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警察第一分局隊長黃智晟交通違規裁罰標

看板Tainan作者 (沒說過)時間3年前 (2020/10/16 00:37), 3年前編輯推噓55(671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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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心請教要如何才能有效率的得到警察局第一分局隊長黃智晟違規舉發成案回覆 因為上下班路線跨越三個行政區 其他兩個行政區上傳檢舉都能成案且回覆速度也比第一分局隊長黃智晟快 奈何中華東路延線會讓我氣到要花時間檢舉的次數遠高過於其他2個行政區(有到10:1喔) 可是第一分局隊長黃智晟一直用各種我無法理解的原因駁回我的檢舉案 請大家幫我檢討看看是那裡寫的不合第一分局隊長黃智晟的裁罰標準 (下文謹附上傳檢舉照片部份,影片檔不想個資曝光就不傳了) https://i.imgur.com/mtGnu61.jpg
AVV-0920佔用左轉專用車道再跨越雙白線變換車道 這台車在我前方開了大半裕農路,中途有100次機會可以切到外線等待直行 不過外線排隊的車龍比較長嘛 聰明的用路人就是知道怎麼投機取巧去插隊 第一分局隊長黃智晟以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4款為理由而不開罰 該款規定為「駕駛汽車因閃避突發之意外狀況,致違反本條例規定。」 哈囉???我真的開眼界 當下沒有施工沒有車禍沒有救護車消防車沒有任何意外!只有AVV-0920的違規事實! 黃隊長回覆全文: 有關您反映事項,警察局非常重視,經交由第一分局處理,其處理結果如下: 一、檢視您提供之資料,該車係為閃避左轉彎車輛,依據違反道路交通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4款規定,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 發為宜。另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法令依據及應注意事項請參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首長交通檢 舉信箱網頁。 二、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第一分局承辦人(隊長黃智晟)聯繫,電子信箱 :calvin225277@mail.tainan.gov.tw,電話:(06)6322210轉6116或(06)6322140轉6116, 將會詳細為您說明。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 敬啟 https://i.imgur.com/b5OmSjE.jpg
BAX-2289從路邊龜速三寶橫切(跨越機車道、外線、內線)到路口中央等待左轉 因為當下左轉專用道有多輛車等待左轉中 所以 BAX-2289這台三寶從內線龜速滑行至路口中央等待左轉 也就害後車的我緊急煞車閃避 BAX-2289 我上傳檢舉用的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2項3款規定,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 標線、號誌之指示。 因為 BAX-2289從內線直行專用車道他就是只能直行啊 但他卻左切擠到左轉車前面,方向也變逆向 第一分局隊長黃智晟以無法清楚辨識、擷取該車後續行向為由不予開罰 哈哈哈,黃隊長的意思我一定要拍到BAX-2289左轉進入崇善路他才要開單啦 我都作球給黃隊長說要用處罰條例第60條2項3款規定,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 之指示開罰了 但沒辦法,裝睡的隊長我叫不醒…. 黃隊長回覆全文: 有關您反映事項,警察局非常重視,經交由第一分局處理,其處理結果如下: 一、檢視您提供之資料,無法清楚辨識、擷取該車後續行向,違規事實之構成要件不明確 ,逕行舉發恐有爭議,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規定辦 理。另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法令依據及應注意事項請參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首長交通檢舉信 箱網頁。 二、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第一分局承辦人(隊長黃智晟)聯繫,電子信箱 :calvin225277@mail.tainan.gov.tw,電話:(06)6322210轉6116或(06)6322140轉6116, 將會詳細為您說明。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 敬啟 https://i.imgur.com/jSgHh5s.jpg
AKE-3968闖紅燈 (我很上道的,我前方那台黑車的情況我是不會檢舉的) 超簡單的違規檢舉都不用思考或為難的情況了吧 但第一分局隊長黃智晟創意100分 他回覆因車牌號碼無法清楚辨識故不舉發!!! 黃隊長回覆全文: 有關您反映事項,警察局非常重視,經交由第一分局處理,其處理結果如下: 一、檢視您提供之資料,無法清楚辨識、擷取該車駕駛人違規時之車牌號碼,違規事實之 構成要件不明確,逕行舉發恐有爭議,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 則第23條規定辦理。另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法令依據及應注意事項請參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首長交通檢舉信箱網頁。 二、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第一分局承辦人(隊長黃智晟)聯繫,電子信箱 :calvin225277@mail.tainan.gov.tw,電話:(06)6322210轉6116或(06)6322140轉6116, 將會詳細為您說明。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 敬啟 結論...... 從爐渣市長到基層執法人員對於市民最基本的居住正義及生命財產安全都不放眼裡 公務人員對自己專業能力及職業操守把持的標準真的是連吐槽都不知從何講起 台南的交通亂象不用再期待有變好的一日 ★以下為加強提醒請勿刪除★ 1.33;41m發文前請詳閱並遵守板規 2.本類別為提問專用,限台南特定相關事件資訊 認定方式:問題的內容條件 而非發文者的居住地 33;40m3.請參考 #13wWJAy2 (Tainan) [公告] 關於問問題與回答問題 a.是否先做過功課?(爬文+精華區+孤狗) b.把參考的資料貼出來,提出不懂的地方 4.若文章內容條件與台南無相關將不通知直接刪文,註明區域也方便板友提供資訊 (哪裡&PO在台南板≠台南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8.117.81.161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02779824.A.CCC.html ※ 編輯: lalalaa (208.117.81.161 美國), 10/16/2020 00:39:31 ※ 編輯: lalalaa (208.117.81.161 美國), 10/16/2020 00:42:33

