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雲端科技的運用--貨櫃電腦的 ip-addres …
※ 引述《ggg12345 (ggg)》之銘言:
: 1.IPV4 address 不會枯竭? 因為狼來了喊太久?
: 2.IPV4 不夠用, 那就用 NAT, 使用對外的代表號就行了?
: NAT 也是要藉力於 IPV4 public address, ipv4 address 不再發放,
: 就沒有新的 IPV4 address, 新公司用新設備又沒有新 ipv4 怎麼辦?
: 3.雲端設備都是 server, 那麼雲端是否也要 ipv6 ready?
: 不必每一台都要有, 但不能一台都沒有 public address.
: IPV4 address 不再發放, 就是再也沒有新的 ipv4 address 可讓那一台代表號用.
: 因此, 雲端設備是否該要有 ipv6 ready ?
: 但若只有 ipv6 only address, 這是否符合 client 端是 大量 ipv4 的現狀?
: server 使用 private ipv4 address 及 NAT 可以對外連, 但無法讓 外部的
: v4 client 端直接就連進去. Server 是開著等外面連的, 除了特定的 port
: 可以開著固定對應外, 一般都無法直接連進去. 何況是停發 ipv4 !
: Google 並非只有少量的 ipv4 address, 當然, 她目前不缺 ipv4 address.
: 同時使用類似 Akamai CDN 轉接.
可供發放的 IPv4 address pool 剩下不多了, 根據 IANA 資料:
http://www.iana.org/assignments/ipv4-address-space/ipv4-address-space.xml
尚未發出去的 IPv4 address pool 也只剩下不到 15 個 /8..
15個/8可以發多久?
2008年共發了9個/8, 2009發個8個/8, 2010到目前為止已經發了12個/8;
就算2010不再消耗IANA IPv4 pool, 兩年內也一定會發完.
頂多給各RIR一年時間消耗手上存貨, 然後就沒了.
(石油可以靠發掘新油源, IPv4?)
既有ISP手上的IP都挺充足的, 頂多未來固一動七改成固一動五動三等等.
比較麻煩的是新成立的ISP或需要自維BGP/IP的團體,
在無法使用既有ISP IP也沒辦法自RIR/NIR取得IP的情況下就沒路可走.
Internet forum已經有人呼籲應建立IP買賣或租賃機制以給這些需要IP的人一條路走.
不過IPv4 address是有限資源, 不等IPv4真正發光這些機制恐怕都難以落實.
在不考慮P2P traffic的前提下, 目前存取Cloud Service的方式幾乎都是HTTP/HTTPS
透過proxy server或content switch此類設備協助, Client與Cloud server實際關聯不大.
只要Client那省著點用, 既有IPv4 Internet還可以開心玩一陣子.
IPv6何時會真得上場? 嗯.....
--
怎能忍受
我的離去
為妳帶來的憾事與傷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46.157
推
10/11 17:53, , 1F
10/11 17:53, 1F
→
10/11 17:54, , 2F
10/11 17:54, 2F
→
10/11 17:54, , 3F
10/11 17:54, 3F
→
10/11 17:55, , 4F
10/11 17:55, 4F
→
10/11 17:55, , 5F
10/11 17:55, 5F
推
10/11 18:44, , 6F
10/11 18:44, 6F
推
10/11 19:06, , 7F
10/11 19:06, 7F
推
10/11 20:33, , 8F
10/11 20:33, 8F
推
10/12 15:21, , 9F
10/12 15:21, 9F
推
10/13 01:11, , 10F
10/13 01:11, 10F
推
10/13 08:19, , 11F
10/13 08:19, 11F
申請IP是要錢的, 除了申請費用, 還要年費.
多半是看你自那申請就付錢給誰.
台灣地區目前的"總代理"是TWNIC, 費用可參考這:
http://www.twnic.net.tw/ip/ip_h_02.htm
以一個class B的規模為例一年大概要NT$18萬.
※ 編輯: cedar 來自: 123.204.46.157 (10/13 10:16)
推
10/13 16:55, , 12F
10/13 16:55,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