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Asian-MLB板主未依法管理
一、原申訴人的推文可視為板務討論的一部份
板主依理可在板上直接予以回應
根據組務板 #19mfKMq- 的判例,公開申訴信亦無過失
但是板主在板面上回應時
並無針對申訴人所提出的問題做出任何回應
而僅是提出申訴人的過往記錄
這點組務認為並不恰當
希望板主能在公開或是私下回應時
即用本次回應的內容正式說明
這樣才算是充份達成組務板要求的「第一層溝通」的作用
(當然申訴人還是有可能不接受,但是不能讓第一層溝通變成徒具形式)
二、原申訴人在 #1AuWikdd 中說明欲針對板主回應作進一步申訴
請原申訴人 zwwz 回文說明對於板主的第二點回應的抗辯
※ 引述《chordate (封侯事在)》之銘言:
: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 請板主繼續回答下列問題:
: : 一、請問為何選擇將該申訴信件直接轉錄至板面公開討論?
: Ans:因為zwwz已經在公告下推文
: 推 zwwz:你認為恰恰沒實力? 09/30 23:10
: → zwwz:這樣就警告? 你是看ID給警告吧 09/30 23:11
: 是故在下認為有公開回應的必要。
: : 二、請問「有關恰恰能不能打30HR的問題其實顯而易見」這句話的意思是?
: Ans: 目前亞洲選手在MLB單季最多HR是松井秀喜2004年的31HR
: 如果說比CPBL水準更高的NPB松井秀喜,都只有一季能超過30,
: 那麼我想說恰恰超過30HR的可能性很低並非是認為他沒實力,
: 而是客觀的事實。
: 更何況該篇天外飛來從未到過MLB的恰恰,實在很難讓人不相信是別有目的。
: 所以給予警告,也非直接水桶,目的是在觀察以後還是否有亂入引戰的行為
: 累犯的話即可確定確有犯意而非一時疏忽或搞笑,故而先予以警告,
: 若在版上再有類似犯行,才予以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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