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舊版廢板辦法...新版找不到 @D@
所以我要去把版領回來嗎...
好像是這樣..那要怎麼寫具體改善方法...
: 4.待廢看板領回程序:
: a.由版主寫具體改善看版使用率的辦法向群組長領回看版
: 將看版類別改成「觀察」,觀察期兩週,若無改善則再度列入廢版,
: 申請領回改善的機會以兩次為限。
: b.在公告發出一週後版主若無回應,且有板友願意出任板主
: 則撤除原版主職務,無版主的看版由該版使用者申請連署版主/應徵
: 版主去領回,待廢看版的版主連署門檻降為1/2,只需五個使用者連
: 署。
: c.待廢看版在三個月內如無人領回,或是兩次觀察期都沒有改善,則
: 予以砍除。
: d.被廢除的看版於一個月後才能再申請成立相同內容的看版,連署標
: 準比照申請新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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