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才] 臺灣大學大氣科學系誠徵研究助理
※ 引述《NTUnion (台灣大學工會)》之銘言:
: 根據敝工會去年處理過台大防災研究單位值班問題的經驗
: 這份工作開這樣的工作條件不太妥當
: 特別是在汛期守視的狀況下
: 考慮到未來政府單位及研究機構會繼續組織精簡
: 約聘僱人員的使用會越來越多
: 提供大氣版友在求職時候一點基本法規概念
: 以及了解到底有什麼是應該拿到的權益
: 約聘僱人員既是受勞基法保障
路人路過回...這與大氣無關,但跟這回文有關
這邊必須先界定這聘用人員的編制以及聘用規定為何..
因為公務機關跟學校的約聘僱人員並不適用勞基法...
http://www.bli.gov.tw/sub.aspx?a=m%2FmRcr6RwJo%3D
http://www.bli.gov.tw/File.aspx?uid=uyNZe9qlUc0%3D
目前公務單位及學校如果是依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所聘用的人員,都視為廣義的公務員,雖然投保勞保,但不適用勞基法..
通常公家單位跟學校可以用這些方法辨別身份,那就是看你職缺名稱
如果有約聘、約僱的字眼,那人員聘用後都要送銓敘部備查,這些人不適用勞基法
但如果是某公立大學研究案底下所聘用的人員,職稱是助理、臨時人員之類的
因為他的編制是在這個研究案底下,也不是在學校的人員編制裡面
那才適用勞基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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