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樂陞所受損害的寫法

看板Stock作者 (懶散型球風)時間7年前 (2016/09/09 23:02), 編輯推噓8(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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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tentx (專利叉叉)》之銘言: : 投保中心給的表單第5頁 : 是否不計手續費而寫 : (128-45.75)*1000=82250 討論點學術的東西 有看到投保中心給的表格的話 就會看到上面的損害求償金額 我好奇的是 民法的精神不就是應該要跟損害者求償實際金額嗎 那為什麼不是實際賣出金額 例如那天的跌停價 事實上那天從跌停到漲停都有 實際金額寫介於兩者之間應該都合理 是不是投保中心便宜行事 大家統一數字它更好處理? 另外很多人舉了很多不太對的例子 民法應該是可以求償對方對你的實際損害 這其中包括你所應得的部份 而不只是你的成本價 前陣子不是有台大生 打電話跟餐廳叫了一桌菜 最後等到收店 菜放太久只好倒掉 店家致電 台大生回答 "我又沒去吃 你一開始有一桌菜 最後也是一桌菜 又沒損失 為什麼要我賠" 在網路上被幹翻 最後道歉 有些東西 像食物 他本身的價值會隨時間減損(權證的應該更了解我在說什麼) 並不能以數量來判斷 有價證券也是 再舉例 我有一張威秀電影票 有人說要跟我買 最後放到票過期都不來拿 我當然可以主張這段期間的損失該由他賠償 只要我能證明他真的有說過要用多少買下 例如有站內信之類 幾百塊大家可能就算了不追究 幾十萬又有白紙黑字的公開收購書 我認為受害者是應該主張自己受損的權益的 當然最後法官怎麼判 能從百尺拿回多少資產 那就聽天由命了 ps: 最後一段純學術探討 那如果你說樂生漲超過128 怎麼辦 我認為受害者還是有對百尺的損害求償權益 只不過損失是負數 就沒有必要多此一舉求償了 但有 "求償的權益(力)" 這點不會改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210.2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473433358.A.F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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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慘,電影票不是有價證券,你可以自刪文,免得被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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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好的股票怎麼捨得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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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中心只是想節省一點作業時間叫你自己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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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哪一段有寫 電影票不是有價證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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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票是資格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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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如果真的有走到賠償那一天 到時會再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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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板會說你貪,怎麼會想去做只有電話就談好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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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是集中市場撮合買賣,不是樂陞跟買方談好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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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舉台大吃飯和看電影的例子都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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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沒說電影票是有價證券,只是說民法上這種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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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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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說->又沒說 打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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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自己的權益阿 最大化 法官會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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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越說越離譜,日本人6月有來台灣,請勿造謠,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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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被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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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收購違約我看台灣也沒類案可以舉例,就等法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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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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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價每天都在波動,也本來就會每天波動,今年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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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明年漲回來 可以用最高價要求你返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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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中心應該是用最大損失來求償之後再依第四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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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8:51, , 22F
民法第216條第2項,所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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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0:52, , 23F
股票不會臭酸也不會過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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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0:53, , 24F
到底誰舉了不正確的例子呢???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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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0:54, , 25F
之前叫了一桌菜久了會變成噴啊, 這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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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6:23, , 26F
說沒有問題的,我收購你手上所有股票議價10%,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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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6:23, , 27F
月後交割,如果沒收到錢會退股票,合情合理,快來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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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6:23, , 28F
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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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9:23, , 29F
股票價格不會變動喔 這次根本是惡意套殺 還覺得合理
09/10 19:23, 29F
文章代碼(AID): #1NqiyEyb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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