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奧客跟冷水壺

看板Starbucks作者 (cassandra33)時間14年前 (2010/02/28 09:12), 編輯推噓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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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enshi (噓!!)》之銘言: : 原文部分刪除 : : 一、我的消費習慣對店員來說,會很不方便嗎?(我都平常日去,所以顧客其實不算多) : : 二、這種先拿一杯的方式,原則上是星巴克不允許的嗎?(所以他們只是特別給我方便) : 星巴克規範中並沒有明文規定是否能先拿一杯內用離開時再帶走另一杯,基於星巴克服務 : 指導原則 Just Say Yes與提供顧客方便,一般而言都可以接受客人這樣的請求。但是各 : 門市可能考量到門市來客數量、交班等因素,在這個部份可能會有些不一樣的做法。 : 另一杯寄在那邊,可能因為(1)客人人潮很多而忽略了(買一送一常常會吸引大批客人,因 : 此這個情況可能很常出現)或者是(2)夥伴交接班忘了交代,您看完書想去拿時已經換了一 : 批夥伴(因為營運時間所以可能會有兩三個時段的工作人員),這樣恐怕也會產生一些不愉 : 快。 : 我們門市的做法是: : 1.平常日客人不多的情況下,可以幫客人寫杯&名字等下客人提醒我們幫他做第二杯 : 2.當天來客數偏高時,我們會盡量避免留下客人第二杯飲料,避免上面所列的情況,如果 : 客人很堅持,原則上請是值班經理後會由值班經理協助滿足客人這部分的需求 : ※以上情況僅為單店做法,不要拿此標準與做法要求其他門市配合攸^.< 其實可以參考7-11的作法 在發票上蓋店章,然後由櫃台人員簽名並註明欠一杯 以上作法僅為7-11的作法,很難以此標準來要求星巴克夥伴配做喔~ 7-11是24小時交接班比星巴克多 況且星巴克夥伴只負責做咖啡,7-11的夥伴工作項目繁雜 除非店長把這樣的客戶視為奧客,不然這樣的要求並不過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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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原PO,不過我想還是照著他們的制度走好了(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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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點拿很ok阿! 為什麼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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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崁店是直接問我要不要等需要時再做下一杯,很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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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日本回來!發現台灣的服務業真是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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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禮拜才在7-11寄杯,那門市是用簡單的表格來填寫,領取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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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的時候,店員會做確認,然後客人在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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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我以前光顧板橋雙十門市時候也是店員主動問起要一起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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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先作一杯 後來我在忠孝東路五段ATT門市詢問過能否晚點拿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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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 店員也是很親切地說可以 只要當天來拿取 可能每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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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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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提及的兩家門市都會在我的發票上註明尚欠我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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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7-11的做法,我遇過一次,本來只想買一杯,但店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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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杯有折扣,而且可以之後再來拿(活動期間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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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就買兩杯了~我很驚訝,7-11的服務比小巴更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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