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北女警攔查「緊抓車門」重摔翻360度全身傷 他光華商場前加速逃原因曝
※ 引述《WeiKitten (noname)》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台北女警攔查「緊抓車門」重摔翻360度全
: 時間: Thu Aug 6 08:46:14 2020
:
: ettoday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805/1777207.htm?from=rss
:
: 020年08月05日 07:32
: 台北女警攔查「緊抓車門」重摔翻360度全身傷 他光華商場前加速逃原因曝
這個可能也還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幫忙補充一下實務見解
在釋字777之前,最高法院一向認為,
如果是具有殺、傷、重傷的故意肇事,
基於無法期待在事後不逃逸,不構成刑法的肇逃。
這樣的見解認定之下,
導致一些拒檢、為了躲避警員攔查的駕駛,
故意衝撞盤查、攔檢的員警而逃逸,
最後只能用傷害罪起訴,肇逃部分反而無罪,
一度引起爭議。
不過釋字777明確表示,刑法肇逃包括故意肇事:
其中有關「肇事」部分,可能語意所及之範圍,
包括「因駕駛人之故意或過失」或「非因駕駛人之故意或過失」
(因不可抗力、被害人或第三人之故意或過失)所致之事故
之後有判決也支持這樣的論點,
節錄部分內容:
「當行為人選擇以動力交通工具作為傷害之手段而肇事,
其所侵害者,已非單單僅有其傷害對象之個人身體法益,
亦同時危害到道路往來交通安全等社會法益。」
補充到這邊
在道路執行公務承擔一定潛在危險,
真的要特別小心。
:
: 台北市一名女警見一輛黑色轎車違規左轉,立刻將葉姓駕駛攔下來,未料對方竟加速離開
: ,導致她慘摔翻滾360度受傷。事後一查,原來駕駛是名通緝犯,逃亡將近4年,而他會開
: 車撞警的理由,竟是說怕年邁母親沒人照顧。
:
: 事發於下午5時多,根據行車記錄器畫面,女警在光華商場前的市民大道攔下駕駛,她站
: 在駕駛座外,要對方出示證件,沒想到竟見到駕駛踩油門、方向盤往左轉,她緊抓車門想
: 攔下對方卻被拉著走,跌倒在地上滾了一圈,看著駕駛加速逃逸。其他民眾見狀立刻上前
: 關心女警。
:
: 當下支援警力一到,立刻將女警緊急送醫,她包括左側肩膀、雙手、右側髖部都出現挫傷
: ,幸好沒有生命危險。警方事後以車追人,一查車主是名47歲的葉姓通緝犯,不到一天之
: 內就鎖定逮到人。
:
: 據了解,葉嫌本身是侵占罪通緝4年、過失傷害通緝3年,他第一時間供稱,要照顧年邁中
: 風的母親才會選擇逃跑,事後也被依相關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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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子越來越廉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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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8/09 00:52,
3年前
, 1F
08/09 00:5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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