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員工用壞公司筆電應該誰負責賠?

看板Soft_Job作者 (遺忘)時間7年前 (2016/09/24 20:48), 7年前編輯推噓5(9430)
留言43則, 2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嗨,我是常跳槽的MIS 這種情況碰過N多次,有摔到的,有全新一個禮拜被偷的,有灑咖啡在上面的 四家公司只有讓一個員工賠過... 而且只有賠1/3...還是因為她搞壞三台了 被偷的報案之後又給她一台新的 不是太誇張的話,本來就是公司要提供工具給員工使用,工具本來就有耗損...這些費用都有列預算在部門費用裡面 然後如果覺得是員工責任需要賠的話,那主管應該要附連帶責任吧? 她這麼蠢讓機器壞了,面試還過的了你這關,你是不是比她更蠢... 最後勸告原PO趕快跟你朋友講,這種沒擔當的主管快走吧...出事情居然讓底下出來抗問題,而且又不是什麼大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37.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74721301.A.F48.html

09/24 21:35, , 1F
推這篇。非故意+非私事原本就應該是公司要cover這些耗損
09/24 21:35, 1F

09/24 21:59, , 2F
原po之前不是說在外商,藥商,又管人,拼命被加薪
09/24 21:59, 2F

09/24 21:59, , 3F
然後又要跟業務聯絡等 ... 怎麼又變成MIS ???
09/24 21:59, 3F

09/24 22:02, , 4F
推這篇
09/24 22:02, 4F

09/24 22:27, , 5F
shell script應該是強項。
09/24 22:27, 5F

09/24 22:37, , 6F
這種事有辦法面試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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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3:06, , 7F
主管的主管更蠢 居然錄取比員工蠢的主管
09/24 23:06, 7F

09/24 23:14, , 8F
那整間公司都不應該存在了 居然會讓這麼蠢的員工當員工
09/24 23:14, 8F

09/24 23:15, , 9F
連下雨天都無法保護好公司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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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3:21, , 10F
吃飯的東西都顧不好 還那麼多話...
09/24 23:21, 10F

09/24 23:31, , 11F
這間公司真的該收了,怎麼錄取這種主管員
09/24 23:31, 11F

09/24 23:32, , 12F
你這篇還真有意思
09/24 23:32, 12F

09/24 23:48, , 13F
大家還是趕快逃離鬼島吧 本島教育體制竟然教出這種蠢國民
09/24 23:48, 13F

09/25 00:52, , 14F
中肯
09/25 00:52, 14F

09/25 01:23, , 15F
看看MIS版的發言,一直有人加薪跟被獵....XDD
09/25 01:23, 15F

09/25 09:42, , 16F
推.
09/25 09:42, 16F

09/25 11:58, , 17F
乾脆父母也一起處罰好不好?
09/25 11:58, 17F
你做錯事情,你爸媽本來就會被挖出來 我只是認為,屬下犯錯,本來主管就有連帶責任 你寫程式出bug導致客戶損失,主管沒事嗎? MIS叫人更換設備,因底下人不熟悉,導致作業出錯,MIS主管沒事嗎? 屬下的事情,主管本來就有分擔責任的義務 無論對錯,總不能只有底下人做出成果,主管讓部門分獎金,出事都個人賠償的問題 這案子對我來說,不過就是員工無意損壞了設備,導致部門損失,有教訓即可,讓員工全額支付太誇張 印象中多年前有證卷營業員輸入錯誤,導致重大損失,也不是該營業員獨自賠償 我出社會以來碰到的主管都是這樣教導我 團隊共同負擔成敗責任 我自認這也是帶團隊的方式之一,謝謝各位 ※ 編輯: Forgotsome (111.249.37.85), 09/25/2016 14:40:54

09/25 14:43, , 18F
賠償掏錢不會是主管,主管的管理責任是行政懲處。
09/25 14:43, 18F

09/25 14:43, , 19F
主管的管理責任也不是用幾萬元在講的。
09/25 14:43, 19F

09/25 17:08, , 20F
你的想法很災難阿!很常見的喜歡拖人下水的講法
09/25 17:08, 20F

09/25 20:26, , 21F
程式有bug主管有連帶責任沒錯啦,員工帶筆電被雨淋濕
09/25 20:26, 21F

09/25 20:27, , 22F
這種無關本身專業或業務的關主管啥事 = =?
09/25 20:27, 22F

09/25 20:27, , 23F
證券營業員輸錯金額是業務範圍內,犯錯可以扯主管
09/25 20:27, 23F

09/25 20:28, , 24F
難道連煞車當油門踩也要怪主管面試的時候沒面試到
09/25 20:28, 24F

09/25 20:32, , 25F
證券業務員多打零必須當天沖銷,上新聞,仍收續費損失。
09/25 20:32, 25F

09/25 21:06, , 26F
所有原po不是很明白反諷了嗎 很多人不懂嗎
09/25 21:06, 26F

09/26 00:09, , 27F
主管錯在沒想到請到智障 該罰
09/26 00:09, 27F

09/26 08:18, , 28F
大推這篇 小主管請到三寶是CEO的錯XDDDD
09/26 08:18, 28F

09/26 08:19, , 29F
阿不對 是董事會的錯 請到這個CEO
09/26 08:19, 29F

09/26 08:19, , 30F
阿不對 是誰讓這些人入股的 這才是罪魁禍首
09/26 08:19, 30F

09/26 13:28, , 31F
會蠢到進這家公司的員工是不是也該負點責任?
09/26 13:28, 31F

09/27 02:20, , 32F
大雨讓電腦淋濕短短幾字,來判定當事人該賠,我想這不夠周
09/27 02:20, 32F

09/27 02:21, , 33F
全,也許當事人有先做好防護,但效果不如預期,也許雨來的
09/27 02:21, 33F

09/27 02:22, , 34F
太快太急,四週又無遮蔽能即時妥善處理,也許只是淋到一點
09/27 02:22, 34F

09/27 02:23, , 35F
電腦壞掉是別的原因,卻剛好這事認為是淋雨所致,太多太多
09/27 02:23, 35F

09/27 02:24, , 36F
的情節我們沒辦法去主觀判斷對錯甚至責任比例,但我倒是認
09/27 02:24, 36F

09/27 02:25, , 37F
這篇作者說的,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公司必須承擔的風險,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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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2:27, , 38F
是在公司允許員工帶筆電回家的工作條件下,如果公司為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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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2:27, , 39F
護公司設備而明確規定設備不得離開公司,又在未經允許下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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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02:28, , 40F
離公司導致損壞,我個人覺得才有談賠償的空間,以原文案例
09/27 02:28, 40F

09/27 02:29, , 41F
若真是不在公司規定下,且又是需要將電腦帶回家的工作條件
09/27 02:29, 41F

09/27 02:31, , 42F
下,我認為公司必須要承擔,而且就真的只是小事而已,要員
09/27 02:31, 42F

09/27 02:31, , 43F
工賠真的考慮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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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vdOLz8 (Soft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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