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這樣使用卡方檢定 對嗎?
如果要分析多個次序性自變項(你稱之為因變項)對一個連續性因變項(你稱之為果變項)
之間的影響
建議您直接採用"多因子變異數分析法"
如果您四個的自變項各有3,2,2,3類,則可將學童細分成3*2*2*3=36類,
然後以F檢定去檢定每個因子對於"果變項"的影響
個人是建議你一開始就不要考慮那麼多自變項
只要採取較有研究興趣的其中兩個就好了
※ 引述《rabbitt2010 ()》之銘言:
: 大家好
: 想問一個卡方百分比同質性檢定的問題
: 我研究裡 因變項是 智力 性別 英文是否及格 家庭社經地位(都是次序變項)
: 只有一個果變項:兒童國語分數(連續變項)
: 受試者為11歲的國小兒童 共40位
: 我現在想要分別討論不同因變項 對 果變項的影響力
: 有學姐建議我 當我要討論其中一個變項時 需要將其他變項控制住
: 比如說討論智力高度、中度、低度 的影響力
: 就只選擇高社經地位+女生+英文及格 的受試者
: 但這樣就把我能用來比較的受試者人數降到很小
: 我想要轉一個方向
: 我希望用卡方檢定
: 證明高智力組、中智力組、低智力組中
: 性別 英文及格與否 家庭社經地位 三個變項的比例都是一致的
: 那統計意義上 就是 除了智力之外 三組的其他特質都視為一致的
: 之後我就可以將40位受試者一起 依智力分成三組
: 比較三組的國語分數
: 不知道 這樣的想使用卡方 邏輯上是正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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