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 深夜勤連續超過四小時消失

看板TPC_Police作者時間5年前 (2018/10/03 22:37),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a29577733 (叢林小帥哥)》之銘言: : 最近警局突然檢討深夜勤超過四小時 : 想請問很多大所都一段班20~8如何不超過呢? : 或是小所為了配合組合警力也沒辦法拆開,可能會拆的更難上而已 : 聽說有些所會中間空兩小時………這不是更慘嗎? : 想請問警察勤務條例16條沒有例外規定嗎?(剛剛有找到規定了) 警察勤務條例第16條第3項是說以不超過4小時為度,而非不得超過4小時,另後段的但書 「有特殊任務,得變更之。」何謂特殊任務,並沒有說死,有其自由運用空間,ex:快打 、護農等等;此外,同條第1項後段「或採其他適合實際需要之時間分配。」說明勤務編 排有原則以外的彈性調度。然,在照表運作前,有一個大前提就是「每日應有連續8小時 之睡眠時間」才有足夠的體力與良好的精神執勤,如果勤務間隔只有8小時,應該很難符 合連續8小時睡眠,扣除通勤及盥洗時間,勤務間隔起碼10小時才夠符合連續8小時睡眠, 然而上級深究的是深夜服勤時數多於4小時,而非檢討影響同仁生理因素的休息時數是否 少於8小時,這樣本末倒置的想法,一點幫助也沒有。 以上,在下拙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39.2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38577430.A.898.html

10/03 22:41, , 1F
who cares
10/03 22:41, 1F

10/03 23:02, , 2F
I do care.所以寧可北調也不願留家鄉
10/03 23:02, 2F
文章代碼(AID): #1RjDGMYO (TPC_Police)
文章代碼(AID): #1RjDGMYO (TPC_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