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經濟政治相關板規放寬修正

看板StockPicket作者 (stuppi)時間2年前 (2021/11/11 14:19), 編輯推噓4(4040)
留言44則, 3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由於個人回覆內容為管理及執行版務的角度出發, (此篇非以共同討論的版友角度) 所以就冒味以回文的方式來回覆了~ ※ 引述《towe77 (安)》之銘言: : 討論主旨: 與經濟高度相關的政策,應給予適度討論空間 : 對特定檢舉者妨礙正常討論,應給予帶特定陣營風向警告 這點同意, 不過禁政治文是由過去的版友、版主們慢慢討論出的結果, 個人閱讀起來,大家的方向是想盡量禁止無股點的謾罵及帶風向。 相關規範短期內應不會改變。 看完原文各位的討論覺得也許可以做修正與思考, 如:為什麼國外政治不容易被檢舉? 板規是否要詳加"國內政治"部分? 4-6相關版規寫的是大方向, 因此相對有高度版主主觀裁決的範疇, 處置更都是暫時剝奪發言自由的水桶以上。 版主也小心處理, 即使不同版主間有不一樣的裁量, 但我個人也會參考其他版主的標準, 每個版主都是盡量維持公正及不過分處置變成文字獄, 畢竟目的不是把大家都送到水桶。 如上所述及您舉的股檢版檢舉的例子, 我覺得都沒有超出這個範疇。 您覺得偏向某些風向的原因,也許是因議題相關的發言與檢舉較多, 版規裁決、執行本身也許不是問題所在。 以我過去公告及在股檢版判決為了讓版友有標準可以參考,也提出過的例子: (以下為順應本版務文之討論實例非引戰) 塔X班、數字暱稱等等,都是對某種族群上面的揶揄判讀 個人是會以4-6-1判決, 那麼如果光提出總統名字蔡英文、或者XX院長等職務本身算不算呢? 基本上我個人會根據前後文判讀: 例如:#1XWx_LBA (StockPicket) 我想討論"政治事務"本身若非嘲諷或引戰目的, 是可以平心靜氣的,其他議題亦然。 而且如其他板友推文, 正是因為大家有言論自由, 所以最近不管是電力、疫苗等文, 甚至前陣子個人覺得看起來已經有點離題洗版的房價文, 只要不是在內文心得就已經故意引戰開釣場, 討論文本身都會保留。 (只有部分的文內文直接嘲諷,或完全無經濟股點會直接刪除及處置) 當然不希望版友們在本於討論與分享的心情下,不小心誤觸板規, 但也只能在推文或公告提醒, 即使也曾猶豫過這些提醒,本身就等於給文章貼了標籤,多此一舉。 壓縮討論空間的部分, 思考過後,有可能的情況是守規矩的版友, 可能會因為4-6相關版規禁止"政治"推文、文章 不清楚執法限制而擔心稍加討論即誤觸而噤聲, 但相關的版規要怎麼樣能明文規範到讓大家一看就能放心討論到政治, 又同時禁止無關乎的股點的政治引戰... 個人目前還沒想到T_T... 也許大家有想要修改這部分者,也可以給個建議 : 說明: : 從疫苗-政府,到缺電-產業鏈問題,每每都是政策面決定 : 綜觀股檢板,特定檢舉者針對批評政府者所提檢舉 : 讓人很難相信,政策經濟這種高度相關聯的事物,會不允許在板上討論。 : 水桶對照組 : : 不被水桶 : 美股 - 嘲諷拜登、想念川普 及 美政府出台針對各產業的政策 : 中國 - 華為問題、嘲諷缺電、更多超過特定檢舉者認定的不雅言語等 : 容易被水桶 : 台灣 - 不能誠實的寫疫苗相關評論、不能寫缺電問題是執政黨所造成等等。 : 甚至連現任總統、政府、執政黨保證不缺電,讓產業開工無虞的圖文,都能被檢舉。 : 與前述中國問題,形成嚴重對比。 : 此證明本板對政治-經濟如此高度關聯,在允許討論範圍,已嚴重失衡。 : 舉例相對一般政治檢舉文,判決不成立的比例 : : 「有特定人,在挑戰壓縮板上對國內政策的合理討論範圍。」 : 別硬是凹成『抹板主有特定立場』 : #1XWx_LBA (StockPicket) : #1XUJHSIe (StockPicket) : #1XT_WFd_ (StockPicket) : #1XTkKII2 (StockPicket) : 檢舉數量之多、到判決成立、不成立的比例與其他政治文檢舉成立比例差距大, 這部分有點不理解成立與不成立的比例分別所指為何 再麻煩您詳述 : 不先討論相關修正空間與正式公告, : 還是想讓人一路挑戰如何壓縮合理討論空間,等真的出問題才來檢討? : 修正方式 : : 只要能與講述美中政治經濟關聯的討論、閒聊有相同標準,即可修正 : 不是如現在,放任特定方不斷檢舉高度關聯的政策-經濟議題。 : 綜觀以上,請在板上給予「經濟方面高度相關的政策」,一個正常討論的範圍。 基本上標準都是相同的,只要檢舉案成立就會受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4.2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36611582.A.FEC.html

