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分局長要員警「遇陳抗就跌倒」 法院痛批高層不當指示

看板TPC_Police作者 (noname)時間3年前 (2021/04/10 18:13), 編輯推噓2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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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379264 分局長要員警「遇陳抗就跌倒」 法院痛批高層不當指示 2021-04-10 15:53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彰化黃姓退休員警為向蔡英文總統表達反年改訴求,推擠拉扯中有1名員警跌倒受傷,檢 方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黃;彰化地院細細勘驗37個秘錄器,發現「分局長」事前要求員警 「遇推擠就順勢跌倒」。法院除判黃無罪,更痛批高層不當指示,呼籲員警應恪遵對象唯 有「國家的憲法與法令!」 檢方起訴指出,黃男是退休警員、彰化縣退休警消協會及反年金改革人士,他趁2019年11 月10日蔡英文總統到彰化員林行程時,在中山路、員林大道等候車隊通過,並持汽笛喇叭 打算鳴按陳情,不理會勸阻走到分隔島中央,按了7、8聲高感「要陳情」。 檢方認為,黃打算突圍出手推倒轄區永靖分駐所洪姓警員,害他雙手多處挫傷,另彰縣警 局楊姓督察員見狀抓住黃右手要搶奪喇叭,2人拉扯、推擠,造成楊手部撕裂傷,檢方偵 結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起訴黃。 審理時,黃堅決否認犯行,辯稱當天純粹按喇叭陳情,是警察先來推幾他,不是他主動推 擠警察,也沒有要攔車,並無妨害公務犯意;黃的辯護人也說,黃和員警相處融洽,也沒 帶凶器,未主動挑釁,是因楊員強力奪取喇叭,黃僅消極掙扎,無攻擊員警。 法院為求謹慎,調閱現場多個不同角度秘錄器逐一比對,還細心將勘驗結果的重要畫面截 圖,依照時間順序附在判決書中,以還原完整案發過程,可見黃高喊「我要陳情啊!」沿 斑馬線走到路中央,隨即被7名員警張臂包圍,楊員也伸手碰黃。 法院發現秘錄器中員警對話啟人疑竇,經當庭勘驗發現,事發前永靖所林姓所長曾接到「 分局長」電話,之後林就交代現場員警「陳抗者出來時,所有人貼上去,若對方推擠,就 直接跌倒,其他人就以現行犯逮捕陳抗者」,楊員也曾和林稱「如果陳抗者有推員警,員 警就跌倒」。 法院傳訊林、楊作證,發現員林分局勤前教育中,「分局長」依黃男先前陳抗模式預判, 指示現場員警將陳抗者圍起來,若過程受推擠壓迫,就順勢跌倒,楊也曾提醒林「如果陳 抗者有推員警,員警就跌倒」。 另根據秘錄器,黃男僅有消極、被動的反射預防動作,並非積極、主動出手攻擊警方,且 楊也是因單位曾被國安局檢討,為阻止黃按喇叭才一再碰他導致受傷,也難認定黃當時推 的力道,足以讓洪員跌倒受傷,判處黃男無罪。 法院並在判決書最後附記,表示能理解員警為治安衝鋒陷陣,執勤遭惡意攻擊本於維護公 務員尊嚴不容輕易踐踏,但妨害公務罪構成要件,是以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為前提,「當 員警因服從上級不當指示」,執法手段已逾越應恪守界線,法院無法視而不見。 法院更重話稱,這些來自高層的指示和壓力,實已真正傷害了基層員警及國家的執法公信 力,並稱「本判決並非法官躲在舒適安全的象牙塔中」,刻意打擊警方士氣,而是出於重 視員警執法。 法院最後說,懇切呼籲警界長官們,切勿對基層員警做出不當的指示或要求,也再次提醒 每位堅守崗位、認真付出的員警們,你們應恪遵的對象,唯有「國家的憲法與法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12.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18049583.A.2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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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法官的痛批根本不痛不癢,因為遠遠比不上被國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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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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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8:34, 3年前 , 3F
警察尊嚴都是高層自己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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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9:30, 3年前 , 4F
我覺得警察應該增加一週的籃球防守訓練,學習如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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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9:30, 3年前 , 5F
位及製造進攻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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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阿伯假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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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0:17, 3年前 , 7F
分頭保駕有功,還不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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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0:58, 3年前 , 8F
水共分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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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1:16, 3年前 , 9F
登登上身,買犯買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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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1:35, 3年前 , 10F
是不是姓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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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1:53, 3年前 , 11F
洪早就高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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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身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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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2:08, 3年前 , 13F

04/10 22:09, 3年前 ,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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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153-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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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2:10, 3年前 , 16F
抱歉,不會縮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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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2:12, 3年前 , 18F
313-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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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2:17, 3年前 , 19F
年改對很多兢兢業業退休的人其實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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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2:20, 3年前 , 20F
龜山法學獨樹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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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2:38, 3年前 , 21F
讓我們組工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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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3:17, 3年前 , 22F
上次一個九紋龍搖旗驚擾到維安對象,局長直接b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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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3:26, 3年前 , 23F
造假行為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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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8:39, 3年前 , 24F
糕官有必要這麼沒尊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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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2:51, 3年前 , 25F
啊你法院講那麼多,是敢把分局長列嫌疑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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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9:06, 3年前 , 26F
掌官只會怕能管到牠的人 法官又管不到牠 完全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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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20:17, 3年前 , 27F

04/11 20:19, 3年前 , 28F
有的陳抗者遇警方攔阻就自勒脖栽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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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7:38, 3年前 , 29F
長官只會想些有的沒的 沒什麼實質解決問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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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8:28, 3年前 , 30F

04/12 20:40, 3年前 , 31F
署有動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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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21:30, 3年前 ,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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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WSNelAw (TPC_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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