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棒球版P版主不正當水桶

看板Sportcenter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4/09 14: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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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人名片檔已明示「任何使用者一旦使用本信箱討論群組公務與申訴事務 代表寄件者完全認知與同意該信件之公開性質」 公務信件轉組務板 2. 第一層級申訴信件應全部附上 僅將信件之一部份copy paste無法採用 3. #19skyn-I之警告仍有效 ※ [本文轉錄自 mousepad 信箱] 作者: jaychou515 (戰很大 戰不用錢) 標題: Re: [申訴] 棒球版P版主不正當水桶 時間: Thu Apr 9 13:48:00 2009 原來第二篇不算文件啊? 不是說附上信件就好? 也不看看某版主的言行算不算是挑釁? 再者,不受理就直說不受理, 你的言論也充滿挑釁語氣。 不是誰說過,話少說一點嗎,還不如去調查事情比較快。 如果要受理,就去調查, 別跟我打官腔說東說西! 另外,我跟其他「板友」討論, 哪裡跟你有衝突到,別倚著「組務」的名稱擺出架子。 說穿了,我跟他們的言論跟你沒關係, 你還是去查你的案子去,大忙人法官。 有時間跟我嘴砲, 到不如去查查看置底的積欠案子! 「少說話 多做事」這話免費送給你,不用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7.4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50.187 ※ 編輯: mousepad 來自: 122.116.50.187 (04/09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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