11/11 22:34, 2年前 , 1F
有講特定數字、字詞,這種明顯的桶起來大家都沒意見
11/11 22:34, 1F

11/11 22:35, 2年前 , 2F
但是講 政府、執政黨、總統,前面加稱呼,例如DPP政府、蔡
11/11 22:35, 2F

11/11 22:35, 2年前 , 3F
就可能被特定檢舉人送檢舉,這些都是指同個團體/人物/政策
11/11 22:35, 3F

11/11 22:37, 2年前 , 4F
但是沒有界定標準,很可能貼蔡總統說不缺電圖被桶、文字上
11/11 22:37, 4F

11/11 22:38, 2年前 , 5F
卻又較圖片寬鬆,如 蔡總統:台灣不缺電,同案形成兩個結果
11/11 22:38, 5F

11/11 22:39, 2年前 , 6F
這些是板主過往標準較為飄忽不定,開始被人挑戰的地方
11/11 22:39, 6F

11/11 22:41, 2年前 , 7F
試舉例:討論到政府/OOO政府/OOO執政/執政黨/O稱謂的某政策
11/11 22:41, 7F

11/11 22:42, 2年前 , 8F
哪些會被水桶、哪些是合理討論或者屬可公開評論,待商榷
11/11 22:42, 8F

11/11 22:45, 2年前 , 9F
但可能講到的,都是某個人物/團體,都桶? 如何設定紅線?
11/11 22:45, 9F

11/11 22:47, 2年前 , 10F
這部分較為模糊,如拜登政府/人物被嘲諷,沒人送檢舉
11/11 22:47, 10F

11/11 22:47, 2年前 , 11F
照著板規,應該都適用同套標準,那合理討論空間如何判定
11/11 22:47, 11F

11/11 22:48, 2年前 , 12F
就是原文要討論的範圍: 在政治/政策/經濟討論取得平衡
11/11 22:48, 12F

11/12 08:40, 2年前 , 13F
我覺得要舉出您所說較為模糊且判例不允許之處
11/12 08:40, 13F

11/12 08:41, 2年前 , 14F
您內文所說可理解,但現有版規如何因應此修正內容
11/12 08:41, 14F

11/12 08:41, 2年前 , 15F
(要怎麼列舉哪些項目可以哪些不行 目前還想不到)
11/12 08:41, 15F

11/12 08:41, 2年前 , 16F
不知您有沒有什麼建議的方式
11/12 08:41, 16F

11/12 09:02, 2年前 , 17F
#1XZQTdTz (Stock) [新聞] 不甩拜登喊話 美油企拒增產
11/12 09:02, 17F

11/12 09:02, 2年前 , 18F
有敗登、失智拜登、可悲死老頭、民主黨作風、民主黨就垃圾
11/12 09:02, 18F

11/12 09:03, 2年前 , 19F
套到討論國內政治,麻煩板主判斷,以上是不是通通該4-6?
11/12 09:03, 19F

11/12 09:04, 2年前 , 20F
但是套國外,就不是4-6的範圍? 因此還請明示4-6標準與紅線
11/12 09:04, 20F

11/12 09:06, 2年前 , 21F
承內文,政治文大部分是經由檢舉 主要是無人檢舉
11/12 09:06, 21F

11/12 09:07, 2年前 , 22F
部分發文折內容即為引戰及偏離股點的通常巡視到會主動刪除
11/12 09:07, 22F

11/12 09:07, 2年前 , 23F
版規裁決、執行本身也許不是問題所在。
11/12 09:07, 23F

