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所得稅高者 應該棄權息才划算 對嗎?

看板Stock作者 (四隻腳走路)時間10年前 (2015/09/06 20:54), 10年前編輯推噓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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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cgo (真冷的冬天)》之銘言: : 根本就是營業員不懂稅法硬要裝懂的說法 : 雖然仿間的稅務代理人員專業程度也差不多一樣低弱 : 1.為了稅率去放棄除權除息根本就是被拐的 : 因為股利所得源於企業獲利盈餘所產生的 : 你104年取得的股利是103年產生累積的 : 因為有盈餘所以公司要繳營所稅 : 利如公司賺了100繳了17元 稅後盈餘83元 : 今天公司分配股利83給你就會含已納的營所稅17元 : 這個17元就是你的可扣抵稅額 : 所以你的扣繳憑單上股利淨額83元 你的可扣抵稅額17元 : 也就是你已經繳了17元給政府 : 在所得稅結算申報時 : 假設你合併了這個100(83+17)的所得的 : 你的邊際稅率是 : 5% =你要繳5元但是你已經先繳17元所以退你12元 : 10%=你要繳10元但是你已經先繳17元所以退你7元 : 20%=你要繳20元但是你已經先繳17元所以再補繳3元 : 別被一堆營業員 或仿間沒知識的稅務代理人給騙了 : 可扣繳稅額 就是你先暫繳的稅款 不是ㄧ筆純退稅款 : 2.目前夫妻只有薪資分開計稅 其他還是合併計稅 : 股利在夫還是妻子是一樣的 要併計的 作個補充 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重點 二、稅額計算方式: 1.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各類所得合併計算稅額 2.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其餘各類 所得合併計算稅額 3.新增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之方式 由納稅義務人就前開三種計算方式擇一適用。 修法後新增第三項: 三、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 (一)納稅義務人就其本人或配偶之第十四條第一項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 額。計算該稅額時,僅得減除分開計算稅額者依第十七條規定計算之免稅 額、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 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二)納稅義務人就前目分開計算稅額之他方及受扶養親屬之第十四條第 一項各類所得,依第十七條規定減除前目以外之各項免稅額及扣除額,合 併計算稅額。 (三)納稅義務人依前二目規定計算得減除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應於 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三所定扣除限額內,就第一目分開計算稅 額之他方及受扶養親屬符合該限額內之所得先予減除;減除後如有餘額, 再就第一目分開計算稅額者之所得於餘額內減除。 必須千萬注意者,選擇各類所得分開計稅者,如全戶利息所得超過27萬 元,由分開計稅者之他方及受扶養親屬就其利息所得在27萬元限額內先予 減除,減除後如有剩餘,再由分開計稅者減除;如全戶利息所得在27萬元 以下,則各自就其利息所得部分減除。 另外所得稅法第14條第一項 第 14 條 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 第一類:營利所得:公司股東所獲分配之股利總額、合作社社員所獲分配 之盈餘總額、合夥組織營利事業之合夥人每年度應分配之盈餘總 額、獨資資本主每年自其獨資經營事業所得之盈餘總額及個人一 時貿易之盈餘皆屬之。 公司股東所獲分配之股利總額或合作社社員所獲分配之盈餘總額 ,應按股利憑單所載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與可扣抵稅額之合計數 計算之;合夥人應分配之盈餘總額或獨資資本主經營獨資事業所 得之盈餘總額,除獨資、合夥組織為小規模營利事業者,按核定 之營利事業所得額計算外,應按核定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全年 應納稅額半數後之餘額計算之。 (剛剛寫錯了修正一下) 法源是這條 所得稅法 第 66-6 條 營利事業分配屬八十七年度或以後年度之盈餘時,應以股利或盈餘之分配 日,其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占其帳載累積未分配盈餘帳戶餘額之比 率,作為稅額扣抵比率,按各股東或社員獲配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計算其 可扣抵之稅額,併同股利或盈餘分配;其計算公式如下: 稅額扣抵比率=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累積未分配盈餘帳戶餘額 股東(或社員)可扣抵稅額=股利(或盈餘)淨額x稅額扣抵比率。但中 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股東(或社員)之可扣抵稅額=股利(或盈餘)淨 額x稅額扣抵比率x百分之五十。 ^^^^^^^^^ 以上,簡單說: 1.夫妻可以分開報 :) 2.查看看持股的可抵扣稅率。 3.因為可抵扣稅額減半,要對半算。 4.別忘了該死的2% 補充保費。 5.以20%以上稅率的人來看,當然是把股票賣掉實在。 (原PO刪文啦...好嗆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249.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441544093.A.6EC.html ※ 編輯: J98 (36.238.249.214), 09/06/2015 20:56:42 ※ 編輯: J98 (36.238.249.214), 09/06/2015 21:35:15

09/06 21:52, , 1F
借問一下,請問農民買股票除權是不是不用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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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21:59, , 2F
農民非農產品交易所得跟一般百姓又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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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如果除權不用扣稅,全台灣老闆大概都變農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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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22:12, , 4F
只有農林漁牧礦來源所得實質免稅,而非指農林漁牧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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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的各類所得皆免稅。農林漁牧礦是第六類所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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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是第1類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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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非農產品所得,就涵蓋在所得稅率累進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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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只有自力耕作的農產品所得免稅!! 其他各類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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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22:18, , 9F
基本上都是要計稅的,當然各類所有各有細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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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22:25, , 10F
了解 感恩
09/06 22:25, 10F

09/06 22:57, , 11F
您們都好厲害 這問題國稅局也答不出來 營業員也說法
09/06 22:57, 11F

09/06 22:58, , 12F
不一 理專只會說要買壽險 可以完全不用扣二代健保
09/06 22:58, 12F
文章代碼(AID): #1Lx3UTRi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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