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規討論-處分累進原則

看板Stock作者時間3年前 (2021/04/07 21:11), 3年前編輯推噓6(9318)
留言30則, 19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8 (看更多)
支持修改 這次飛哥被桶10年引發許多板友不滿主要就是因為飛哥超發的文並不是亂板 而是負責任的 對其標的文再做一次檢視 且呼籲板友注意風險。 苦口婆心卻被桶到天荒地老我想是蠻多人都無法接受的一個點 拼命酸跟單仔的酸飛仔也只 是借題發揮 一吐沒有叫小跟單的怨氣 但累進是否修改跟是否特赦飛哥或其他被桶10年的大師建議應該分開處理 通則跟個案一碼 歸一碼 這有賴於板主及各位先進的大智慧 另外有關累進原則如何適用 個人覺得並沒有很明確的敘述 違反不同版規有不同本刑刑度 一概累進似乎並不符合比例原則 建議不同刑度累犯者取其重者罰之 違反同一條板規屢勸 不聽 屢罰不怕者 始以跳躍式刑度加重處分 個人覺得應該比較能夠取得共識 ※ 引述《BreezeCat》之銘言 : 主旨:板規討論-處分累進原則 : <此篇公告開放回覆至看板發表完整意見 但務必注意內容充實> : 說明:鑒於處分累進原則已多次受板友討論 : 雖前幾次經板主群討論,皆決定不予修改 : 此次聲浪再起,希望能廣納板友意見,來取得較佳的平衡點 : 現行規定: : 4.違規與處份規範 :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案一罰 (以處分公 : 告計),有處份紀錄者於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 : 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7日)、一個月(30日)+退文、十年+退文。 : 板主群立場: : 1.處分累進之用意為利用加重處分,來提供遏止惡意違規的行為, : 並提醒板友在違反板規後,能更謹慎遵守板規 : 2."水桶十年"就時間尺度而言,有著永久處分的意涵,是最重處分, : 同時是完全限制違規者再度出現於看板內的處分 : 在通常狀況下,一年內必須違規3~5次,才會遭受此處分, : 期間必定會受到水桶一周及一個月的處分,應當可視為板友有足夠時間重新熟悉板規 : 3.對於這原則,最常見的爭議點是一個月>十年,是否加重太快 : 這部分有幾個可能解法: : 一種是增加過渡時間 一個月>一季>半年>...>十年 : 但無論何種,只要跨進處分十年,大概還是會有質疑的聲浪 : 而3犯、5犯、10犯、100犯出局,多半也只是眾人共識,總會有異音 : 另一種則是將個別違規的累進分開計算,這樣如果是惡意違規就會很明顯 : 但相對上板主管板所需的心力就會大幅提高,現行人力實在難以執行... : 4.目前板主群都明白水桶十年的嚴重性,因此但相關判決上,若有加重至水桶十年的可 能性 : 多半會再嚴格檢視違規內容,確認無爭議後才執行,若有模糊誤判,通常也都會及時修 : 因此前幾次對於修改處分累進原則的意見才會予以不修改的決定 : 5.此次希望能夠廣納板友意見,一同討論出大家較能接受的作法, : 若對現行制度覺得妥善而無須修正,也歡迎告知,讓我們能夠蒐集到各面的意見 : 以上 感謝大家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96.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17801080.A.07D.html

04/07 21:13, 3年前 , 1F
是不會用標點符號喔?滾
04/07 21:13, 1F
我有用一個句號沒看到?你也只用一個耶! 滾~~

04/07 21:13, 3年前 , 2F
討論完畢來投票啦
04/07 21:13, 2F

04/07 21:13, 3年前 , 3F
笑了 開盤每五分發一次標的自省文 要怎麼算?XD
04/07 21:13, 3F

04/07 21:14, 3年前 , 4F
推理性
04/07 21:14, 4F
謝謝!

