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休假日沒有回line被資遣&資遣費

看板Soft_Job作者 (美金五千五百六十六)時間5年前 (2019/03/18 01:48), 5年前編輯推噓10(1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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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回一下,以下內容出發點是想幫忙,怕你朋友爭取錯方向 ※ 引述《ting126 (:D)》之銘言: : 幫朋友代po奇妙的夢境 : 求解~ : 朋友夢到加入一個自稱新創的公司 : 主管說公司都是用line溝通 : 看完公告也必須通知已經看過 : 他夢見之前某個假日(週六,且為休假日) : 因為參加活動沒有即時回覆主管訊息 看Offer,了解一下你們工時是怎麼訂的 常理推斷是會寫平日9~18之類的 : 晚上就被告知契約終止 : 當時還在試用期內(才工作2週) OK,試用期內雙方不爽都可以終止契約 : 目前還沒夢到公司有沒有要付資遣費 : 但沒有付就是違法的對嗎? 不對 以試用期來說 員工發動請辭 => 員工無須預告離職 公司發動解雇 => 公司不用給資遣費 對雙方而言都蠻自由的 順帶一提,法律中沒有所謂的試用期,但大家懂這個意思就好 : 以工作一年基數是0.5個月來算 : 應該要付14天/365/2約等於0.02個月薪水 : 但因為0.02個月實在太少 : 先不管資遣費的問題 你朋友拿不到資遣費,但以工作兩周來說 如果契約是寫月薪多少,也就是月薪制,那粗估要給0.5月薪水 : 以休假日沒有即時回覆訊息而被資遣 : 這樣公司有違法嗎? 沒有,原則上試用期間雙方哪一方不爽想中止契約,是OK的也不用負擔什麼成本 建議你朋友主張被要求假日加班 ex. 公告內容: 週一請交A、B兩份報告 or 週日14:00~18:00請注意伺服器檔案寫入情況 那你朋友可以記錄周末做兩份報告的時間 or 14~18這段時間的工時時數 之後主張這部分時間是加班,請公司給加班費 如果公司不給,更好,直接檢舉說沒給加班費 反正一個周末加班費也沒多少,檢舉成功還能爽一發讓他被罰 不過 可能要你朋友所在縣市是台北市才有用 新北或高雄之流,建議東西收收走人了事吧 元甲別打了,我們回家(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5.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552844921.A.9B7.html ※ 編輯: USD5566 (114.44.5.75), 03/18/2019 01:49:26

03/18 02:27, 5年前 , 1F
後面才是重點吧XD
03/18 02:27, 1F

03/18 02:28, 5年前 , 2F
法律沒試用期那你這些規則是哪來的?
03/18 02:28, 2F

03/18 02:37, 5年前 , 3F
公司定的阿 基本上都3個月 這老問題google一下就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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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3:50, 5年前 , 4F
推結論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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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7:01, 5年前 , 5F
試用期是老闆自己發明的,勞基法並無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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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7:50, 5年前 , 6F
……法律沒有試用期 所以依勞基法還是有資遣費
03/18 07:50, 6F

03/18 08:13, 5年前 , 7F
法律沒有試用期,那為什麼給不給資遣費還有區分試用期...
03/18 08:13, 7F

03/18 08:27, 5年前 , 8F
同樓上問題,法律就沒有試用期了,為什麼還需要分自己發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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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8:27, 5年前 , 9F
公司發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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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8:51, 5年前 , 10F
計算方式: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每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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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8:51, 5年前 , 11F
發給1/2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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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00, 5年前 , 12F
勞基法本來就沒有規定3個月內需要預告離職,怎麼變條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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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01, 5年前 , 13F
結論笑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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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11, 5年前 , 14F
都沒試用期這個詞了, 哪來這些規定?
03/18 09:11, 14F

03/18 09:19, 5年前 , 15F
法律沒有試用期 那為什麼公司不用給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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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35, 5年前 , 16F
我上一間被資遣 但主管就用被資遣很難堪 履歷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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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09:35, 5年前 , 17F
之類的話語逼我離職 真的覺得我太蠢了
03/18 09:35, 17F

