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Key_Mou_pad 不服版主sashimi254判決

看板Sub_DigiLife作者 ( Gathering Storm。)時間2年前 (2022/02/05 21:31), 2年前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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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bigbowl 2. 被檢舉人/看板:sashimi254/Key_Mou_Pad 3. 檢舉事由: sashimi254以根本不存在的板規處分我 4. 舉證: sashimi254在公告 #1XtmbDVZ (Key_Mou_Pad) 中以 "請勿在公告底下討論板規 請參考板規一 第二點" 為由 判決我 "板規一初犯 公告中警告乙次(加重處分累進一次)" 可是該版"版規一第二點"根本沒有"請勿在公告底下討論板規"的規定 不服sashimi254之判決 在此申訴 相關證據會附在之後的文章中 ===20220208補充答辯 引用sashimi254 #1Y0H0XEM (Sub_DigiLife) 之辯駁=== sashimi254的辯駁 根本是狡辯 1.如果因為版規一載明 "要討論板規,請於回文時,將標題的公告修改為討論,或請直接來信至板主。" 等於在下方推文討論版規會被警告甚至受罰 那就應該在一開始制定版規時 寫明這點 因為處罰是板規中 對於非板主之使用者最重要的發文依據 如果任何板主不依據版規的處罰都可用 "板規規範不足之處,由板主認定" 那這個版不需要版規了 因為板主完全是土皇帝 板主說了算 文字規則完全無用 只要版主看板友不順眼 就可以開罰 完全不需要對於版規有更嚴謹的思考與執行 要罰卻不事先在板規中告知 是板主徹底的失職 用板主裁量權 罰不在板規中有載明的行為 是版主徹底的濫權 2.引用sashimi254原文 "除板規七外大部分的情節輕微且初犯處罰都是警告,正是我們為了讓所有討論 與意見交流都能夠開始希望大家踴躍發文。" 一個連發文規則都沒有寫清楚 就可以濫用板主裁量權的版規 請問如何達成"我們為了讓所有討論與意見交流都能夠開始希望大家踴躍發文"? 板主這樣的行為徹底侵犯了版友有權擁有的言論自由 3.sashimi254以 #1UKJvf3O (Key_Mou_Pad) 的判決 來計算為"加重處分累進一次" 誠如我以上所述 板主在判決我違反版規一上完全站不住腳 所以這個加重處分累進一次根本不應該算數 ===以上為20220208之答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8.2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Life/M.1644067877.A.40C.html ※ 編輯: bigbowl (220.133.8.201 臺灣), 02/08/2022 03:53:11

02/09 13:37, 2年前 , 1F
近日組務板案件稍多,需要時間仔細檢視。
02/09 13:37, 1F

02/09 13:37, 2年前 , 2F
此外,為避免版面混亂,將依提出順序逐件處理。
02/09 13:37, 2F
文章代碼(AID): #1X_dmbGC (Sub_Digi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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