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機車上國道
※ 引述《mouerdw (喵爾)》之銘言:
: ※ 引述《linjp (JP)》之銘言:
: : 最近看了一些文章?
: : "最近": 所以就跟登入次數一樣1294只是個騎車新手大學生囉?
: : "看了一些文章": 所以跟政腐棺猿類似紙上談兵囉?
: : 你知道我今天拿到小型車駕照的當下就可以開車上國道了嗎?
: : 拿到連結車駕照就可以開任何車種上國道了嗎?
: : 所以
: : 1. 國道應該禁止新手還是車種?
: 都不是,個人認為是不遵守的人(當然,若是開車的人不遵守,也希
: 望能禁止上國道)
: : 2. 危險的是交通工具還是駕駛?
: 個人認為是駕駛(除非是交通工具保養不好)
: : 請你再看一次你打的文章 然後再回答我的問題
: : 麻煩您了 謝謝
: 此篇文章是想詢問重機若是上國道,如何讓大家的行車是安全的,畢
: 竟高速公路違規時有所聞,如發生掉落物、超速、隨意變換車道...等,
: 而且重機與汽車不一樣,而且若發生事故,慘狀也不同,如汽車被擦
: 撞,車會有事,但人可能沒事,但若是機車被擦撞,人可能就飛出去
: 了,因此若是開放重機上國道,重機的配備要如何才安全,高速公路
: 環境要如何改善才安全。當然,若是認為現在高速公路的環境是安全
: 的,可以忽略掉此文章。
掉落物是誰的責任?那為什麼是要求重機加配備?
騎士要加配備保護自己,那是騎士自己的自由
但是政府不該強制重機去加配備,甚至還拿這些配備綁路權
那是別人的過錯叫騎士負責,甚至還因為別人的過錯而被剝奪路權,這不是很荒唐嗎
現在國道沒開放重機
重機無須為國道亂象負起任何的責任,這一點一定要先搞清楚
環境改善首要的就是內線龜車,而且是很重要的車速分流概念
一條車速分流良好的高速公路
車速應該是由外往內依序變快的
台灣的高速公路是怎樣大家都很清楚,右側超車根本是家常便飯
常常不蛇行還超不了車
就是因為這樣才有那麼多變換車道的問題
原則靠右,左側超車
這一點一定要落實,貫徹
最後就是要試辦
政府要宣導
讓大家習慣重機跟自己一起開
台灣車種分流,導致車種對立很嚴重
有些人心理變態,看到機車就想撞給他死
上國道好像侵犯地盤一樣一整個暴怒
這種的拜託一定要抓起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111.1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471787744.A.02D.html
※ 編輯: tifiosi (111.251.111.177), 08/21/2016 21:57:35
→
08/21 22:01, , 1F
08/21 22:01, 1F
這種東西,就是所謂的主體性
台灣60年代出國深造回台建設的都美系學者
結果汽車公路主義根深蒂固
可是台灣根本就是混流交通
台灣人也都是多元運具
每個旅次都有一種最適合的交通工具
每次都不一樣
各種運具之間應該要平權,政策上不該給特定的私人運具擁有主體性
可是基於公益,大眾運輸可以擁有主體性
甚至像TOD那樣主宰一個城市的發展
※ 編輯: tifiosi (111.251.111.177), 08/21/2016 22:05:42
推
08/21 22:13, , 2F
08/21 22:13, 2F
→
08/21 22:14, , 3F
08/21 22:14, 3F
上一代真的是這樣,汽車是一種崇高的存在
可是對我們來說沒有這回事啊
什麼方便用什麼,騎車開車搭火車都來啊
那為什麼我開車好方便,搭火車好方便,騎車就很彆扭很羞恥?
馬路應該是多元平權的
推
08/21 22:15, , 4F
08/21 22:15, 4F
→
08/21 22:16, , 5F
08/21 22:16, 5F
→
08/21 22:16, , 6F
08/21 22:16, 6F
→
08/21 22:17, , 7F
08/21 22:17, 7F
→
08/21 22:17, , 8F
08/21 22:17, 8F
平面車道上同車道超車合法
大家喬好互相禮讓是沒有問題
但是路怒症就有問題了
而且有時候機車受限於禁行機車這條惡法,不能變道
汽車反而可以大方的換道超車,也沒必要執著於同道超車
※ 編輯: tifiosi (111.251.111.177), 08/21/2016 22:21:37
推
08/21 22:24, , 9F
08/21 22:24, 9F
→
08/21 22:24, , 10F
08/21 22:24, 10F
→
08/21 22:24, , 11F
08/21 22:24, 11F
→
08/21 22:25, , 12F
08/21 22:25, 12F
→
08/21 22:25, , 13F
08/21 22:25, 13F
→
08/21 22:26, , 14F
08/21 22:26, 14F
→
08/21 22:26, , 15F
08/21 22:26, 15F
推
08/21 23:25, , 16F
08/21 23:25, 16F
推
08/22 00:04, , 17F
08/22 00:04, 17F
→
08/22 18:36, , 18F
08/22 18:36, 1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討論
-33
69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11 篇):
討論
-89
129
討論
12
19
討論
2
10
討論
4
7
討論
-33
69
討論
5
18
討論
8
19
討論
10
11
討論
4
5
討論
14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