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連橫"鴉片有益論"導致身敗名裂逃離台灣
連橫撰文《新阿片政策謳歌論》(坊間多稱《鴉片有益論》),辯稱鴉片有益,觸犯
眾怒,被台中詩社櫟社開除會籍,林獻堂疏遠連橫和兒子連震東。由於在台灣已經無
法立足,連橫全家相繼離開台灣,移民中國大陸,連橫最後因肝癌病逝於上海,客死
異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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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有益論
在台灣日治時期後期,由於台灣人民族自覺的覺醒,抵制阿片(即鴉片)逐漸有成,吸食
者顯著減少,因此阿片的專賣的收入也就跟著減少。當時台灣阿片的進口是由三井物產所
株式會社獨佔。由於吸食者減少,台灣總督府於是在1929年1月頒布「改正鴉片令(按:
當為「改正阿片令」)」(陳明道 2003)。
這項法令頒布之後,引起全台有識之士的憤怒。然而,連橫卻於1930年3月2日,在日本人
御用報紙《台灣日日新報》上發表《新阿片政策謳歌論》(坊間多稱《鴉片有益論》)辯
稱鴉片有益的意見書,其中最令人不恥的言論有:「台灣人之吸食阿片,為勤勞也,非懶
散也 …… 我先民之得盡力開墾,前茅後勁,再接再厲,以造成今日之基礎者,非受阿片
之效乎?」
此篇論稱「鴉片不僅無害,甚至還被稱為長壽膏,是有益的」的文章一經發表後,「全台
輿論譁然,蓋當時台胞方藉鴉片特許問題,義正辭嚴,以與日本統治當局奮戰,驟見此文
為虎作倡,都怒不可遏。連橫頓成眾矢之的」(林元輝 1998,12)。連橫如此媚日之舉
,連當時的民族運動領袖林獻堂都看不下去了。3月6日,林獻堂在日記上這樣寫著:
「 3日(按:應是2日)連雅堂曾在《台日》報上發表一篇,說荷蘭時代阿片即入台灣,
當時我先民移殖於台灣也,台灣有一種瘴癘之氣,觸者輒死,若吸阿片者則不死,台灣得
以開闢至於今日之盛,皆阿片之力也。故吸阿片者為勤勞也,非懶惰也;為進取也,非退
步也。末雲僅發給新特許二萬五千人,又何議論沸騰若是?昨日槐庭來書,痛罵其無恥、
無氣節,一味巴結趨媚,請余與幼春、錫祺商量,將他除櫟社社員之名義。余四時餘往商
之幼春,他亦表贊成。(引自李筱峰 2003) 」
因此,台中詩社櫟社隨即集會開除連雅堂會籍,使他連帶和兒子連震東遭林獻堂一派人士
疏離,父子兩人只好先後到《昭和新報》任職。陳明道(2003)也認為,「此種鴉片有益
論,成為連雅堂一生的污點。」
客死上海
由於在台北幾乎已經沒有人願意再和連橫交往,他於1931年返回台南,借寓別人家中,「
不復與北人士相聞問」。
由於在台灣已經無法立足,連橫籌謀讓獨子連震東去中國大陸尋求出路。該年4月,連震
東即帶著連雅堂的八行書,前往大陸投靠民國初的參議院議長張繼(陳柔縉 1999)。
兩年後,連雅堂覺得台灣「不可一日居」,獨子又已在大陸落腳,才移居中國(陳柔縉
1999)。1936年,連橫因肝癌病逝於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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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阿片政策謳歌論
臺灣阿片問題,比月以來,議論沸騰,或以為當行勵[1]禁,或以為須再特許,究之皆一
偏之論,未能盡其全也。夫天下之事物,有利必有害,有[害]亦有利;是故利害之中,必
當權其輕重得失,而後可以無憾。夫阿片之為利為害,論者多矣,不須贅言。顧以全世界
