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hydra6716應做為而不做為
※ 引述《fish56 (等著瞧)》之銘言:
: 相同案件 本人文章於10分鐘內 就被鎖文處理
: 但該篇文章卻無依照相同標準處理 此時板主是在線上的
: 也可回應我水球 卻無法 於該版做一個標記"M文"的處理
: 但其他篇違規文章卻可標記
: 但獨獨我檢舉那篇 他不做處理
: 是否故意?
沒有處理就是板主認定該文沒有問題。
: 本人被無故水桶其間無法使用 該版之檢舉推文
: 透過水球 方式 依檢舉格式檢舉
: 版主都可以回我水球了
: 為甚麼不能處理? 是否應做為而不做為?
進行檢舉就請靜待下次公告看是否判決。
不論是水球或者信件都是一樣的意思。
難道你進行檢舉板主就要馬上進行處分?
板主是跟隨單一板友的判斷進行板務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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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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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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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