03/18 09:47, 5年前 , 18F
03/18 09:47, 18F

03/18 09:48, 5年前 , 19F
月薪4萬 , 工作兩週被資遣 公司支付770資遣費
03/18 09:48, 19F

03/18 09:50, 5年前 , 20F
770 會不會有主管省麻煩直接從皮夾掏出770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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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17, 5年前 , 21F
應該說三個月內也不用等預告期走才能閃,所以實務上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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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17, 5年前 , 22F
喜歡訂3個月試用期是這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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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21, 5年前 , 23F
關於資遣費,我認為該給,但實務上有法院判過不用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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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21, 5年前 , 24F
什麼?請去問鬼島法官,但我只是想表達,你朋友可能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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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21, 5年前 , 25F
老半天結果拿不到0.125月的資遣費…因為這樣的鬼島判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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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21, 5年前 , 26F
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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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23, 5年前 , 27F
所以習慣上我是當作這點費用不存在,你朋友認真要告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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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23, 5年前 , 28F
點建議多去研究實務案例。有造成誤導之處我這邊先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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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23, 5年前 , 29F
祝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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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28, 5年前 , 30F
法律沒有試用期,只有定期跟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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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28, 5年前 , 31F
現在業界所謂的“試用期”,是先簽三個月定期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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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28, 5年前 , 32F
之後轉不定期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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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29, 5年前 , 33F
不過樓主說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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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29, 5年前 , 34F
定期契約依照勞基法,如果雇主提前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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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29, 5年前 , 35F
雇主仍需支付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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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31, 5年前 , 36F
所以除非你朋友一開始跟雇主試用期的定期契約約定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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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31, 5年前 , 37F
,雇主才不用支付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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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31, 5年前 , 38F
現在怕的是你朋友契約副本沒拿,公司扣著契約咬定約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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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31, 5年前 , 39F
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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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0:41, 5年前 , 40F
只要雇主願意支付資遣費 三個月內確實可不用預告直接資遣
03/18 10:41, 40F

03/18 11:17, 5年前 , 41F
好想知道是哪個地雷
03/18 11:17, 41F

03/18 11:36, 5年前 , 42F
明顯錯誤資訊 資遣費沒給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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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1:44, 5年前 , 43F
其實這種試用期也只是拿勞基法為基底出來提而已 = = 至於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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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1:45, 5年前 , 44F
淺費就只是因為3個月內太小而忽略不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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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1:46, 5年前 , 45F
而且雖然很多公司美其名有"試用期"保障 但依個人經歷 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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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1:47, 5年前 , 46F
規模的中小企 招人通常進去了 就不太會被試用期資遣...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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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1:48, 5年前 , 47F
很缺人...人只要能用就偷笑了 還嫌勒 =_=
03/18 11:48, 47F

03/18 12:45, 5年前 , 48F
我就說了,法律規定有,但要看實際判例比較準,不然看的
03/18 12:45, 48F

03/18 12:45, 5年前 , 49F
到吃不到,這樣也幫不到當事人
03/18 12:45, 49F

03/18 14:04, 5年前 , 50F
我是代po,朋友說算起來資遣費大約1k而已就算沒有也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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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4:04, 5年前 , 51F
跟他計較,那篇重點是在沒有即時回覆訊息而被資遣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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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4:04, 5年前 , 52F
,他只是想分享出來避免其他人踩到雷。 另外,我的認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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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4:04, 5年前 , 53F
是只要被資遣,不論是否滿3個月,公司都一定要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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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4:39, 5年前 , 54F
試用期我這邊都會給資遣費,避免麻煩
03/18 14:39, 54F

03/18 14:40, 5年前 , 55F
喔,因為我這邊在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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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4:42, 5年前 , 56F
記得拿非自願離職還有一個用處,失業補助
03/18 14:42, 56F

03/18 15:02, 5年前 , 57F
失業補助好像要勞保多久才有
03/18 15:02, 57F

03/18 15:08, 5年前 , 58F
試用期解雇還是要給資遣費,不懂別裝懂
03/18 15:08, 58F

03/18 15:27, 5年前 , 59F
只要有付資遣費 隨便掰各理由讓員工走路都是合法的。
03/18 15:27, 59F

03/18 20:29, 5年前 , 60F
@原po,你要避免人踩雷應該是公布名稱最快,其他都蠻多餘
03/18 20:29, 60F

03/18 20:29, 5年前 , 61F
03/18 20:29, 61F

03/19 04:06, 5年前 , 62F
資訊錯誤!希望能修改文章,避免誤導
03/19 04:06, 62F

03/19 20:02, 5年前 , 63F
法院判例可以說明清楚嗎? 是不是有什麼特例?否
03/19 20:02, 63F

03/19 20:02, 5年前 , 64F
則是一定要付資遣費的,哪有分什麼試用期。
03/19 20:02, 64F
文章代碼(AID): #1SZeXvct (Soft_Job)
文章代碼(AID): #1SZeXvct (Soft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