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論] 一起向承認中國學歷說NO

看板TSU作者 (好球)時間16年前 (2008/03/13 00: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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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shsshssh (我是不是我的我)》之銘言: : ※ 引述《HowChu (好球)》之銘言: : : 你算個鳥,同樣都是中華民國國民為什麼不能考 : : 那又怎樣?現在是跑去大陸唸書的人喊要開放嗎? : : 再跳針嘛,馬要開放干這些人屁事 : 對啊 : 所以說要批馬啊 : 馬英九為什麼要破壞國家利益和制度的設計和信賴? 破壞啥?競爭還競爭去都是台灣的人 怎麼,做個總統照顧自己國家的人還會破壞國家利益啊 : : 去大陸唸書就有雙重國籍?你耍寶啊 : : 除了跳針之外還會搞唬爛這招啊 : 最會跳針的是只會不斷哭爸說「鎖國」、「跳針」 : 卻什麼理由都拿不出來的馬英九支持者啦 : 你如果聽不懂我的話 最好拿出禮貌來好好請教 : 這種事用稍微用腦子就可以想清楚 : 很多雙重國籍 但是非常愛台灣或愛中華民國的海外台僑或華僑 : 不能服我國公職或考試 嘴砲 要理由是吧?沒問題我給 讓大家瞧瞧連白紙黑字的法律規定都不會看的人 我說他是嘴砲有沒有道理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具有本法所定應考資格者,得應本法之考試 。但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 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四、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依法停止任用者,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於依法停止任用期間仍不得分發 (配) 任用為公務人員。」 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就可參加考試 不管同時是不是其他國家的國民 資格限制也沒有排除具其他國家國民身份者 所以有雙重國籍者可以考試服公職 請問說雙重國籍不能考試的你 是用一張嘴不准雙重國籍者考試嗎 : 去中國讀書的 對國家忠誠破壞的程度和危險性 比起雙重國籍的嚴重多了 : 雙重國籍的不能服我國公職 : 拿中國學歷的當然更不能嘛 : 這不是很顯而易見的道理嗎? 真是遺憾,雙重國籍可以當公務員 所以你的嘴砲不成立 出國唸書就會破壞國家忠誠 說是鎖國也不為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57.234 ※ 編輯: HowChu 來自: 218.175.57.234 (03/13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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