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LOL板務相關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死魚56)時間10年前 (2013/11/10 02: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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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IUuTEA4 (LoL)公告下方之推文 我有以下問題 1. 卸任板主之判例是否應該遵循? 特別是在該板主與現任板主在該案發生時同時在任 對該案件也有管轄權 2. 若1.為否 那麼組務上的受小組長裁決的判例是否應該遵循? 3. 若2.亦為否 是否該板主卸任後其做過的所有判決應無效? 4. 若3.仍為否 有效判決為何不能作為判例採用? 5. 所謂的非合議制 是不是三位板主拿著同一個板規 用不同標準定罪?

11/07 20:52,
#1IIg501M (Sub_Strategy) 有意義有內容噓文
11/07 20:52

11/07 20:53,
@diefish5566 你拿ckcraig的判例來幹嘛?
11/07 20:53

11/07 20:53,
戰ELO不是惡意 問小天使 嗆原PO檢舉也拿來噓
11/07 20:53

11/07 20:54,
板主群標準不一致囉 一套板規三種解釋 哈哈
11/07 20:54

11/07 20:54,
sitos已經說過ckcraig身為卸任板主,判例無用了啊?
11/07 20:54

11/07 20:54,
ckcraig真的變你護身符
11/07 20:54

11/07 20:55,
小組長裁定申訴無效的案子 代表小組長認可該判例
11/07 20:55

11/07 20:55,
你真是了不起
11/07 20:55

11/07 20:56,
sitos也不放在眼裡囉
11/07 20:56

11/07 20:56,
認可該判例,但不代表其他板主要追尋卸任板主之判例
11/07 20:56

11/07 20:56,
就像我們可以引用前任板主群之判決 但不代表
11/07 20:56

11/07 20:56,
現任板主群標準要跟前任相同。有問題嗎?
11/07 20:56

11/07 20:56,
在板規沒修正的情況 經由小組長認可之判例
11/07 20:56

11/07 20:56,
本來就有指標性
11/07 20:56

11/07 20:57,
這不代表其他板主要追隨同一標準啊?
11/07 20:57

11/07 20:58,
噓凱能神的倒數第二 三句 真是善意噓文 真是表達反對
11/07 20:58

11/07 20:58,
我了解了 執法標準如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樣
11/07 20:58

11/07 20:58,
是不是善意不重要,只要非無意義之反對意見 不違反
11/07 20:58

11/07 20:59,
板規的情況本來就沒問題。
11/07 20:59

11/07 20:59,
一條法規三個標準
11/07 20:59

11/07 21:01,
板規寫惡意噓文也要桶 結果來句是不是善意不重要
11/07 21:01

11/07 21:01,
反對意見本來就不用一定具有善意阿?
11/07 21:01

11/07 21:01,
連小組長的判例都不放在眼裡了 板皇無誤
11/07 21:01

11/07 21:01,
是不是"惡意噓文"也不是由你來定義的。
11/07 21:01

11/07 21:02,
還在跳針小組長判例。sitos都說板主不用依循
11/07 21:02

11/07 21:02,
請問倒數二三句表達了什麼反對意見?
11/07 21:02

11/07 21:02,
卸任板主之判例了,無和議制為什麼要引用其判例?
11/07 21:02

11/07 21:02,
要檢舉就快點 我問過小天使 按Q有代碼 真是反對意見
11/07 21:02

11/07 21:03,
所以"要檢舉就快點" 哪裡違反板規嗎?
11/07 21:03

11/07 21:03,
"噓文"行為表示他對該文章之反對意見
11/07 21:03

11/07 21:04,
內容板務不能 也無法限制啊?
11/07 21:04

11/07 21:05,
ckcraig是當時板主 你也是 對當時判決你沒有異議
11/07 21:05

11/07 21:05,
怎麼現在又修標準了呢
11/07 21:05

11/07 21:05,
非和議制,我為什麼要有意見?
11/07 21:05

11/07 21:05,
你不是也跑申訴了嗎?
11/07 21:05

11/07 21:05,
不要和我說不干涉其他板主 peter0726案可不是這樣
11/07 21:05

11/07 21:06,
跑完申訴 關於C4我申訴失敗 結果留下來的判例當空氣
11/07 21:06

11/07 21:06,
@lester928 我沒有必要為了你一個人的公正改變判決
11/07 21:06

11/07 21:06,
你申訴失敗代表你沒說服判決之板主跟小組長啊?
11/07 21:06

11/07 21:07,
跟我"現在的判決"有什麼關聯?就跟你說不用依循了
11/07 21:07

11/07 21:07,
代表小組長認為這樣的判決是正確的
11/07 21:07

11/07 21:07,
正確的標準不依循?
11/07 21:07

11/07 21:07,
你懂非和議制跟不用依循卸任板主之判例的重點嗎?
11/07 21:07

11/07 21:07,
你可以去申訴"這個case跟你那case相同"
11/07 21:07

11/07 21:07,
而不是在這邊自己說"兩個case相同 你不處分"
11/07 21:07

11/07 21:08,
我的判決就是如此,ckcraig的判決是他的判決
11/07 21:08

11/07 21:08,
沒有和議制,而板主也不用依循卸任板主之標準
11/07 21:08

11/07 21:08,
重點就是一條板規三個解釋 別人的判例不用管 我懂了
11/07 21:08

11/07 21:08,
你認為標準不同,可以跑你最愛跑的組務申訴。
11/07 21:08

11/07 21:09,
只要說服小組長,那此案也有跟"你的案子"一樣的
11/07 21:09

11/07 21:09,
判決可能。但現在我的判決就是如此
11/07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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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Vdb8TV (Sub_Strate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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