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棒球板主archi821亂浸水桶

看板Sportcenter作者 ( ̄▽ ̄ )時間17年前 (2007/04/05 13:38), 編輯推噓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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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A板主已經針對L網友的申訴提出回應 : 在程序上視為完成看板內第一次申訴 : (日後仍請棒球群組所有板主務必回覆板友第一層申訴 : 勿置之不理喔) : 針對本案件如果L網友有進一步申訴的需求 : 請以回文方式提出並載明立場與理由 : 謝謝 首先引述板主的文章: 列為反串文的理由為棒球並非周守訓式恆等式 ^^^^^^^^^^^^^^^^^^^^^ 我看不懂什麼叫做周守訓式恆等式 再者這和反串有什麼關聯 板主也沒有說清楚 我看起來像是亂扣罪名 --- 且該ID發此文已造成版面混亂,並遭他人檢舉, 故將他處以版規,又該ID文章並非第一次製造版面混亂 ^^^^^^^^^^^^^^^^^^^^^^^^^^^^^^^^^^^^^^^^^^^^^^^^^ 以上也沒有指出我哪裡有反串 --- 如15618篇亦違反版規,只是當時的版規太輕無法回溯處理罷了 ^^^^^^^^^^^^^^^^^^^^^^^^^^^ 我想請mousepad 去看看15618篇 通篇文章我講出我心中對於546的看法 546於亞職賽明顯球路偏高 個人認為他被敲全壘打的機率必定不低 更何況是在強力打擊的日職 對阪神一戰 他投球成績事實上並不好 投4.1局被打10支安打,狂失5分 他沒被打hr事實上就是我想像不到的 難到我可以想不能說嗎 難道這樣是唱衰嗎? 莊勝雄說他投得不錯 我推測他的意思是 日本打擊本來就很強 球路壓低沒有被hr已經大幅進步 546剛到日本 這種表現已經不錯了 板主憑什麼說我違反板規!? 我並沒有做但何人身攻擊 也沒有但何冷嘲熱諷 難道我一定要把546捧得跟神一樣嗎? 難道我不能認為546並不強嗎?? =================== 總結以上 板主以反串為由浸我水桶 然而卻沒有為此荒謬的理由作說明 只是講了一堆不相甘的話來轉移焦點 這種亂扣罪名狀況已經第二次 上一次是以引述公告文=回公告文 為由浸我水桶 然而板規是 累犯者水桶30天 板主硬是說我已犯兩次 口口聲聲說他掌握我的證據 卻就是不拿出來 在申訴文章中回應: 我只能跟你說兩犯了就這樣 我想問 浸水桶什麼時候不需要證據了?? 那被亂浸水桶申訴就要證據????? 到底是誰在違反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156.210

04/05 13:39, , 1F
難道他每次亂找理由我就得陪他來耗時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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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3:40, , 2F
這板主已經造成我極大的困擾 根本就不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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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3:53, , 3F
你可以不用去哪個板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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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3:57, , 4F
棒球版不是你個人申訴用,我當然不會拿出來,而事實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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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3:59, , 5F
當初是五犯,只是我覺得保留兩篇當證據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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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38, , 6F
你唬爛都不會臉紅嗎? 還反串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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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44, , 7F
你才是鬧版不臉紅,不說了,還是等小組長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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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44, , 8F
審理期間未經小組長要求 請勿主動發言 謝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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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4:46, , 9F
在我稍晚處理前會先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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