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Sixers板主willyt罷免案

看板Sportcenter作者 (黑色大衛貓..)時間12年前 (2012/06/07 02:44), 編輯推噓14(1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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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小弟是大衛貓 尼克版的版主 小弟是個老人 或許不該站出來說話 不過這次小弟還是忍不住當隻出頭貓了 很抱歉 弟在nba這個群組當版主已經多年 小弟猶記接尼克板板主之時 那年姚明還是新人 熱火三巨頭好像還是大學生(還是高中生??) 對了 那年馬大少剛好被老湯交易到紐約來 這封信小弟或許不該寫 或許是基於法律人的思維吧 大衛貓想說說我的意見 請各位思考 也請mousepad老大看了可以想一想 文章可能有點長 還請各位原諒 資引用 判定文如下 裁定: 1. 使用者Jefa910君之水桶處份不符比例原則, 且該水桶裁判者willyt君本身即為該次論戰主動挑起者、言論失控程度遠甚J君, 沒有對該次爭論進行處理的資格。 原水桶裁定應予撤銷, 由當時未介入爭端之另一位板主mayeve, 重新裁定J君與w君所應受之處份。 若m板主裁定J君應受處份, 其處分應低於對w君處份之二分之一,以符比例原則。 同時,J君亦應學習尊重各隊隊板空間,謹言慎行, 莫再以至各板發表爭議性言論為常業, 若有其他具體違規事實, 組務鼓勵板主予以嚴懲。 2. willyt君擔任該板板主,將板外私人恩怨引入板內, 主動於板內點名挑釁J君,卻又於爭論中濫用板主公權力、挾怨懲處論敵, 並以「我說了算」作為懲處根據, 嚴重違反#1348aPLp (SYSOP)板主權力義務規範第一條第一項、第二項, 並明顯濫用#1348aPLp (SYSOP)板主權力義務規範第二條第一項b款賦予之權限, 惡意濫用公權力作為私器、視PTT公共看板如私人板, 嚴重影響本站管理之公信力,更令所有節制權力的板主蒙羞。 雖然本站培養資深板主不易, 但絕對不容許以資深作為將看板個人化的藉口, 其行為除應予嚴厲譴責, 並予以不名譽撤職, 即起生效,依例列為國家體育場任何層級公職(含小板主)之永久不歡迎名單。 心得: 身為法律人 我欣賞 mousepad 大 引用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的憲法思維 憲法23條 比例原則 規定除了......以下四點之外,國家不可限制人民的自由與權利 1. 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2. 避免緊急危難 3. 維護社會秩序 4. 增進公共利益 同樣身為執法者,我可以體會 mousepad手心是肉 手臂也是肉的痛楚 引用比例原則 與"法律保留原則" 引用版規(法律)判決 是公正的執法 小弟佩服 WILLLY兄是資深的版主 也是學養豐富的球迷 其著作的文章 是吾人了解76ERS 的必讀文章 這些年來 除了76ERS板有一次討論到 Elton Brand換Amar'e Stoudmire 的文章 小弟被W大點名之外 大衛貓與W兄並無私交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鳥之將死,其鳴也哀 我的意見如下.... 1.PTT 的判決 沒有與救濟申訴之途 是否該給W兄一個申訴或救濟的方式? (1) 法律的思維:"有權利必有救濟" 憲法第十六條規定: 人民有 請願 訴願 訴訟之權利 (2)申請大法官釋憲也有以下四種方式 甲.中央與地方政府提出申請 EX.釋字553 台北市里長延選案 乙.立委三分之一發起聯署 EX.釋字461 扁前聖上申訴參謀總長應至立法院備詢 郝柏村釋字 丙.司法程序中,法官認為法律有疑義 中止判決程序 申請大法官釋憲 EX.恐龍法官也是有良心的.... 丁.人民經法院三審程序判定後, 不服判決 申請大法官釋義 EX.釋字 夫妻"稅"在一起 非薪資所得合併申報科稅違憲 W兄也承認 有尋私之處 也有些 逆麟動怒而非理智之處 這是可惜之處 但眼下W兄已有悔意 是否應該給予他一個再生與認錯的機會? 法院打官司都可以三次上訴了 PTT是否也該給予Willly兄一次上訴的機會? 2.比例原則 也可以用 行政程序法第七條解釋之 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則.其子原則有三 (1)適當性原則 (2)必要性原則 (3)合目的性原則 其中,"適當性原則" 要求 政府(執法者) 必須採用對人民最小損害之方式 執行行政罰 或是行政處分 體育群組的組長 或是執法者 在處理本案時....是否有遵守 "最小侵害性"以為侵害 人民(鄉民的權益)?? 鄉民是人 其權利應該注意.....相對地 版主也是人 也有人性 會被挑釁 會不爽 版務有狀況 必需處理 處理的好是應該的 處理有瑕疵 就是被酸....至少NBA總板是這樣 版主選舉有如走馬看花 物換星移 車水馬龍 來來去去 好不精采..... 比照邇來財長劉憶如因證所稅而下台 不遑多讓 今天大衛貓站出來 喝醉了說說話 大衛貓不是懷疑與挑戰 PTT站方的執法權威性 我沒有這個能力與號召力 挑戰PTT站方的權利 只是跟敝校張金鶚教授一樣 呼籲社會大眾 "台灣(台北市)目前的房價太高了, 要買房子請三思" 這次判決是否有 可以省思之處......我呼籲站方可以想想 站方也承認 "本站培養資深板主不易" 那麼我們是否更該珍惜 所謂的"資深版主"呢 ??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呀..... 中國人說 法理情 而台灣是一個人情味很濃的地方 如果 Willy大有悔意 可否依 刑法 之"黃金橋理論" 刑案之判決 猶重視"犯罪者之悔意" 是否為中止犯或準中止犯? 給予WILLY兄一次重新出發與服務的機會? 3.最後,大衛貓希望提出兩個 建設性的提案 (1)NBA總版與 30個球隊版 可否建立一個 "通報系統" 互通有無...... 將某些曾經在各版 "曾鬧事之鄉民" 建檔記錄之 某曾見識 某些不肖人士 曾在A版 鬧事被浸水桶 因而轉戰 B版 或是熱門球隊板 繼續其"PH值<7"之行徑 本版尼克版曾受其害 因此我呼籲 站方或是 各位英名的版主 可以建議這個 "犯罪防範系統" 至少 可以事前互通有無 於事後....在判決水桶期限的時候 心中可以有一把尺 或是參考他版之判決 (2)建議尚未建立板規的 球隊版 儘速建立板規 以避免糾紛 本次 76ERS版 與 WILLY版大事件 或可歸因於 該版並未建立條文化的板規 當季後賽時期 或是 有球員風潮與事件發生時 最有爭議文章發生 EX.本版 因林書豪之崛起 成為熱門看板 魚龍雜處 言論眾多 SDF019版主因此有前瞻性之眼光建議訂定版規 因此 當版主被激怒時 或許 因此作出帶有情緒性的判決 判決缺少"法律保留原則" 沒有法律之依據 引起被判決者不滿 進而更情緒化 種下禍因 不論本次事件 結果如何 吾輩應記取本事件之教訓 以防禦性之作為 儘速建立板規之法律作為 如此建立"法律明確性原則".儘量依法行政 A.使執法者可預知如何執法 無違比例原則 B.使人民(PTT使用者)可以預見 違法之刑罰使之警惕 減少不法之行徑 避免以身試法 C.減少 站方與各版主 時間.資源之浪費 與 不悅情緒之引起 尤其是司法資源的浪費 更何況 你我大家擔任PTT之組長與版主 是基於榮譽性質 也是因為你我的熱心與熱情 就像櫻木花道對晴子說的 "是的,我喜歡籃球" 所以櫻木想要上場打球 因為櫻木對籃球的熱情 與對於球隊勝利的榮譽感和渴望 夜深了,大衛貓也寫多了 希望我無謂的正義感與建議 沒有造成各位的困擾 畢竟大衛貓 曾經因年少輕狂與人 口出惡言 進出法院 被告了一條"妨礙名譽"之毀謗罪 幾經努力 也不過換回和解之果子 其過程可謂 "空轉" 早知如此.閉嘴忍讓 又何必花高額律師費??(律師公會行情一個案子五萬) 被告後事後努力只為一圖緩和之餘地?? 不過也因此 讓我更認真的面對刑法 與法律 刑法309-312條 妨礙名譽罪 與大法官釋字的509號 刑法毀謗罪的解釋 因為官司纏身可謂滾瓜爛熟 也曾以此狀告過口怒不長眼之徒 以維護本人之名譽 WILIY兄 與各位版主 有著美好未來 PTT站方的各位組長與相關兄台 也是俗事纏身 吾實不願意見各位 因是是非非 走上吾人昔日年少無知而上法院之冤枉路 因此,剛剛大衛貓啤酒酒喝多了 義憤填膺 情緒激動 文筆不好 聞言亂語 文章也因此寫多了 我的目光短潛 希望可以藉此拋磚引玉 還盼望各位 看完本文後三思 並且有所作為 民國第二壬辰 初夏潤四月既望 大衛貓 筆於自家客廳 -- ----------------------------------------------- "所謂的事實......... 就是當你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因素之後, 所留下的,就算你覺得不可能........... 