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棒球版版主 beek 刪文不當且刪文無正뜠…

看板Sportcenter作者 (寒雲)時間19年前 (2004/10/24 13: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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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ek (讓我們的心,得著滿足)》之銘言: : ※ 引述《kagemoto (寒雲)》之銘言: : : 有意思, 原來baseball板8055這篇公告真的有在執行啊? O_o : : 那麼可否請解釋一下 : : 內容明顯和被刪文是同一主題的8172以及8174為何沒有比照辦理, 一併刪除? : : 尤其8174還是板主本人post的 : : 若要依照8055篇辦理, 根本在8172一出就應該直接刪文了啊, 何以還有回文? : : 8055篇的公告還有如下的內容, 不只是刪文而已: : : == : : 重申依法行使版主權力。自公告後再有相關文章出現於本版,視為挑釁, : : 立即刪文,並處以水桶一週,不另行警告。 : : == : : 板主是否可以不受板規約束? 這點我也很好奇 : 這兩篇是版友的提問與答覆。 : 版友不清楚8055篇的事情,已經做成答覆,並且以 s標示之。 : 如果您對這兩篇認為不妥,可以在版上建議直接刪文,本人亦將受理。 如果這兩篇文可以保留, 那麼就不應該刪那篇刪掉的文 既然刪掉那篇文, 相關內容的這兩篇不管是不是提問與答覆, 一樣沒道理留下來 再者, 不是刪掉就完了, 水桶的規定難道只是具文? 另外, 我不懂為何"可以"在版上建議直接刪文, 那明明違反8055公告。 我可不想進水桶, 別害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4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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