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s93184s水桶7日已刪文

看板SummonersWar作者 (洋洋)時間9年前 (2016/06/29 19:16), 9年前編輯推噓36(36075)
留言111則, 2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先為了我昨天沒有即時出來回應推文說聲抱歉 這邊題幾點出來,希望對於目前的情況有質疑的人可以來看一下 第一點 你們再質疑這推文到底算不算是挑釁 並不是說這句話哪裡有問題,單一就這句話是沒有問題的 重點是他在這篇 #1NSHoDqf 的情況下去回這樣的文 難道不算是構成挑釁嗎? 對於挑釁我是會看前後文才下判決的,並不是說不能用什麼樣的詞 另外,這篇是我自己判的,並沒有經過K大 基本上會討論的只有我覺得有疑慮的部分才會進行討論 不然雙方看到較明顯的違規會自行處理 第二點 如果你們對於板規的部分有意見,為何當初不說出來 先來說注音文好了 當初會禁止注音文就是為了避免影響閱讀 如果你們不想要,覺得這樣是文字獄我們當然是可以進行移除 但是,往後如果出現影響閱讀的情況也是無法管的 當初就是因為會被鑽漏洞所以才改成全面禁止 你們說厂算是漏洞的話那也不算,因為那本來就不是注音 說實在的,很多東西是真的沒有辦法定下所謂的標準 很難說什麼樣的情況下算是違規 就挑釁而言,說不定我的認定跟你們的認定不一樣,那這樣的情況下我該怎麼處理? 我如果自行判決,像這樣認為不算是挑釁的人就認為我再胡亂判決 如果我不判,又會有人跳出來說違反板規不判決板主不做事 這樣的標準是很難拿捏的 所以你們對於現在所訂下的東西有意見的話 我們可以用投票的方式來討論 我相信還是有人不希望有注音出現在板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61.1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mmonsBoard/M.1467199015.A.C99.html

06/29 19:25, , 1F
尊重版主決定吧,一堆意見的人幹嘛不自己出來選
06/29 19:25, 1F

06/29 19:28, , 2F
06/29 19:28, 2F

06/29 19:33, , 3F
有爭議辦個投票最好 支持
06/29 19:33, 3F

06/29 19:40, , 4F
注音文矯網過正 參考其他版吧
06/29 19:40, 4F

06/29 19:41, , 5F
雖便隔壁PAD版也沒有在這樣搞的 難道就有注音文氾濫
06/29 19:41, 5F

06/29 19:41, , 6F
了嗎? 又影響了多少閱讀了? 希望版主思考一下
06/29 19:41, 6F

06/29 19:44, , 7F
了解 辛苦了
06/29 19:44, 7F

06/29 19:44, , 8F
我覺得注音文可以先警告再砍 給發文者一點機會
06/29 19:44, 8F
那應該要,一個人一次機會,還是一篇文一次呢?

06/29 19:45, , 9F
樓上兩位 你們說的我之前都說過了 XD
06/29 19:45, 9F

06/29 19:45, , 10F
但是規則怎麼訂, 基本上都有人會想去挑戰的
06/29 19:45, 10F

06/29 19:45, , 11F
然後我就知道會有一樓這種發言 呵呵
06/29 19:45, 11F

06/29 19:46, , 12F
看版上酸規定就知道很多人喜歡去挑戰版規阿...
06/29 19:46, 12F
如果你們希望可以用投票來決定注音文的話 目前的選項是這樣 1)廢除 2)維持原樣 3)先給予警告 ※ 編輯: pokemon8447 (1.171.161.162), 06/29/2016 19:49:55

