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茶包]東別打工時薪

看板THU_Talk作者 (遊玩)時間13年前 (2011/04/03 00:00), 編輯推噓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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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甜在興店家表示對於惡意不實指控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 他們的新做法合不合法應由市府勞工局認定 : 並強調員工都有同意(即90時薪+餐點成本價36元/4小時=99、並儘速幫員工投保勞健保) : 請大家避免對田在興店家進行惡意不實指控 甜在興老闆之前上來PO的文自刪了 老闆的文中說,店內對工讀生的福利不錯。 但問題在絕大多數的人都沒在店內打過工,也不認識在店內打工的朋友, 所以也不知道老闆說的是真是假。 打工是要賺錢,但工作總是要有個爽度, 除了薪水之外,工作的順暢、老闆長官的好相處、同事的互相照顧等等 都是左右工讀生去留的重點因素。 老闆更強調每天都有供餐,如果將餐點用成本價計算 返回時薪 是符合勞基法98元的。 我想..工讀生也是要吃午餐晚餐的, 這對於喜歡長期吃甜在興的工讀生是個福利; 而對某些用餐比較喜歡變動的,可能一個月吃的東西都不重複的人,就完全不是福利了。 容在下建議一個 比較合法的做法, 薪水照勞基法98起跳,但員工餐需以成本價付費購餐, 也就是說想要吃員工餐要以36元購買;或許還可以限內用,每餐限購一份來保護老闆, 這樣其實老闆的總薪水支出成本是不變的, 但是從 非法 變成 合法。 -- ◥█◢█ ˙ ˙ ˙ ˙˙ ◥█◢█  ˙ ˙ ˙ ◥██◤ 〝〞〝〞〝〞〝〞〝〞〝 ˙ ˙ ˙ ˙ ██ m ▆▇ ˙ _ 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 ███ ██ ██ █ █ ◤◤ ◤◣ By meei053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89.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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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出來了,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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