04/07 21:14, 3年前 , 5F
其他人也可以很負責的對自己標的 發文負責啊XD
04/07 21:14, 5F
其他人當然也可以 你也可以拿出來討論 但你要否認飛哥立意良善嗎

04/07 21:15, 3年前 , 6F
好 等等money板見
04/07 21:15, 6F

04/07 21:17, 3年前 , 7F
刪標的文啦 通通去money
04/07 21:17, 7F
說實在這也是一個辦法 這邊大家都股神 看不起跟單仔 但要說跟過單的人都滾~這邊或許也門可羅雀

04/07 21:17, 3年前 , 8F
懶趴喇 不要比較準就在屁股歪 他可以統合再同一篇
04/07 21:17, 8F

04/07 21:17, 3年前 , 9F
一天五篇也可以明天發 問題再頂多十年太長 改三
04/07 21:17, 9F

04/07 21:17, 3年前 , 10F
個月還是半年比較合適
04/07 21:17, 10F
所以我說個案跟通則分開處理 你屁股歪不歪我不知道 也沒興趣

04/07 21:21, 3年前 , 11F
每個人每天都把自己標的文重新檢視5篇以上 還不爆掉
04/07 21:21, 11F

04/07 21:25, 3年前 , 12F
樓上邏輯有點奇怪,每個人不用檢視都發三篇就爆掉了
04/07 21:25, 12F

04/07 21:25, 3年前 , 13F
,但你這假設根本不會發生
04/07 21:25, 13F

04/07 21:26, 3年前 , 14F
你會被噓 然後說鬧版
04/07 21:26, 14F
沒差啦 噓又不會少一塊肉 不要捅我10年就好

04/07 21:26, 3年前 , 15F
現在的問題點是應該讓這條規則真正去限制到劣文跟鬧
04/07 21:26, 15F

04/07 21:26, 3年前 , 16F
版的,而不是正常的文章
04/07 21:26, 16F

04/07 21:28, 3年前 , 17F
為什麼不是使用者注意自己行為有沒牴觸版規
04/07 21:28, 17F
這是民主社會 板規都是可討論的 使用者在非惡意的情形下遭受不符比例原則的處罰 的確是不合理 私以為規則合理與否的討論是珍貴的 威權國家如中國人他們都應該要自己注意有無違反上意 沒有討論空間 難道這樣比較舒適?

04/07 21:29, 3年前 , 18F
要追蹤標的,建議是否直接修改內文,加註在下即可
04/07 21:29, 18F

04/07 21:29, 3年前 , 19F
? 直接回文,還有回個幾行就結束的,感覺是當個版
04/07 21:29, 19F

04/07 21:29, 3年前 , 20F
使用。
04/07 21:29, 20F

04/07 21:33, 3年前 , 21F
要因人設事實在太麻煩 = =
04/07 21:33, 21F
所以個案與通則分別處理 累進原則修改建議是現在板主公告的討論事項 要不要特赦飛哥你可以另開議題討論 ※ 編輯: poiul (180.177.96.174 臺灣), 04/07/2021 21:47:04

04/07 21:49, 3年前 , 22F
"沒有叫小跟單的" 所以不支持啥飛哥的就被打成這個?
04/07 21:49, 22F
不支持飛哥 跟只會酸跟單的酸飛仔 還是有差距 文裡指得是後者 ※ 編輯: poiul (180.177.96.174 臺灣), 04/07/2021 22:03:31

04/07 22:58, 3年前 , 23F
這樣子的版規,容易執行嗎??
04/07 22:58, 23F

04/07 23:37, 3年前 , 24F
我知道飛哥不是在亂板,但板規並不會判斷文章是不是
04/07 23:37, 24F

04/07 23:37, 3年前 , 25F
亂板,要判斷是否亂板是很主觀的,試問原po要如何定
04/07 23:37, 25F

04/07 23:37, 3年前 , 26F
義什麼叫做亂板
04/07 23:37, 26F

04/08 00:56, 3年前 , 27F
我並沒有主張以主觀認定是否亂板 最後一段有敘述
04/08 00:56, 27F

04/08 00:56, 3年前 , 28F
客觀判斷刑度標準 當然不一定很好 都可以再討論
04/08 00:56, 28F

04/08 09:49, 3年前 , 29F
我只問,改了後您願不願意當板主?
04/08 09:49, 29F

04/08 17:22, 3年前 , 30F
負責任可以大E改文就好了啊
04/08 17:22,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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