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發問] 現行犯逮捕解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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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12推 9噓 121→)留言142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frailty時間3年前 (2020/10/28 23:54), 3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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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學長姐~. 跟同事討論到現行犯的逮捕解送像是這件高等法院的判決. https://i.imgur.com/DT8o15a.jpg. 如果按照它的邏輯,那為什麼酒駕現行犯必須要移送地檢呢?. 既沒有逃亡之虞,也沒有保全證據之必要,說白只是省了檢察官傳喚的時間,不知道大家有. 提供另一則新聞給大家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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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8(20推 2噓 58→)留言80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nicholas0605時間3年前 (2020/10/29 22: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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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整理了一下推文:. 1.凡逮捕,則解送。例外:刑訴92。. 2.酒駕的逮捕,是為了有當下強制他到所製作筆錄的依據。(雖說逮捕的原意是為了保全證據,但酒駕沒這問題). 3.純酒駕(非車禍)的逮捕原因,如上所述。. 4.車禍的酒駕,可以不逮捕,但是要事後通知來做筆錄。. 4-1. A3公危,不逮捕馬
(還有13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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