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星期日差點也被四輪違規迴轉送上天...

看板SuperBike作者 (魔性,無法壓抑)時間15年前 (2009/07/14 13:30),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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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一下,幫忙調整一些東西 ※ 引述《haigou (室友是肺癆鬼...?)》之銘言: : 1.刑法第271條第二項之普通殺人罪之未遂犯 : 違規迴轉 馬路上又不是沒有別的用路人 : 這樣轉擺明就是要害死人嘛 : 不過要證明有故意殺人的意圖有難度... 這個基本上是絕對不會該當, 要該當殺人罪,就算是未遂犯也要有殺害特定人生命法益的故意 這個除非他擺明了是要假借車禍殺人,否則是沒可能成罪的 : 2.刑法第277條第一項之普通傷害罪 : 就你所陳述之事時 這條一定該當 : 但這條是告訴乃論 去鴿舍作筆錄時 : 一定要跟鴿子講說: : 我要對婦人(富人?)提出刑法第277條第一項傷害罪之告訴 : 請鴿子幫你移送 由檢察官來調查 決定起訴與否 : 這時你要準備好東西 例如說驗傷單(要花一千多驗的那種) : 路口監視器...反正有關的就給他扯進來 : 東西越多對你越有利 就這條來說也沒多大可能性,傷害罪要求的是傷害特定人身體健康法益的故意 對方了不起是違規的故意,成罪的機會也幾乎是不可能 就1. 2. 都沒機會,了不起是用過失傷害罪 但是這個太輕微了,拘役或易科罰金+緩刑的機會高到嚇人 不過重點是刑附民,只要刑事判決有罪,即使是緩刑 也會成為民事認定過失的標準 : 3.刑法第354條之毀損器物罪 : 你閃光揹的包包(後面是硬殼的那種) 磨傷&背帶都斷掉(安全帽不知道有沒有?) : 婦人之行為 對你閃光的包包造成不可回復的損害 : 所以本條也該當 : 還有婦人有想要逃跑的意圖 不過被擋住跑不了 : 似有刑法第185條之4的肇事逃逸罪之嫌疑 不過本條沒有罰未遂犯... : 婦人是以一個行為(違規迴轉)造成你閃光受傷&包包受損 : 屬於一行為犯數罪--依刑法第55條想像競合犯處理--從一重處斷(刑責2>3) : 基本上就是只討論2的部分(1的部分因為成罪機率微乎其微就不討論了XD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9.104

07/14 16:49, , 1F
學長怎麼跑到這邊來,難道你..
07/14 16:49, 1F

07/14 20:29, , 2F
不能來這嗎 我也是愛車人士阿
07/14 20:29, 2F

07/14 23:15, , 3F
應該有法律版吧....
07/14 23:15, 3F

07/14 23:30, , 4F
沒有啦學長,是學弟我太孤陋寡聞,以後跟你一起聊車嘿~
07/14 23:30, 4F

07/14 23:31, , 5F
學長不要生氣>"<,我別的意思啦~
07/14 23:31,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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