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Marvel為節稅而打"變種人非人類"官司

看板SuperHeroes作者 (小眼睛)時間12年前 (2012/03/08 03:37), 編輯推噓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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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突然想起了這個案子,想查看看後續,找到了法院的判決pdf檔。 不過我發現一件事,Toy Biz v. United States是2003年的案子, 只是幾個月前又被國外網站拿出來談,所以不是最近的事...... 比較有趣的是,這個案子涉及的產品不只有變種人的玩具而已, 還包括了蜘蛛人系列與驚奇四超人系列的角色玩具、 一些卡牌遊戲,以及「Jumpsie」這種玩具。 簡單來說,Toy Biz在角色玩具方面贏了。 跟本案相關的是美國1994年關稅稅率表(Harmonized Tariff Schedule of the United States,"HTSUS")中的兩項規定,包括: 1. subheading 9502.10.40規定: 「無論有無衣著、僅有人類外表的人偶(doll)及其配件」 (Dolls representing only human beings and parts and accessories thereof: Dolls whether or not dressed: Other: Not over 33 cm in height) 適用12%稅率。 2. subheading 9503.49.00則規定: 「有著動物或其他非人類外表(例如:機器人、怪物)的玩具(toy)及其配件」 (Toys representing animals or other non-human creatures (for example, robots and monsters) and parts and accessories thereof: Other) 適用6.8%稅率。 因為後者可以說是概括性的剩餘分類條款,只要不屬於「人偶」的通常都會被分類到 「玩具」,所以「人偶」的定義就變成了最主要的爭點,而條文中的「僅(only)」 和「有著...外貌(representing)」該如何解釋也變得很重要了。 關於「only」的部份,法院同意Toy Biz的說法,認為這個字有獨占、排他的意思, 因此非人類的絕對不可能被歸類成「人偶」。 而「represent」呢?能否解釋成「相似(resemble)」?法院認為不行,因為HTSUS 的註釋95.03很明確地在「玩具」的部份提到了「即使是明顯有著人類形象的非人類亦 屬此類(even if possessing predominantly human physical characteristics), 若外觀和人類相似就必須歸類在「人偶」,很明顯會和這個註釋衝突。 更何況,關於「doll」的部份,HTSUS也明確地表示,若一個物件要被定義成人偶, 外觀上必須是人類的具象化(embodiment)、或足以作為人類形象的範本(example) ,想當然這樣的定義絕對不會只要求「相似」而已。 綜上所述,HTSUS對「人偶」的定義是十分嚴格又狹窄的, 那麼Toy Biz這批商品到底算不算「人偶」? 法院認真地檢視了這些產品,並歸納出三個理由: 1.雖然這系列角色大多數都有著人類的外貌,但至少有一樣非人類的特徵。 2.在大眾文化裡,這些角色一直以「變種人」為人所知,可以說他們不只是人類, 也可以說他們與人類有別。更何況,身為被告的海關也承認,有些角色明眼人 一看就會說是天使、惡魔或怪物,不會把他們界定成人類。 3.製造商無論在販售時的宣傳或包裝上都以「變種人」稱呼這些角色,很明顯地 是認為這群角色的確與人類有別。 因此,「變種人」並不是「人類」,而且應該和subheading 9503.49.00所例示 的機器人、怪物一樣自成一類別,並符合該條定義而適用6.8%的稅率。 更有趣的是驚奇四超人和蜘蛛人的部份, 這些角色設定上大多不是變種人,又該如何界定? 法院同樣一一審視了各個角色的特質,並認為和變重人的情況相去無幾, 連金賓(Kingpin)這個角色,法院都以其壯碩又頭身不成比例的畸形外表, 以及其在漫畫中的能力表現,界定成非人類而適用「玩具」的稅率。 總之,癥結點就在於,1994年版本的HTSUS對「人偶」的定意太過狹隘, 導致大部份的商品都會落入「其他玩具」的部份,而本案也不例外。 不過呢,2002開始的HTSUS已經把人偶和玩具的稅率統一, 兩者在現在的版本裡都一樣免稅,所以現在不會有這種問題了。 --

08/11 22:37,
(﹙☆﹚):我也會把年紀比我輕的喔~
08/11 22:37

08/11 23:36,
╕╒
08/11 23:36

08/11 23:37,
︹ :我誰都可以喔
08/11 23:37

08/11 23:53,
(﹙☆﹚):樓上都有我了,卻...
08/11 23:53

08/12 00:06,
╕╒
08/12 00:06

08/12 00:07,
︹ :晚上來我房間,很久沒一起練體術了
08/12 00: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40.203

03/08 08:45, , 1F
金胖:我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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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9:04, , 2F
聽說說金賓的體脂肪率跟飛輪的佛茶一樣(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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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9:09, , 3F
所以金胖可以變形嗎
03/08 09:09, 3F

03/08 09:12, , 4F
金賓好像沒辦法像佛茶那樣控制自己的血液流動來調整體型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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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2:16, , 5F
推專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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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38, , 6F
法官一定超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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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0:43, , 7F
法官不知道有沒有趁機做功課看漫畫? XD
03/08 20:43, 7F

03/08 21:20, , 8F
其實判決列了不少角色的設定資料耶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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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1:20, , 9F
http://tinyurl.com/84a2jep 不好意思PO文時忘記貼網址
03/08 21:20, 9F

03/08 21:20, , 10F
了,有興趣可以點進去看看
03/08 21:20, 10F

03/09 20:49, , 11F
原來事情是這樣子的,感謝
03/09 20:49, 11F

03/10 07:54, , 12F
我很好奇,當初他們稅法為什麼要這樣分?
03/10 07:54, 12F
文章代碼(AID): #1FLxaHgn (SuperHero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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