06/29 19:47, , 13F
找了一下我第一次反映是這篇 #1MyaXSy6
06/29 19:47, 13F

06/29 19:50, , 14F
再請教一下好了 挑釁引戰跟注音文哪個嚴重?
06/29 19:50, 14F

06/29 19:51, , 15F
兩個根本是不同的事情, 你幹嘛要扯在一起比
06/29 19:51, 15F

06/29 19:51, , 16F
板規的罰則是一樣的 是否版主覺得這兩者一樣或差不多?
06/29 19:51, 16F

06/29 19:51, , 17F
況且 我覺得引戰其實沒啥問題, 重點是對事不對人
06/29 19:51, 17F

06/29 19:51, , 18F
還沒打完你幹嘛那麼急
06/29 19:51, 18F
現在這個板規是當初參考4個板來製成的 當初是認為這樣的懲罰應該算夠,所以才會放在一起 當然如果想要其中一邊加重也是ok,不過也要再經過討論 → lionel20002: 你為什麼一定要訂那麼死 可以注音文情節嚴重者予以刪 06/29 19:52

06/29 19:52, , 19F
文水桶啊
06/29 19:52, 19F
定死才好規範啊,不然我認為的情節嚴重跟別人的就不一樣啊 我上面不是打了,標準是很難定的 → zyx12320: 引戰沒啥問題? 這是甚麼意思阿 無法理解 呵呵 06/29 19:52

06/29 19:53, , 20F
挑釁引戰你都版主自由心證判斷了不是嗎
06/29 19:53, 20F
TerryTam: 一樓這麼快就開技 一定是有速攻 06/29 19:53

06/29 19:53, , 21F
現在開始扯到比例原則了...圖版正式進入大法學時代(誤
06/29 19:53, 21F
※ 編輯: pokemon8447 (1.171.161.162), 06/29/2016 20:09:02

06/29 20:06, , 22F
還以為進到PAD板
06/29 20:06, 22F

06/29 20:07, , 23F
看到上面某人自以為是的覺得 真的是坐著說話不腰疼
06/29 20:07, 23F

06/29 20:09, , 24F
SB夠 一進場就可以開技啊 厂厂
06/29 20:09, 24F

06/29 20:10, , 25F
訂死當然好規範 但就造成今天矯網過正的局面
06/29 20:10, 25F

06/29 20:11, , 26F
這東西從頭到尾都不改訂死求輕鬆
06/29 20:11, 26F

06/29 20:12, , 27F
你這樣只是為了你自己方便而已
06/29 20:12, 27F

06/29 20:14, , 28F
好好上個ptt還要當沒收錢的版主當然讓自己方便就好啦
06/29 20:14, 28F

06/29 20:14, , 29F
您有如此熱忱與大愛何不出來競選?
06/29 20:14, 29F

06/29 20:14, , 30F
對啊, 你看法官判刑都會考量犯人故意還過失, 有無悔意,
06/29 20:14, 30F

06/29 20:15, , 31F
最好再加上精神疾病檢定, 板主怎麼可以這麼草率呢?
06/29 20:15, 31F

06/29 20:15, , 32F
還有除了自己出來選以外的大絕嗎 先放一放如何
06/29 20:15, 32F

06/29 20:17, , 33F
請問你參考哪幾個版?
06/29 20:17, 33F
還有 46 則推文
還有 10 段內文
06/29 22:37, , 80F
就讓版主去判斷是不是釣魚比強硬全禁要好得多
06/29 22:37, 80F
阿就沒有標準啊,都交給我判斷到時候還不是又來一次

06/29 22:37, , 81F
我認為注音文本身不是最大的問題,問題是某些人對規定
06/29 22:37, 81F

06/29 22:37, , 82F
的心態很奇怪
06/29 22:37, 82F

06/29 22:39, , 83F
就是訂太硬讓人覺得文字獄才會那麼多釣魚阿
06/29 22:39, 83F

06/29 22:40, , 84F
那就投票,看結果如何吧
06/29 22:40, 84F
※ 編輯: pokemon8447 (1.171.161.162), 06/29/2016 22:41:55