但這就是答案"...........柯南.道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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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的救濟這點頗有趣的,不過如果你去看看CourtBaske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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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知道w板主不是第一次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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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審級制度的設計只要沒有侵害當事人的程序基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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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就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就這點,目前申訴都算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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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小組長的"任免權",版主可上訴"群組層級",由於此案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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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組長代理小組長,故群組長應迴避,若上訴將由站長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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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正巧鼠板是負責申訴這塊的站長,因此再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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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此案不是不能上訴喔。是要直接到BC板上訴,受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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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是okcool或lostname...由於這兩位本身負責其他區塊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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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我估計若上訴會等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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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樣子w板主那發給30個隊板板主的文產生作用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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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w板主真有悔意, 那昨天在76人板po的文章為何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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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不知道大衛貓是從哪裡判斷出w兄有悔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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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樓上是指76ers隊版昨天willyt發起的討論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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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是現任管理者刪除的 (w已經卸任) 特此說明 感謝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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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長文,已細讀您的意見。前兩點我將合併其他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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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09:51, , 17F
意見後一併回覆。第三點,請Alfred認真參考作為組務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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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重要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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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哪有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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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完全沒有悔意 他還是覺得自己代表七六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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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站方 願意參考萬誤之意見...感謝 大衛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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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威力踢 他像是有悔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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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說我說話與立場很公正...但本文有我個人的建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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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W兄我是惜才之心..各位兄台所說W兄之傲氣 我會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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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W兄很像以前的大衛貓恃才傲物 我覺得可惜了 故而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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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是因此被提告跑過法院 W兄也學到教訓 已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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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本文部分內容 有爭議 大衛貓也在此與各位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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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只是述說我的立場與對於NBA群組誠心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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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可以接受 若有不悅之處 我願再次致歉 大衛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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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david大 你可曾看見w有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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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決後一再地在七六人板反擊 你是怎麼得知他的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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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6:13, , 32F
這篇推一下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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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6:17, , 33F
不過我是覺得,身為板友的權利,當然受比例原則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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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作為一個板主,他有的是權力,沒有比例原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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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勸W倒不如以一個法律人的身分教他比例原則跟習慣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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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9:32, , 36F
看到專有名詞被他拿來亂套還那麼自以為是就覺得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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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9:34, , 37F
建議D板主在幫W緩頰之前可以去看看他之前是怎麼樣亂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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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9:38, , 38F
我相信就算是現實中的法律在對這種累犯還嗆法官零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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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9:39, , 39F
也會給予最嚴厲的譴責與制裁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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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47, , 40F
我覺得..當你拿法律出來講的時候 有很大的漏洞你沒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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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20:47, , 41F
這方面我想大家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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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00:06, , 42F
認同Pu0429兄的看法 小弟身為板主 會深自警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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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00:51, , 43F
提出來給個參考而已,這樣我很不自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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