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大家幫個忙~

看板TAHR作者 (行動者的歸來)時間19年前 (2004/11/25 00: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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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tree (好久不見清晨)》之銘言: : 首先,在高等教育上的認知我跟您講的是兩回事 : 您一直強調的是知識,是該學些什麼相關的專門領域 : 我在談的是態度與視野,是高等教育究竟應具備怎樣的思考與理解才談得上高等 : 在這個部分我不想再多談 : 沒有基本尊重與關懷的知識就算再多 : 也不過是躲在自己的優勢位置中繼續追求自己的學識成就、金錢或權勢罷了 這個觀點基本上無視於社會本身運作的複雜性 : 您眾多的知識論述 : 談的是演化論生物學這類的叢林法則: 演化論生物學不是叢林法則 這是一種知識 告訴我們人性的本然起源何在 人性好比玩黏土 我給你紅白藍三色黏土 你可以做出美國國旗 法國國旗 或者台灣國旗 但你絕對無法做出中國國旗 因為你沒有黃色 人性有其限制 但在限制的一個範圍內 有其彈性 這個才是演化論生物學要告訴你的 至於有些人把演化論錯用在錯誤的問題上 那是另一個問題 : 是同志是「痴呆者」(我實在不太懂什麼是痴呆者)是愛滋者就不用講什麼人權 : 誰叫這些人不能生蛋以延續人的最大生存意義、天生是依賴人口或活該得到愛滋 : 但我想人類如果一樣用叢林法則去生活 不要無限上綱 我的意思是 自然法則裡有其常態和非常態 非常態的 congenital disease 或 malformation 很多 同性戀應該是其中的一種 大概跟兔唇有點像 比較不幸的是 同性戀問題牽涉到生物的核心機能 也就是生殖以把基因傳下去 因此 基本上很難讓一般社會大眾把它當成兔唇般的小差錯來包容 這是必須去努力以低姿態去說服大眾的 而不是擺高姿態來恐嚇大眾 : 那麼人永遠只是野獸 : 野獸的社會就不需要關心弱勢者,因為適者生存 : 也不需要注重平等正義,因為物競天擇下沒有「人」會考慮起跑點是不是一樣 : 至於什麼人權,更只是有資格的人才來談的東西 : 就像您一樣,是異性戀、是男人、念過高等教育、沒有得過病、出過錯、肢體智能健全 : 您的法律是哪一條我不清楚 : 世界人權宣言、CEDOW公約、大部份國家的憲法都明指「人人生而平等」 : 沒有人需要被誰同情或被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看待 是啊 本來就是這樣 其實我要偷偷告訴您 每個人天生都有一些差錯 而且多數人都有一種以上 事實上 胚胎發生過程中 不出差錯才是有鬼 只不過 一般的差錯像是全台三成人口有過敏性鼻炎 有輕度憂鬱症 有諸如此類成千上萬的小差錯中的某幾項的組合 同性戀不幸的是 他們的差錯出在人性裡很不能容忍的面相上"生殖" 不要說同性戀 看看不孕的女性多可憐 即使到了現代 而不孕的男性 不只可憐 周遭的譏笑 家族的壓力.... 就可以知道生殖這檔事多敏感 事實上也是 因為生物的存在只有兩個目的 生存和生殖 而更簡單的說 生存是為了生殖 一切都只是為了讓基因傳下去 所以....這既是人類做為一種生物最核心的關注點 恐怕在這上面有任何非常態現象都很有爭議 : 您一直在談人權不能無限上綱的問題 : 但您舉的例子我都不能理解與人權無限上綱有何關係 : 警匪槍戰中強盜的人權被保證在後來公開公正的審判 : 警察的人權則被保證在擁有合格的武器、防彈衣與支援 : 所謂為了誰的人權又犧牲誰這部分我沒辦法理解 : 至於您所說同志根本沒受什麼侵害 : 您總是不曾看到或不想去試著看的話就請容我再說明這部分 : 就新聞看得到的同志書庫被砸、同志學生莫名其妙死在廁所 : 還有生活上您可能不曾去注意過同志如何在異性戀世界連滾帶爬 : 