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肇事責任討論

看板SuperBike作者 (= =+)時間8年前 (2015/12/09 21:46), 編輯推噓8(808)
留言16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偶然路過順道回一下 之前研所時指導教授當時也是鑑定會委員之一 畢業題目也是事故鑑定相關 中間經手了非常多事故案件以及委員思考的模式 今天你的狀態被判全責其實毫無懸念 因為有兩點鑑定中的大忌(常被重判)的情形你都犯了 1.超車 2.路肩行駛 http://imgur.com/Z8SNvhE
根據你這邊的筆錄「...因為塞車,我才從大貨車右邊超過...」 你自己就把要超車的意圖說出來了... 筆錄時不說超車意圖的話應該還有得揮 例如"往前行走"等等... 路肩基本上是不能行駛的 不能說沒注意10公分與15公分就免責 騎車最冤枉也很常發生的就是撞到路邊的車 結果是在15cm路肩外 對方無責的情形 對地區鑑定會有疑義的話可以再上訴 不過通常要花一段時間 而且你的狀況基本上去了還是會一樣的結果回來~ 提供你參考囉~ ※ 引述《HoKaChen (C.E)》之銘言: : 以下內容是我在今年3月時發生, : 要不要PO文出來也經過考慮,最後決定提出來給大家討論 : 也順便分享給大夥一個經驗 : 請理性討論,勿戰 : 事故發生以後,有申請調解,但和解金額談不攏而告吹,只好走法院了 : 以下是我擬的訴訟狀 (整段複製貼上,排版差勿怪) : ------------------------------------------------------------------ : 緣被告XXX於民國104年3月21日上午11時03分許,騎乘所有車牌號碼000-000 : 重型機車,於雲林線虎尾鎮林森路一段與中山路口,從林森路一段左轉進入中山 : 路之際,本應注意左右有無車輛或行人通過,並應讓直行車優先通行,依當時情 : 形,林森路一段與中山路口有堵車情況,被告竟未注意左右有無來車,而逕自從 : 林森路一段左轉,並自兩輛停駛之自小客車前後中間突然穿行而過欲駛入中山路 : ,致原告騎乘所有00-000號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上開地點之自小客車右側, : 因閃避不及致發生車禍,被告XXX所屬重型機車前側與原告XXX所屬大型重 : 型機車左側發生碰撞,使原告之大型重型機車向右側倒地滑行。(原估一) : 事發當地雲林縣虎尾鎮林森路一段直行之號誌為閃黃燈,中山路為閃紅燈,閃 : 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道車先行 : 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且被告XXX轉彎車輛也未讓直行車輛先行,並由 : 兩輛自小客車之間忽然竄出,使之發生車禍。(原估二) : 經虎尾調解委員會調解2次,均調解不成功,故按民法第184條規定:「因故意 : 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 : ,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 : 。」,原告XXX依法對被告XXX進行民事訴訟請求。 : 被告XXX已然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之行車注意義務,顯見被 : 告XXX就本件車禍發生事實具有過失,故原告XXX基於前揭民法規定,請求 : 被告XXX損害賠償,應無不當。 : ---------------------------------------------------------------------- : 以上就是我擬的訴訟狀,也是從我的觀點出發來看的事發經過 : 附上我簡繪的圖一張給大家參考 : http://imgur.com/pn5eVFF
: 也可以用google map看街景服務,搜尋:虎尾布袋戲館 : 後來肇事責任釐清就交給"嘉雲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去鑑定了 : 經過鑑定以後,鑑定會的肇事責任分析如下 : ----------------------- : http://imgur.com/m7mzqap
: http://imgur.com/02ZXN1U
: http://imgur.com/Z8SNvhE
: http://imgur.com/7fSaP2X
: ----------------------------- : 我對鑑定委員會的看法是完全不服的 : 1.前方車輛都在「靜止」狀態,超越前方靜止車,並不符合「超車」的基本定義 : 2.「超車」必須完成下列動作: : 先從原車道變道,然後超越前車,最後並回原車道。 : 這種行為才屬於交通法規條文里定義的「超車」。 : 3.路權歸屬部分,路肩有足足2公尺寬,甚至可以行駛一輛小客車了 : 怎麼會沒有與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 : 4.我直線行駛且路口是處於閃黃燈號誌,對方是左轉並且是閃紅燈號誌 : 所以我認為或許是我的路權比較大一點 : 5.基於以上,我對鑑定會口口聲聲說的『右側超車不當』,對鑑定結果相當不以為然 : 6.當然,我行駛路肩是有錯誤的,這無庸置疑 : 但是我想解釋的是,我並不是在地人,對當地並不熟悉,且應該不太會有人在 : 騎(開)車的時候去注意路面標線是10公分或者15公分吧? 這點是我有疏失沒錯 : ,但在雙線道旁邊各有2公尺寬之路肩,一般人會認為這是機慢車優先道才是 : (起碼我是),2公尺甚至都可以行駛一輛小客車了。 : 且據我再到實地探查路況,當地所有機車(甚至汽車)都行駛於路肩上 : 以上,快凌晨2點了,先來睡。 -- ζ ξ ( ′▽`)-o█ █o-(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85.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449668762.A.6A1.html

12/09 22:01, , 1F
15cm根本天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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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22:06, , 2F
路肩超車就跟跨越雙黃線超車一樣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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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中間事情還少一點 真的不敢騎在旁邊
12/09 23:30,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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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02:50, 4F

12/10 08:25, , 5F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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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肩…明眼人都分的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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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2:26, , 7F
問一下為什麼台灣會有人從右側超車而不從左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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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直要你靠右邊騎車 很多人因此不敢往左邊靠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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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一堆奇怪的右側超車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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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2:46, , 10F
還有一種是,內側是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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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雖然有疑議,但不會上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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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3:47, , 12F
只是對委員們的說法感到非常不任同,竟然是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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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3:48, , 13F
且引用的條例,據我的認知是根本錯誤的,所以非常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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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13:48, , 14F
到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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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03:31, , 15F
汽車駕駛也習慣性的把右側空間讓給機車也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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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03:31, , 16F
,想從左側超車還不一定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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