10/16 00:42, 3年前 , 1F
FB搜尋交通會客室,可查閱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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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0:44, 3年前 , 2F
要睡覺了,你自己的事,不會自己處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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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到交通大隊主管信箱投訴,請他們調檔重新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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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真得沒辦法舉證,尤其最後一張。有附影片嗎?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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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沒看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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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部都會附影片喔,可是黃智晟真的很嚴格,不是說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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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就是站在違規人立場回覆是意外才不得已違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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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投訴,又或是你可以去地檢署提告,也能去公所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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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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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1:01, 3年前 , 10F
這個名字不意外欸,算是守門員般的存在吧。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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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要不要附影片時,順便附上你截好的圖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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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要抓好最清晰的畫面真的不好掌握,電腦看是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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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印出來卻模糊到不知道該怎麼寄給違規人,僅提供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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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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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我在同個圓環成功檢舉過,當時我在隔壁車道,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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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也是卡在左轉車道,方向燈打了直接跨越雙白線右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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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完全不管後方來車(我本人),當時有嚇到立馬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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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真的如警員所說,要危害到交通安全才舉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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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加入翻轉地方違規社團,一分局黃是守門員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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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的很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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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2:21, 3年前 , 24F
可以把影片放到youtube 讓大家和黃偉哲看看好不好辨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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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啦,這就是台南警察的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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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很會看網路風向,連一兩天前那篇文都可以特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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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唯一不看風向就是助長違規,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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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3:49, 3年前 , 29F
向署長信箱申請再議,我是載明行政法的原理原則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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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員警就系爭照片所為的見解是否為警該轄區標準?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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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他不少次了呵呵。他的裁罰標準真的超級神奇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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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再議後,就會換人判斷惹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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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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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守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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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他,想說檢舉超明顯的還失敗,回覆理由超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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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鏡頭畫面角度過大,無法清楚辨識、擷取該車方向燈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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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09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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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車通過都是紅燈了,這黃隊長護航的真的很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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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4:15, 3年前 , 150F
醒醒吧 看推文就知道台南是違規天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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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魔人7pupu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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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愛違規幫國庫進帳,沒人阻止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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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可以去問蘇光頭啊,他不是很愛換警察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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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一個分局隊長,我相信蘇光頭能搞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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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檢舉北門路違停靠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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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5:22, 3年前 , 156F
白癡高中生家長直接佔用外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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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6:03, 3年前 , 157F
最近鴿子怎麼了 醜事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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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6:08, 3年前 , 158F
民安路一段&北保路這個紅綠燈...光紅燈左轉就數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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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交通就是大家都覺得沒關係才會這樣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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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6:27, 3年前 , 160F
裕農路往南右轉接東門路 我沒看過停紅燈的機車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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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7:02, 3年前 , 161F
還是有啦 例如我 不過我每次在那邊等紅燈都被後面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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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右轉的機車狂按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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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10, 3年前 , 163F
還有人在喊檢舉魔人喔,是腦子跟違規舉發單一樣都被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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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10, 3年前 , 164F
搓掉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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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10, 3年前 , 165F
剛剛經過中華東路又看到警察只抓紅燈右轉不抓違停了,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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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10, 3年前 , 166F
吃等死可憐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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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15, 3年前 , 167F
台灣日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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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19, 3年前 , 168F
吃飽沒事幹?你這輩子最好都不會有違規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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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20, 3年前 , 169F
正義魔人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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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21, 3年前 , 170F
在網路這樣公開撻伐一個公僕,你很厲害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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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24, 3年前 , 171F
因為沒有按照你的意思處理,就用這種方式施壓,威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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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24, 3年前 , 172F
家的前途甚至工作...就是有很多這種極端主義份子,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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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9:25, 3年前 , 173F
正義之名,實際上只是滿足自己憤世嫉俗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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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0:42, 3年前 , 174F
樓上違規魔人崩潰還是是黃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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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0:45, 3年前 , 175F
違規魔人崩潰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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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0:46, 3年前 , 176F
威脅工作?選擇性執法殺人就不談,是親友團還是違規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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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20:46, 3年前 , 177F
阿,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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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2:00, 3年前 , 178F
警政署長信箱→內政部信箱→行政院信箱,直接寄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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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2:01, 3年前 , 179F
違規仔崩潰真好笑xDD別人乖乖排隊是笨蛋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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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2:07, 3年前 , 180F
你一個月檢舉200件,應該叫你檢舉"好"人xD 我目前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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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2:07, 3年前 , 181F
一個月只檢舉1件,有影響到安全的檢舉
10/17 02:07, 181F

10/17 02:09, 3年前 , 182F
但想要惡意包庇的,直接警政署,縣市長,內政府,公路
10/17 02:09, 182F

10/17 02:09, 3年前 , 183F
總局信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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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5:47, 3年前 , 184F
幫補血 違規魔人嘴臉真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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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8:27, 3年前 , 185F
有沒有失職這種可受公評之事違規魔人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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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8:28, 3年前 , 186F
違規魔人違規還理直氣狀指著別人鼻子罵 果真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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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8:30, 3年前 , 187F
我都檢舉轉角違停這種殺人式違停
10/17 08:30, 187F

10/17 20:51, 3年前 , 188F
幫補血! 公僕不依法行政,當然要依法往上申訴
10/17 20:51, 188F
文章代碼(AID): #1VY7gmpC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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