06/29 22:42, , 85F
很多東西本來就沒有辦法有一定的標準
06/29 22:42, 85F

06/29 22:43, , 86F
這次水桶引戰挑釁也是版主定奪不是嗎
06/29 22:43, 86F

06/29 22:45, , 87F
引戰我認為由版主定奪應該沒有問題吧
06/29 22:45, 87F

06/29 22:45, , 88F
大多數人覺得合理就可以了 真的大多數人意見分歧
06/29 22:45, 88F

06/29 22:46, , 89F
就申訴組務而已
06/29 22:46, 89F
所以用投票的最簡單啊,現在大多數認為怎樣,之後我們就怎麼走

06/29 22:47, , 90F
總不可能每一篇都要納出來投票然後決定要不要桶吧...
06/29 22:47, 90F

06/29 22:47, , 91F
06/29 22:47, 91F
所以當投完票之後,那規定就是不變了,因為是各位投票所出來的結果

06/29 23:00, , 92F
"注音文情節是否嚴重"跟"是否引戰挑釁" 都一樣的
06/29 23:00, 92F

06/29 23:01, , 93F
版主判斷嚴重性 而不是只要出現注音文就水桶
06/29 23:01, 93F

06/29 23:02, , 94F
這樣哪天台版公告上打個注音文是不是情報就不用發了
06/29 23:02, 94F
就說了齁,沒有標準以板主的自由心證就是會被嘴啊 ※ 編輯: pokemon8447 (1.171.161.162), 06/29/2016 23:12:55

06/29 23:22, , 95F
你有你的標準 被嘴就解釋 解釋無法接受就申訴組務
06/29 23:22, 95F

06/29 23:22, , 96F
就只是這樣而已吧
06/29 23:22, 96F

06/30 00:09, , 97F
我笑了
06/30 00:09, 97F

06/30 00:32, , 98F
路過提一下,我覺得健檢的師範代關卡不是必要的
06/30 00:32, 98F

06/30 00:33, , 99F
加上現在日版又有遊級
06/30 00:33, 99F
我知道,我一直忘記去修改那個,我現在馬上處理

06/30 00:58, , 100F
版主辛苦了,總是有人愛找洞鑽…
06/30 00:58, 100F

06/30 01:29, , 101F
哇 好兇哦 我說被婊是被師範代的片假名錶
06/30 01:29, 101F
你又沒有說清楚-3-

06/30 10:32, , 102F
EleGiggle
06/30 10:32, 102F
※ 編輯: pokemon8447 (1.171.155.198), 06/30/2016 19:40:36

07/02 04:46, , 103F
什麼!?這邊有文字獄!?待了兩年第一次聽說…
07/02 04:46, 103F

07/02 15:39, , 104F
從開板就來了,什麼文字獄?? 輸入中文字有這麼困難嘛
07/02 15:39, 104F

07/02 22:50, , 105F
抱歉,我剛剛看了一下覺得我的推文應該算是這次相似字爭議的
07/02 22:50, 105F

07/02 22:51, , 106F
起爆點,我支持投票,謝謝。另外上面有提到說官方公告出現注
07/02 22:51, 106F

07/02 22:52, , 107F
音文的情形,我認為這是很容易規定的事情,但另一方面我也絕
07/02 22:52, 107F

07/02 22:53, , 108F
覺得漏洞鑽不完,到時候ban死了一個相似字可能還是會有人用
07/02 22:53, 108F

07/02 22:54, , 109F
圖片中包含注音文的方式...之類的鑽漏洞,所以我也支持不訂
07/02 22:54, 109F

07/02 22:56, , 110F
死注音文的新版規,最後寶可夢跟六面都辛苦了。感恩
07/02 22:56, 110F

07/02 23:21, , 111F
注音文全禁應該是沒問題吧
07/02 23:21, 111F
文章代碼(AID): #1NSwudoP (SummonersWar)
文章代碼(AID): #1NSwudoP (SummonersW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