, 3年前 , 26F
唯一辦法就是加重違規罰則,不然勞方是魚 資方就是砧
03/17 17:43, 26F

03/17 18:08, 3年前 , 27F
五人以下無強制勞保,那就保呢?保了嗎?
03/17 18:08, 27F

03/18 10:35, 3年前 , 28F
一定沒保,5人以下要填寫就保勞退二合一申請表格,老
03/18 10:35, 28F

03/18 10:35, 3年前 , 29F
闆不保未來資遣賠很多
03/18 10:35, 29F
文章代碼(AID): #1WKOG4e4 (Taina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WKOG4e4 (Tai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