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灣政府成立軟體公司
※ 引述《ripple0129 (perry tsai)》之銘言:
: 根據J大在報稅軟體的回應建議台灣政府成立軟體公司
: 我這邊覺的現行體制下
: 實在是困難重重
只能說~ 真的是想太多又太天真了!
政府的目的從來就不是營利,
政府成立軟體公司絕對完全不符經濟效益,
你知道政府有多少資訊系統嗎?
而且這些系統幾乎都是特規系統,
你想到的任何行政機構用的系統幾乎都是特規系統,
數千個系統要養多少工程師才夠?
這也只是把在民間的勞工轉進公部門,
造成民間一堆公司消失。
而這樣軟體品質就會提升了嗎?
1. 缺乏市場競爭機制。
2. 公務員有太多限制,防貪、防弊、防OO,還要寫公文呢!
沒有太多限制的民間企業都做不好,在公部門更不可能做得好。
3. 政治干預,兩年一次選舉,可以搞死公程師。
還有和那些民意代表搞來搞去,就夠你搞的了。
事實上,透過民間來做才是比較好的方式,
只是你在台灣看到的是做出來的東西頗爛,
但是這不代表由政府來做就會比較好,
更有可能的是「你現在看到的這狀況就是接近最好的狀況了」,
這就是台灣目前軟體環境市場競爭下的結果,
政府即便自行開發資訊系統也是不可能改變這種環境的,
這完全就是倒果為因。
政府一個資訊系統採購案,不是最低價標就是最有利標,
公務員開需求規格書招標,要標的廠商就來投標,
這就是政府最好的幫人民省錢納稅錢,用最少錢做出服務,
這樣講是比較好聽,講實際就是防止弊端,防弊興利。
你會說需求規格書裡面就要要求程式品質啊?
1. 必要性問題,特規系統畢竟不是那些套裝產品軟體,一次性使用,
然後用幾年隨技術的進步又須要重新開發新系統,舊的程式寫再好效益不成比例。
2. 需求規格書至少都有要求必要的功能性和非功能性需求,至於程式碼品質這種東西
不會是優先考量的點,因為採購案通常都會有維護和保固期,程式碼亂寫最後是廠商
自己要煩惱的問題。不然要公務員指導廠商怎麼寫程式?這邊要用什麼函式庫、演算
法、怎麼模組化、做OOA、OOD、設計模式寫進需求規格書?根本天方夜譚~
一來不可能,二來沒人會來標這案子,
這種東西,只能靠廠商自己的良心,和有沒有心要把他做好罷了~
只是台灣的軟體環境就是這樣...就是不存在好廠商~
你以為台灣人軟體是有多厲害? 真是想太多,大部分也不過是東拼西湊罷了,
民間做是這樣,在公部門做也會是一樣,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做這些東西的價值也不會改善台灣的軟體環境。
美國強也是靠民間,人家就是有市場、敢拼敢砸錢、能做出好東西嘛~
人家的大學是真的在研發東西,台灣的是在消耗政府預算(包括ITRI和III等),
反正,就是心態的問題,台灣的廠商沒有把東西做好的心態,
因為也研發不出什麼真正創新好東西,沒市場又沒創新,
怎麼賺大錢?沒賺錢薪水怎麼會好?薪水不好環境怎麼會好?
要不然如果像 VMWare 這樣的軟體是台灣研發的,那台灣環境就會不一樣了,
可是台灣有哪間公司做得出這種等級的軟體?
還是 Windows, Office, Oracle, ...
哈哈哈
: 第一徵才
: 如果政府成立該是國營還是民營
: 國營免不了需要經由公務員考試
: 而員工走哪一條法律
: 公職人員法還是勞基法
: 第二考試
: 國營的話單純按照現行考試
: 對於軟體業這種不是筆上強就有用的
: 可能會淪為
: 招收進來的人員
: 就是會考試的人而已的
: 第三標案
: 如果半民營
: 那麼政府標案是否也應當走現行流程
: 於第三方廠商一起競爭標案
: 不然很快我想又有圖利特定廠商說出現
: 第四績效
: 績效的鑑別在軟體業中評估難度很高
: 論件計酬算績效的狀況
: 只會產出大量難以維護的程式碼
: 第五薪資
: 記得之前在小紅傘主辦人說要破ios吞鞋事件
: 在美國FBI已經有人喊話
: 現行薪資難與民間薪資對抗
: 徵不到資訊人才的窘境
: 台灣軟體人員薪資尚未到達這麼高
: 但如果要跟外面民營公司搶才
: 難有對高階人才額外價碼的方式徵才
: 畢竟國營多是照規矩走的
: 所以真正的高階人才我想還是會往國外跑
: 或是繼續待在收入較高的科技業
: 台灣政府成立軟體公司的難度太高了
: 說真的成立一個驗收小組
: 專門針對發包廠商的程式碼
: 做強力的程式碼分析掃描
: 可能可行性還來的高的多了
: 廠商->需求單位驗收通過->驗收小組通過
: 才算是真正的驗收完成
: 讓廠商不是這麽容易可以通過驗收
: 自然可以淘汰掉多數無能力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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