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修改
這次飛哥被桶10年引發許多板友不滿主要就是因為飛哥超發的文並不是亂板 而是負責任的
對其標的文再做一次檢視 且呼籲板友注意風險。
苦口婆心卻被桶到天荒地老我想是蠻多人都無法接受的一個點 拼命酸跟單仔的酸飛仔也只
是借題發揮 一吐沒有叫小跟單的怨氣
但累進是否修改跟是否特赦飛哥或其他被桶10年的大師建議應該分開處理 通則跟個案一碼
歸一碼 這有賴於板主及各位先進的大智慧
另外有關累進原則如何適用 個人覺得並沒有很明確的敘述 違反不同版規有不同本刑刑度
一概累進似乎並不符合比例原則 建議不同刑度累犯者取其重者罰之 違反同一條板規屢勸
不聽 屢罰不怕者 始以跳躍式刑度加重處分 個人覺得應該比較能夠取得共識
※ 引述《BreezeCat》之銘言
: 主旨:板規討論-處分累進原則
: <此篇公告開放回覆至看板發表完整意見 但務必注意內容充實>
: 說明:鑒於處分累進原則已多次受板友討論
: 雖前幾次經板主群討論,皆決定不予修改
: 此次聲浪再起,希望能廣納板友意見,來取得較佳的平衡點
: 現行規定:
: 4.違規與處份規範
: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案一罰 (以處分公
: 告計),有處份紀錄者於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
: 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7日)、一個月(30日)+退文、十年+退文。
: 板主群立場:
: 1.處分累進之用意為利用加重處分,來提供遏止惡意違規的行為,
: 並提醒板友在違反板規後,能更謹慎遵守板規
: 2."水桶十年"就時間尺度而言,有著永久處分的意涵,是最重處分,
: 同時是完全限制違規者再度出現於看板內的處分
: 在通常狀況下,一年內必須違規3~5次,才會遭受此處分,
: 期間必定會受到水桶一周及一個月的處分,應當可視為板友有足夠時間重新熟悉板規
: 3.對於這原則,最常見的爭議點是一個月>十年,是否加重太快
: 這部分有幾個可能解法:
: 一種是增加過渡時間 一個月>一季>半年>...>十年
: 但無論何種,只要跨進處分十年,大概還是會有質疑的聲浪
: 而3犯、5犯、10犯、100犯出局,多半也只是眾人共識,總會有異音
: 另一種則是將個別違規的累進分開計算,這樣如果是惡意違規就會很明顯
: 但相對上板主管板所需的心力就會大幅提高,現行人力實在難以執行...
: 4.目前板主群都明白水桶十年的嚴重性,因此但相關判決上,若有加重至水桶十年的可
能性
: 多半會再嚴格檢視違規內容,確認無爭議後才執行,若有模糊誤判,通常也都會及時修
: 因此前幾次對於修改處分累進原則的意見才會予以不修改的決定
: 5.此次希望能夠廣納板友意見,一同討論出大家較能接受的作法,
: 若對現行制度覺得妥善而無須修正,也歡迎告知,讓我們能夠蒐集到各面的意見
: 以上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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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用一個句號沒看到?你也只用一個耶! 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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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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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當然也可以 你也可以拿出來討論 但你要否認飛哥立意良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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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這也是一個辦法 這邊大家都股神 看不起跟單仔
但要說跟過單的人都滾~這邊或許也門可羅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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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個案跟通則分開處理 你屁股歪不歪我不知道 也沒興趣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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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差啦 噓又不會少一塊肉 不要捅我10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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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民主社會 板規都是可討論的 使用者在非惡意的情形下遭受不符比例原則的處罰 的確是不合理
私以為規則合理與否的討論是珍貴的
威權國家如中國人他們都應該要自己注意有無違反上意 沒有討論空間 難道這樣比較舒適?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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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個案與通則分別處理 累進原則修改建議是現在板主公告的討論事項
要不要特赦飛哥你可以另開議題討論
※ 編輯: poiul (180.177.96.174 臺灣), 04/07/2021 21:47:04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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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飛哥 跟只會酸跟單的酸飛仔 還是有差距 文裡指得是後者
※ 編輯: poiul (180.177.96.174 臺灣), 04/07/2021 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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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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