而觀之,出產之多,消費之巨,若以臺灣吸食之量而比之,不及百分之一,似乎不成問題
;然為國計民生起見,亦不得不善為處置。
查阿片之傳入臺灣,始於蘭人統治之時,距今已三百年。歸清以後,移民漸至,曠野
漸開,而榛莽未伐,瘴毒披猖,患者車取死,惟吸食阿片者可以倖免,此則風土氣候之關
係,而居住者不得不吸食阿片;如俄羅斯人之飲火酒、南洋土人之食辣椒,以適合環境,
而保其生命。故臺灣人之吸食阿片,為勤勞也,非懶惰也;為進取也,非退守也!平心而
論,我輩今日之得享受土地物產之利者,非我先民開墾之功乎?而我先民之得盡力開墾,
前茅後勁,再接再厲,以造成今日之基礎者,非受阿片之效乎?然則阿片之害,人言嘖嘖
,而以臺灣歷史觀之,故亦有利也。夫烏頭毒藥也,可以殺人,而亦可以治病;河豚美味
也,可以爽口,而亦可以損生,惟在用之得宜爾。
道光十年,閩浙總督孫爾準以各省消用阿片甚巨,耗民損財,奏請禁止。十八年,復
因御史黃爵滋之奏,下詔嚴禁,初犯者刑,再犯者死,?於澳門焚燬英商阿片一萬三千六
百餘箱。英人不服,遂至構兵,而訂江寧之約,其禁遂弛。當是時,臺灣兵備道姚瑩亦奉
庭[2]旨,勵行嚴禁,然以訂約之故,時令不行,而吸食者猶故也。光緒十年,法人之役
,臺灣戒嚴,兵備道劉璈以臺灣阿片既不可禁,又須購之外國,損失甚大,奏請撥給官莊
,許民播種,自產自給,以挽利權,廟議許久;而臺灣之阿片乃愈盛。夫臺灣人民吸食阿
片,固非一朝一夕之故,染之既久,積之也深,自不能一時斷絕;雖過去之事,而亦足為
今日之參考也。
帝國領有之初,政府則議禁止,嗣因習慣上、人道上之故,乃立漸禁方針。是時,特
許吸食者十六萬人,閱今三十餘年,僅有二萬五千人,使非漸禁之功效,則此三十年間,
戶口之增加,富力之日進,吸食者當在三十萬人以上。則此次再請特許者二萬五千人,亦
不過全人口二百分之一分強爾,無大關係,亦不成大問題,又何事議論沸騰哉!唯今日阿
片問題,關係國際信義,固不可不權其利害之大小輕重,以期無憾!
夫世界今日之吸食阿片,非僅臺灣也。支那為阿片最盛之國,十數年來,外標嚴禁之
名,內收稅金之實,則各省武人據地稱雄,擁兵自衛,莫不勒取阿片之巨利;國民政府雖
言禁止,而法令早已不行!南洋群島以及產地之印度、波斯、土耳其尚多吸食,則歐洲人
士亦有飲用,且多屬上流社會;美為文明之國,而報載吸食阿片者達二百萬人,可謂怪事
!夫美國固勵行禁酒矣,然而密輸者如故,密飲者如故,牟利之徒且以汽船設大酒館於公
海之上,以供遊客之豪飲,而政府無如何也。
臺灣阿片之害,政府無難禁止,然為習慣上、人道上而觀,故有再行特許之議,命各
保甲曉諭有癮者自行申請,再由醫師診察,以驗其癮之輕重,可謂周至!今若遲疑不決,
收回成命,則當局失信於保甲,保甲失信於人民,而政府之威嚴損矣!聞臺北市內各保甲
已聯名申請照行,此亦民意也。夫治民者,在安民,不在擾民;在順人之情,不在拂人之
性。今政府既有特許之意,人民又有希望之心,自可照議而行。其受特許者,苟非體氣之
大弱,痼疾之癮癒,自任改除;即舊時之特許者,互相勸勉,冀斷其癮,以促成政府漸禁
方針之美意。如是,不及三十年,臺灣阿片不禁自禁,豈非持平之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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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嫦娥!此女意圖分裂中國領土脫離中國掌握
殺玉兔!玉兔為資產階級之玩物!日帝之玩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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