首先隨處可見的不友善言論與漫罵充斥課堂、媒體、工作場所、甚至大街 : 搞gay、死變態、同志就是都愛轟趴喀藥等等 : 再來同志情侶會在公園被瞪視、出言威脅、跟蹤 : 相愛而在一起的同志不能有被保障的關係 : 緊急時的手術同意書不能簽、生活在一起不能享有婚姻關係中福利與賦稅的保障 : 想共同愛一個小孩更是門都沒有 : 權利完全不用談,納稅、服兵役、從事生產等義務照樣都沒少過異性戀 : 威嚇社會的不是同志,是社會本身自己在嚇自己 : 無知總是只帶來恐慌和反彈 其實大眾基本上沒興趣知道 而你說的新聞很多是西方的 在沒有聖經定義同性戀有罪的台灣 很少發生 權利是相對的 而且既然是為生殖邊緣人爭權利 不應該一下子就要求太多 因為社會會被嚇到 我建議在民法親屬篇定義婚姻條文裡加入一項 "同性特殊同居關係雖非婚姻關係 但其權利義務關係 若無法律特別排除者 適用婚姻關係之相關規範" 然後為了避免社會恐嚇 在收養子女及生育子女的章節設下排除條款 另外在繼承的部份 加入同性特殊同居者若身故 其財產的分配除其同性同居者外 父母或其他親族也應強制有一定比例 這樣子才能夠在現有的社會接受度基礎上 做出些進步 可以領到一張除了標題是"同性特殊同居關係證書"外 內文和"結婚證書"一字不差的證明 也可以在同性特殊同居雙方的關係中 依循一般婚姻關係的規範 在租稅方面及雙方財產使用與分配方面適用婚姻的規範 至於排除適用的部份 我相信其實是必要的 因為社會無法接受 也因為爭議性太大 或許可以先將與子女收養等相關的先排除 過個幾十年 若其他已等同適用的部份 運作起來沒有影響社會既有運作之虞 而民眾對於同性戀議題的共識也有所不同時 再來討論是否修正不遲 也是比較圓滿的處理方式 : 在您的文字中又見侯水盛的同志亡國論真是很震驚 : 高等教育下的學生說出與無知立委相同的論調 : 如果您真的很擔心人類滅種的話 : 可以告訴您異性戀比例比較高而且人口爆炸了不用擔心 : 同性戀還可以收養那些被丟棄、被虐待的小孩來幫部分異性戀收爛攤子 : 況且想讓異性戀變同性戀也沒辦法,兩者的比例天生就很穩定請您放心 : 但話說回來,如果人類幾百年來還是只有少數人懂得不要去互相歧視互相征服 : 那人類滅種有沒有很值得擔心倒是可以想想 : 對了還是跟您講一下好了,早在1974年DSM-VI就已經視同性戀為正常 : 反而倒是將恐同症放入精神疾病中 : 這種人通常有多的壓抑只懂得恨別人我想也許才要多花一些時間來同情他們 : 最後美國的同志運動幸好是有走的太過 : 所以有很多您沒看到的州也已經先行讓同志可以結婚、領養小孩 : 而這次的大選布希這個保守衛道人士也要死命的說會尊重同志人權 : 至於世界上越來越多國家的同志人權進展我想您有空可以多去了解一下 : 而我有空沒有都會繼續像您所說的「以弱勢者的角度」紮實的推動平等權利 恐怕我的方法才是務實的方法 恐同症是生物學的自然 否則當初寫聖經的人就不會很自然地把它寫進去 為什麼自然 因為人類在遠古時期嬰兒死亡率高 又容易被其他動物攻擊 而且部落間還會互相殘殺 自然會害怕同性關係無法產生子代 造成族群基因無法傳遞下去的狀況 因此 這是很自然的 我不是說它對 或者說它很好 我只是說它很自然 最後留一句 其實婚姻的本質就是"異性特殊同居關係" 但是既然大眾認為婚姻必然是一男一女的結果 那麼 何妨把"婚姻"這個名詞留給一男一女的關係 另外創"同性特殊同居關係"一詞 至少 這樣比較容易儘快地爭取到一些權利 而不是一直浪費時間在"是否算婚姻"的全有或全無的無益論戰中呢 : 不過想像一下您所說都是同性戀的世界 : 如果我有一個異性戀小孩的話,我也會跟這個孩子說It's ok. : 同性戀不會歧視你的,同性戀異性戀都是人,大家一樣或不一樣的地方都很美唷^_^ -- 革命是歷史的狂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9.5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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