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無碰撞肇事逃逸
※ 引述《juniorjr (123)》之銘言:
: 請問各位資深學長姐
: 如果一台自小客A因闖紅燈導致一台機車B為了閃避而自摔受傷(沒有碰撞),半夜附近無其
: 他車輛。
: 自小客駕駛有意識到對方摔車,但是沒有留在原地救助並報警處理,反倒是前往鄰近派出
: 所報案
: (事故現場仍在處理中,值班就通報A至所報案表示自己疑似在行駛中致B摔倒
: )
: 這樣還算是肇事逃逸嗎?
畢竟是學術論壇 討論點實用的XD 先回答 個人淺見供參
涉嫌肇事逃逸但符合自首要件。
肇事逃逸個人研究各判決後覺得有三個條件
1.*********(不在公開場合討論,以免遭有心人士做脫罪之用,而增加偵查困難)
(有心的朋友可以到知識連網公布欄搜尋“肇事逃逸”,然後看大型車輛的判決可以找到)
2.立法用意為救護傷患
3.在場義務(要無規避責任之嫌,不一定說要留在現場)
4.有肇事責任
個人覺得大概是這三樣啦 通常我都認定前兩樣
但有的檢察官覺得你救完人就跑了,沒有留在現場想規避責任
照樣起訴你肇事逃逸,所以有卡2.3到都可以送
但前提是符合第一個要件
第四點有無責任根本不是你警察說的算 先送在說啦
所以原po所問 當事人“沒有負起救護傷患的責任”
就離開現場,就構成肇逃 事後去派出所講車禍
就只是算自首而已!
很常都有民眾來講 我剛剛車禍但怕被告肇逃
所以現在來補報案,這都只能算自首,除非他能證明當下雙方協議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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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要不要辦請看當事人意願,除非證據充足
不然證據不足肇責難認,當事人想涂牛屎解決
你硬辦 搞到人家一直去出庭也是很困難
排除上述原因
肇逃 通常沒有現行犯問題 不涉及強制力
X獎多 還可以報X金
又可以實現社會正義,找到從警的初衷
我真的找不到不辦的理由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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