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少年] 學糾法庭

看板Suckcomic作者 (水告)時間11年前 (2014/12/06 11:41), 11年前編輯推噓15(15023)
留言38則, 2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關於「小學生是否應被允許攜帶遊戲機到學校」, 我想這是一個可以辯論的議題,而且看大家的討論還滿有趣的, 以下,我就提出一種反方的觀點供各位參考。 事實上,遊戲機對於小學生而言,是一種「炫耀財」, 他們帶到學校來的目的,主要並非遊玩,只是想受到眾人注目而已。 因此,對於學齡兒童尚未完全發展的稚嫩心理,可能會有以下的對話產生: 「把拔把拔,今天某某某帶3DS來學校耶,好棒喔,你買一臺給我好不好?」 「啊?可是我們家……呃,是有點……就是……」 「不管啦!你買給我、買給我啦!」 ──為了要讓大家在表面上看起來是一樣的, 所以大人們希望「炫耀財」這種東西不要出現在學校。 是的,這個社會本來就是不平等,然而,諷刺的是, 至少在義務教育階段,這個社會試圖掩飾這種不平等。 另外,我再隨便吐兩點: 第一,真要說的話,主角完全搞錯辯駁的對象了, 他應該對「制定規定的人」,而非對「執行規定的人」(也就是老師)辯駁。 講簡單一點,假如今天各位騎車未戴安全帽而被警察攔下, 請問各位會花精力跟警察辯論「為何非得戴安全帽」嗎? 我想是不會的。為什麼呢? 因為警察非但不會鳥你,甚至還會隨便找個爛理由多開一張罰單。 也就是說,老師只要冷冷回一句「我依法行政,沒收。」就沒事了。 事實上,這就是「行政權」與「立法權」的分野, 但好笑的是,身為「司法」相關的從業人員, 主角卻壓根搞不清楚「三權分立」的精神。 還有第二點,在一個自我介紹的場合, 你玩著遊戲機,而非看著全班同學, 我不認為這種行為有多麼高尚。 小子,我勸你還是不要帶遊戲機到學校, 你還有得學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4.74.18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ckcomic/M.1417837274.A.D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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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看透主角,棄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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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我看到傳證人沒有遞交請求還有老師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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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就說嘴砲是他的興趣惹還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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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嚴以律人寬以待己,根本某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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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興趣根本不是駁倒 是頂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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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他就沒想要跟其他人打好關係阿 反正也沒規定說自我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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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不能玩遊戲機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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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這個論點,假如主角要以終生屁孩為職志的話, 那確實不需要知道「尊重」兩個字怎麼寫; 但如果不是的話,我認為不能因為時常轉學, 就忘了人的根本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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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大人要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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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幹麼要做法律沒規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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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門未知子?不做和醫生執照無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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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關係幹嘛?依設定他應該每週都在轉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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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後來就說不禁帶遊戲機阿 所以的確是老師訂的規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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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依設定看起來是常常轉學 自我介紹其實很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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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看過小學生隨身攜帶智慧型手機到學校之後 遊戲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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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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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atertelling (218.164.74.185), 12/06/2014 17: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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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就之前推文有人說過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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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論點忘了故事一開始就說了有政府制度的班級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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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立場上可能大於教師 教師沒有什麼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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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第二話老師還被處罰擦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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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法的話,會連定規定都沒法定.教師有裁量權,既然用法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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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弄到改了,那就改了. 就跟實際判決一樣.行政單位否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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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上法庭判決說要改,那就改了.但是機關依法能作否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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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老師一開始一人獨斷的決定要殺魚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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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第二話沒爛掉的話還有討論空間啦 現在笑笑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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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學生,結果老師被判刑,也是神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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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堂至少還有當場起訴 這部連起訴都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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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要問政府幹嘛弄個可以來推翻的法庭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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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政府機關有時候會行政訴訟就是來搞它們(輸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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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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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兩話就能討論成這樣 這不是不是神作就是腰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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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是小學六年級這種過一年就昇國中的年紀,應該就表示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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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要搞太長的連載吧?(除非主角是東京死神或是謊報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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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六年級這設定就少了老梗的低年級對高年級可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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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就屁孩啊...辯論還可以搞錯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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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六年級的主角去霸凌一年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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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一臉腰斬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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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2:55, , 38F
看看就好了,在設定上這部感覺受限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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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WdhQse (Suckco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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