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南真的沒有勞工局..已回收

看板Tainan作者 (bulden)時間7年前 (2016/09/22 12:13), 7年前編輯推噓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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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惡意拖欠工資(薪水),您可以依勞動基準法第七十四條規定, 向當地縣市政府或檢查機構申訴,請求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限期命令貴公司給付 ,屆期如仍未給付, 主管機關可以依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條規定, 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折合新台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所以,建議你再去問一次台南市勞工局, 並且當場錄音 並且當場錄音 並且當場錄音 如果勞工局官員再說只能協調,你就直接將相關證據拿去檢調單位申告 先告你老闆違反勞基法, 再告勞工局官員瀆職 http://0rz.tw/XkOHU 上面的網址是勞基法本文,如果不想爬文,直接看第27條 再看第十章第七十九條。 基本上各營業機構的主管機關就是當地政府的勞工局, 不要再說勞工局只有協調的權責,法條在身上,不想用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8.220.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74517630.A.744.html ※ 編輯: bulden (61.218.220.74), 09/22/2016 12:25:34

09/22 12:32, , 1F
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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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13:01, , 2F
記得要問到專員喔,只問到志工應該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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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13:36, , 3F
對勞工局申訴最好還是寫文書與證據影印寄給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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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13:37, , 4F
去問志工不太有用、科員也常常跑外面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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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13:37, , 5F
志工如果亂講,其實也應該要受罰的,因為是政府讓他在那邊
09/22 13:37, 5F

09/22 13:37, , 6F
回答問題的
09/22 13:37, 6F

09/22 13:38, , 7F
將上班證據與過程整理成文件檔email或郵寄掛號勞工局
09/22 13:38, 7F

09/22 13:39, , 8F
志工不指明路、欠薪直接去法院告簡易庭,最快還可假扣押
09/22 13:39, 8F

09/22 13:40, , 9F
把老闆的戶頭與公司凍結看他會不會跳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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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13:41, , 10F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者或有錢請律師的人
09/22 13:41, 10F

09/22 13:42, , 11F
台南勞工局,大家進去就會發現編制很小....
09/22 13:42, 11F

09/22 17:34, , 12F
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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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17:42, , 13F
推提供法令依據
09/22 17:42, 13F

09/22 20:51, , 14F
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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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21:39, , 15F
推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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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urf-T4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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