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投稿] 懶人投資法已回收
※ 引述《u48652004 (夜市人生)》之銘言:
: 股利收入要繳稅,薪資收入要繳稅
: 股利收入是先扣再發,薪資收入是先發再收
: 所以如果你10元的股票每股發股利1元,扣抵率25%(公司稅率20%)
: 你持有一張股票,股利就可以實領1000元
: 所以學者想提醒你的是
: 事實上你應該要領到1250元的股利
: 然後因為政府要先抽走你股利收入的稅250元,所以你的股利已經是「稅後」狀態了
: J大說,這個不會影響你的實質稅率(不會影響我薪水等收入的稅率)
: 畢竟是已經繳稅過後才領到的(這是我猜測J大的意思)
: 不過.......政府扣就扣阿,干我什麼事?
: 你想想看.....我身上有一萬塊,我買一張股票,至少可以賺到1千元(填權息的話)
: 我要是定存,我就只有利息100元
: 我並不會特別為了政府已扣走股利的稅金,然後就不買這張股票阿?
: 還有,你覺得這個股利的稅是誰付的?是這間股票公司先付的阿
: 我們如果在意說什麼這個本來要給我的股利,被政府抽走了
: 這只有「教學上的意義」,並沒有「實質上的意義」
: 你如果在意,可以不要買這間公司股票,你連一塊錢都拿不到
: ------------------回到本文----------------------
: 既然股票的股利,公司已經幫我們繳稅了,我們就有操作空間了
: 因為個人薪資的所得稅率,跟股利繳稅的稅率是不同的
: 股票部分(公司稅率20%) 個人薪資部分(稅率5%)
: 10元股票,每股股利1元 45萬收入
: 當我擁有一張股票時
: 股利1000元,已繳稅250元 未繳稅狀態
: 關鍵就是在這邊 ↑
: 我的股利1000元,是公司幫我繳完稅金250,然後剩下1000才丟給我沒錯
: 但是公司是用20%的稅率去繳稅的,但是我個人只有5%的稅率喔
: 在進行了報稅動作以後(可以申請自然人憑證自己報稅)
: 根據兩稅合一的制度
: 我的原始股利1250元該用5%來報稅,也就是只需要繳62.5元
: 可是公司幫我繳了250元阿,所以我應該拿187.5元回來
: 雖然這些錢都是學者說的,本來就該給我的
: 但是....不討,就沒有
: 對了~你知道報章媒體計算股利殖利率,是用 股利1元/股價嗎?
: 所以如果它扣抵稅率高,它隱藏的可以追討回來的稅金,是不是更高呢?
: 我擁有1張,我可以討回187.5
: 我擁有2張,我可以討回375
: 我擁有10張,我可以討回1875,以此類推
: 但是我想到一件事....隨著張數越來越多
: 我的總收入可能超越門檻了喔(超過52萬,稅率從5%變成12%)
: 我先假設我已經超過52萬
: 我擁有A張股票
: 收入是450000+1250A,累進稅率5%變成12%,所以所得稅應該(45萬+1250A)*12%-36400
: 每張股票可以討回187.5,所以我總共討回187.5A
: 如果討回的錢足以COVER要繳的錢
: 187.5A=17600+150A
: A=469.3 張
: 結論是你擁有469.3 張股票,你連薪資收入該繳的所得稅都抵掉了
: 至於扣抵稅額高低的影響,我在第二篇文都寫了,自己看
: 要跟殖利率一起使用^^
: : 結論就是 稅額扣抵越多 根本不影響實質稅負
: : 他只是政府先把營利事業所得稅從你身上先扣下來而已 多退少補
: : 反而是你的所得還先被政府扣住了咧 他還不給你利息
: : 可以找配息多的股票 但是稅額扣抵多不多根本沒差
: : 謝謝!
: 政府不給利息的東西太多了,計較不完的
: ETC預先儲值10萬,但沒上高速公路,給不給利息阿?
感謝U大願意分享心得給版眾, 不過對於U大所提出來的公式有點疑問,U大的公式如下:
(450000+1250A)*12%-36400 = 187.5A
我覺得公式是不是應該如下:
(450000+1250A)*12%-36400 = 250A
因為左式是總共要繳的稅額,而右式是已經繳出去的稅額。
請問大家,我的算法是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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