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請問樹林版是不是進入文字獄時代啦?
※ 引述《happydog2005 (喵奴隸星人)》之銘言:
: 大家好,
: 剛剛看到版主發出的公告文,發現有人推文被水桶還被劣退!!!
: │ 文章代碼(AID): #1S91Hduv (Shu-Lin) [ptt.cc] [公告] 水桶名單 damndamndamn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Lin/M.1545868391.A.E39.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22 Ptt幣
: 所以仔細看了一下版規後發現有幾個問題:
: 首先,
: nikki19和penghj是推文想知道或是提供資訊,被水桶就算了.請問劣退的罰則是怎麽來
: 的?
劣退罰則...之前就經討論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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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S1vzODl (Shu-Lin) [ptt.cc] [公告] 水桶名單 chocolate6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Lin/M.1544003416.A.36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6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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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文提供資訊跟徵求之前也有罰則及判例可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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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_FRwo0 (Shu-Lin) [ptt.cc] [公告] 水桶名單 sukyfish as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Lin/M.1526527738.A.C8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7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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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來是,
: 根據買賣的條例,裡面除了「一切非周末時間交易文,劣文退回」這一條外,完全沒有提
: 到關於買賣文的任何懲處。
: 但這篇公告文
: │ 文章代碼(AID): #1S63PiOf (Shu-Lin) [ptt.cc] [公告] 水桶名單 white3279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Lin/M.1545090668.A.629.html
: 裡面卻又多了三天水桶,意思是版主不用不理會版規而擅自判決嗎?
: 然後又看到版主另一篇公告文
水桶三天的罰則其實之前也有公告過了...而且執行應該快一年有了吧,記得
看文要看完,不要只看到上面漂漂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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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dFqqil (Shu-Lin) [ptt.cc] [公告] 板規修改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Lin/M.1520237876.A.B2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3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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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S6mhuhz (Shu-Lin) [ptt.cc] [公告」 水桶名單 zhilino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Lin/M.1545276152.A.AFD.html
: 原po因爲合購文被懲處
: 但根據版規,「定義為,具有金錢交易之[買賣]、[出租]、[代買]、[轉讓]、[徵求]」
: 且 「[合購]文章請,依照合購文分項(分開項目)處理 。」
至於合購文.....之前也討論過了非週末時間有關金錢之合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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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RMoP9Vh (Shu-Lin) [ptt.cc] [公告] 修改合購板規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Lin/M.1532700233.A.7E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08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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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也桶過人了, 之前也針對語焉不詳擦邊球有過強力的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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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RM49aGU (Shu-Lin) [ptt.cc] [公告] 水桶時間 halojohn RY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Lin/M.1532510820.A.41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8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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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說合購並不再買賣文的定義裡,且合購文的項目處理,不應該用買賣文得版規定合
: 購文的罪不是嗎?
: 最後一個是
: 在查看板規的時候,發現版規一直都有編輯的紀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44.68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Lin/M.1520237147.A.64E.html
: ※ 編輯: chuhao (59.115.152.156), 07/27/2018 22:04:27
: ※ 編輯: chuhao (223.137.149.147), 07/30/2018 11:38:04
: ※ 編輯: chuhao (220.129.57.157), 12/05/2018 17:52:50
有編輯過的板規基本上都是跟板友討論過的..你可以去看看之前公告桶人的名單裡
絕對沒有無中生有,想改板規就改板規的情形發生
至於公告這個部份是我的疏忽...因為真的很懶的去多打一篇公告板規修改文....
不過,說實在話..又有多少人認真的去看我桶人的標準..
: 但根據在樹林版打「板規」搜索出來的結果,只有查到07/27/2018這個修改是有公告的
: 難道板主在修改板規的時後都自己修改,然後都不用作到宣導告知的義務嗎?
: 樹林版被你搞到像是有文字獄這樣真的好嗎?
: 板主你這樣亂捅人難道不用辭掉版主負責嗎?
今天如果真的有人覺得我是大興文字獄的話....我也不用揹負著看小雞哥發廢文
難後被怪罪為什麼不捅小雞哥了...
: 另外順便問一下,
: 樹林版的店家如果要廣宣的話,為什麼要加入板橋卡的行列阿.....
這個我就不知道..第一板橋卡也許我還菜,所以我沒的拿到過也沒申請過
如果還是討論溪崑究竟是算板橋還是樹林,這種百年戰文,我是覺得沒有什麼意義
而且其實講那麼多板規那麼多..其中只有一句在第三頁可以看一下
→ 罰則: 第一次砍文,第二次水桶一週,第三次一個月
( 若有用以上方式洗版或衝文章數之嫌疑,則直接劣文+水桶 )
( 有爭議文章則以版主自由心證為主 )
以上...自認為問心無愧...如果大家還是覺得我不適任,其實可以向組務板申請
罷免板主,謝謝你的批評及指教,小弟下次會再多注意這些事情,至於在非週末間
之合購跟交易及跟金錢有關的徵求文,只要小弟在這個位置上的一天,基本上除非
大家覺得有在修改必要的可能,不然應該是不會改,如果有交易需求站上基本上
有很多專板分門別類,我也常常在那邊挖寶。還請大家自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98.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Lin/M.1545914230.A.010.html
※ 編輯: chuhao (114.24.98.31), 12/27/2018 20:38:32
推
12/27 20:42, , 1F
12/27 20:42, 1F
推
12/27 20:55, , 2F
12/27 20:55, 2F
→
12/27 20:57, , 3F
12/27 20:57, 3F
對不起..這是我的錯.....我會再找時間把板規補足的..謝謝
※ 編輯: chuhao (114.24.98.31), 12/27/2018 20:58:49
推
12/28 01:46,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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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8 01:47,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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