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離譜! 中國山寨版告倒日本無印良品消失

看板Stock作者時間5年前 (2019/02/11 00:50), 5年前編輯推噓-8(81617)
留言41則, 2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Chrkamp (正義の小眼睛)》之銘言: : 新聞來源: : https://news.cts.com.tw/cts/international/201811/201811031941892.html : 內文:2018/11/03 19:55 : 中國無印良品告日本無印良品侵權,不但獲得勝訴,日本無印良品還要賠償將近兩百七 : 十萬,以後日本無印良品在中國賣紡織品類商品,也不能再用無印良品這四個字。根本 : 是本末導致,日本無印良品表示會繼續上訴。 : 日本無印良品創立40年,目前在全日本有450家分店,磚紅色底圖上面印著,MUJI無印 : 品,而這塊招牌進軍中國,先是被山寨後來還被告侵權,就在前面,招牌寫的無印良品 : 四個字,真的很像日本無印良品的樣子。 : 這是中國山寨的無印良品店鋪,不只招牌有夠像,從店面裝潢到商品擺設都如出一轍, : 平均售價雖然比較便宜,但品質就沒有保障了,毛巾一下子就起毛球,拿來擦臉竟然變 : 成滿臉毛,一下水整條浴巾就變色。 : 日本正版無印良品在中國有240家店,山寨版的有30家,母公司叫做北京棉田紡織品有 : 公司,這家北京棉田狀告法院,說日本無印良品侵權,而且中國法院還判北京棉田勝訴 : ,理由是,日本無印沒有針對紡織類商品,申請註冊商標,無印良品這四個字早就被北 : 京棉田申請走了。 : 因此日本在中國賣紡織類商品,不能印上無印良品,其他類似商標爭議還有兩百多件, : 日本無印良品想奪回商標,只能花錢跟中國山寨買,雙方現在持續上法院互告,侵權官 : 司沒有這麼簡單落幕。 : 心得:貿易戰真的不能怪川普,你用偷的買的騙的拐的,大家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你 : 居然直接用明搶的,連這種小錢也不放過? : 新官上任三把火,這個節骨眼還自己送上門,你這不是擺明欠揍嗎? : 結論:一個豬隊友,害死全中國。 : : ---- : Sent from BePTT 先聲明,我認為商標蟑螂是可惡的,但制度面上卻難以解決,容易挖東補西。 商標保護特定市場範圍中的商家利益,在A國登記不能在B國主張,在通常情形之下十分合 理。跨國企業才是一個例外。 但跨國企業的難題在於,誰知道這家企業會發展成跨國企業?誰知道這企業會想到哪裡營 運? 如果無印良品在本國火熱時但未拓展到海外時,有人就到第三國註冊,我們有必要預先為 了一個不確定的利益預先做保護嗎?(或許無印良品壓根不會往海外發展,誰知道?一家 在A國火紅的商標,代表B C D等等國家就不能使用該商標,應該等A國那家來註冊?) 其次,先搶先贏比憑知名度認定商標歸屬既客觀又合理。假設我在台南開一家老王牛肉麵 店,同時註冊了商標,十年後我還是發展不佳,沒紅起來,結果另一家也叫老王牛肉麵店 在台北開業後註冊商標被駁回,並迅速發展,那我應該奉上我的商標?因為我知名度很低 ,消費者看到老王想到的都是後開的那家,所以我活該被搶走? 又知名度可說是風水輪流轉,或許台北的現在很紅,但或許幾年後我改善配方又更紅了, 所以商標又變回我的? 使用知名度既不客觀,又難以執行,制度設計成先搶先贏可說是利大於弊。 當然蟑螂是討人厭的,或許批評者有什麼高見也說不定?而不只是憑直覺來處理問題。如 果有同時可以保護跨國企業又可以保全制度,願聞其詳。 商標蟑螂的問題在各國都可能出現,跟中國大陸一點關係都沒有,單憑此點攻擊智財權保 護不足根本瞎扯。 這件事如果在台灣,蟑螂應該也是能告贏正牌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24.9.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49817414.A.978.html

02/11 01:01, , 1F
中國棒棒~~不能笑中國,要反省台灣!!
02/11 01:01, 1F

02/11 01:05, , 2F
樓上的結論...
02/11 01:05, 2F

02/11 01:06, , 3F
你如果認為這種鬼扯合理 那任何盜版都能這樣主張了
02/11 01:06, 3F
您可能不清楚商標權跟著作權是不同權利,各有不同保護範圍

02/11 01:08, , 4F
問題人家在中國都有240家了,台灣告的贏除非法官是蟑螂
02/11 01:08, 4F
如果台北的老王牛肉麵店開了十家,就可以把只開一家的台南的老王牛肉麵店的商標搶走 ? ※ 編輯: xuane (223.24.9.129), 02/11/2019 01:12:00