11/12 09:08, 2年前 , 24F
若有人檢舉且版主未做出處置,才是申訴及板規應修正之處
11/12 09:08, 24F

11/12 09:26, 2年前 , 25F
原文要討論的範圍: 在政治/政策/經濟討論取得平衡
11/12 09:26, 25F

11/12 09:27, 2年前 , 26F
重點我想仍是在 4-6套用的檢舉標準、紅線、合理討論範圍
11/12 09:27, 26F

11/12 09:28, 2年前 , 27F
不是事後再來發文檢舉、申訴,限縮合理討論,也造成麻煩
11/12 09:28, 27F

11/12 12:13, 2年前 , 28F
拜登失智等等我認為用4-5即可處理,至於批評拜登算不算
11/12 12:13, 28F

11/12 12:13, 2年前 , 29F
4-6我認為不算,即使是國內政治批評政府官員與政策「如
11/12 12:13, 29F

11/12 12:13, 2年前 , 30F
王美花」也都沒有被判4-6至於國外政治是否和國內政治同
11/12 12:13, 30F

11/12 12:13, 2年前 , 31F
樣標準,參考八卦版和西洽皆是把「政治文」限定在中華
11/12 12:13, 31F

11/12 12:13, 2年前 , 32F
民國國內,雖然國外政治很少發生也很少有人檢舉,我認
11/12 12:13, 32F

11/12 12:13, 2年前 , 33F
為國外政治是否包含4-6的範圍應該寫明(即使包含也要註
11/12 12:13, 33F

11/12 12:13, 2年前 , 34F
明包含國外政治)
11/12 12:13, 34F

11/12 12:23, 2年前 , 35F
另外4-6-1及4-6-2之間的標準我認為也很模糊,我認為對
11/12 12:23, 35F

11/12 12:23, 2年前 , 36F
其他使用者扣政治帽子的行為應該直接4-6-2比如支持或反
11/12 12:23, 36F

11/12 12:23, 2年前 , 37F
對某些經貿政策時會被扣上x共或x%的政治帽子,這樣的行
11/12 12:23, 37F

11/12 12:23, 2年前 , 38F
為不也會使某些使用者噤聲嗎
11/12 12:23, 38F

11/13 03:45, 2年前 , 39F
樓上所說亦是,當初扣帽子之名詞這點個人為求讓大家有空間
11/13 03:45, 39F

11/13 03:46, 2年前 , 40F
能在被處置後注意到,所以選擇以4-6-1處理
11/13 03:46, 40F

11/13 03:46, 2年前 , 41F
您說的怕被扣帽子這點也曾思考過 兩難
11/13 03:46, 41F

11/13 03:47, 2年前 , 42F
最後個人判決加上參考其他版主判決的結果就如同現在這樣
11/13 03:47, 42F

11/13 03:47, 2年前 , 43F
此討論先S文做參考 相關版規這兩日會一併整理大家想法
11/13 03:47, 43F

11/13 03:48, 2年前 , 44F
發文讓大家決定是否加入國內政治等等範疇
11/13 03:48, 44F
文章代碼(AID): #1XZBN-_i (StockPicke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XZBN-_i (Stock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