02/11 01:11, , 5F
你要不要先去研究商標怎麼註冊之後再來說?
02/11 01:11, 5F

02/11 01:16, , 6F
瞎扯什麼,你的類比很失敗,人家早就在日本知名
02/11 01:16, 6F

02/11 01:18, , 7F
哇靠 這也能幫中國講話 佩服
02/11 01:18, 7F

02/11 01:24, , 8F
哇靠,這人幫中國說話啊
02/11 01:24, 8F

02/11 01:25, , 9F
02/11 01:25, 9F

02/11 01:33, , 10F
中國人真的很會耶............
02/11 01:33, 10F

02/11 01:35, , 11F
這樣也能凹
02/11 01:35, 11F

02/11 01:37, , 12F
智障想了半天覺得自己比別人聰明理性
02/11 01:37, 12F

02/11 01:39, , 13F
完全錯誤觀念,中國自己的法律就有國外馳名商標不能註
02/11 01:39, 13F

02/11 01:39, , 14F
冊了。類似法律在世界各國都有,不然為什麼沒人在美國
02/11 01:39, 14F

02/11 01:39, , 15F
以外的國家註冊Microsoft, Apple, Facebook...? 只有
02/11 01:39, 15F

02/11 01:39, , 16F
中國人最聰明,才想得到搶先註冊海外馳名商標這種事?
02/11 01:39, 16F

02/11 01:39, , 17F
這不用李組長都知道事情沒那麼單純。
02/11 01:39, 17F
很感謝您指出馳名商標的規定,這方面我確實沒注意到,我會再多加研究

02/11 01:39, , 18F
中國立法保護盜版~這很明確,怎麼不檢討立法反倒要依法懲
02/11 01:39, 18F

02/11 01:39, , 19F
罰正版……@@
02/11 01:39, 19F

02/11 01:39, , 20F
太顛倒是非了吧~~
02/11 01:39, 20F

02/11 01:40, , 21F
這事在台灣肯定敗訴,不要為了護航中國連法律都可以扭
02/11 01:40, 21F

02/11 01:40, , 22F
曲。
02/11 01:40, 22F

02/11 01:41, , 23F
怪不得中國走到哪兒都惹人嫌顧人怨,一點都不懂的尊重~~
02/11 01:41, 23F

02/11 01:42, , 24F
中國法官在判時,都不會覺得怪怪的嗎?蒙蔽良心在判……
02/11 01:42, 24F

02/11 01:42, , 25F
人治社會……
02/11 01:42, 25F

02/11 01:45, , 26F
這種事早就不是第一次了,之前LV, iPad 都敗訴過。簡
02/11 01:45, 26F

02/11 01:45, , 27F
單地說,共匪說你LV, iPad不是馳名商標你就不是。你是
02/11 01:45, 27F

02/11 01:46, , 28F
不是馳名,由共產黨任定。所以為何川普打貿易戰,共產
02/11 01:46, 28F

02/11 01:46, , 29F
黨的惡行惡狀,早就罄竹難書
02/11 01:46, 29F

02/11 01:49, , 30F
這種事就算發生在台灣,也是盜版輸,別自以爲
02/11 01:49, 30F

02/11 01:52, , 31F
又一個26文盲自以為台灣也可以這樣玩
02/11 01:52, 31F

02/11 02:00, , 32F
垃圾支那人講垃圾話
02/11 02:00, 32F
※ 編輯: xuane (223.24.9.129), 02/11/2019 02:16:48

02/11 02:30, , 33F
說的好像很有道理,你先去註冊apple商標,然後去告美國
02/11 02:30, 33F

02/11 02:30, , 34F
apple,看看法官判你輸還是贏?
02/11 02:30, 34F

02/11 02:38, , 35F
當然這並不是重點,而是為什麼偏偏挑中美貿易戰時,來落
02/11 02:38, 35F

02/11 02:38, , 36F
人口實?
02/11 02:38, 36F

02/11 03:00, , 37F
會想幫自己的國家反駁很正常,不過還是要注意專業的
02/11 03:00, 37F

02/11 03:00, , 38F
部分,不然會被噴的很慘
02/11 03:00, 38F

02/11 04:28, , 39F
這真的垃圾話
02/11 04:28, 39F

02/11 04:57, , 40F
02/11 04:57, 40F

02/11 05:58, , 41F
快刪文吧,很丟人的
02/11 05:58, 41F
文章代碼(AID): #1SO5P6bu (Stock)
文章代碼(AID): #1SO5P6bu (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