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何時做公益在雙和板也算是商業行為?

看板ShuangHe作者 (專治感冒)時間8年前 (2015/12/30 08:08), 8年前編輯推噓16(21580)
留言106則, 2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 (看更多)
前幾天po了一篇揪團文 邀請大家12/31(四)下午到榮光育幼院來學料理 因為我們有證照的廚師要帶領所有志工煮薑母鴨請院童吃晚餐 還要教院童跟志工用盛產的高麗菜做台式泡菜 結果被KUNI版主認定是商業文而刪文劣退 百思不得其解為何現在當志工就是商業行為 我想唯一的可能性就是 在文中有寫參加的人每人繳150元食材費 可是這個不寫難道鴨子跟食材是天上掉下來的? 當然是我們大家一起出錢去買這些東西請院童吃阿 難道不寫150到現場再跟大家收150才能符合雙和板規? 況且每人出150也不夠請院童跟我們志工吃阿 其他差額還是我們團員自己墊錢的 外面吃薑母鴨平均一個人都要花250~400以上了 我們只是想讓更多人能認識育幼院 藉由我們巡迴各育幼院煮給院童吃的機會 讓那些想去當課輔才藝的志工能有跟院童第一次親密接觸的機會 同時跟院方評估自己適合去哪一間育幼院從事服務工作 一個因愛而生的烹飪教室 不收任何學費在各育幼院的廚房教大家料理 甚至在育幼院餐廳教志工跟院童各式不碰火料理 例如 包水餃 做泡菜 客家福菜 等各式老祖宗保存食物方法 在其他版都不會被刪文劣退 怎會到了雙和板就變商業文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238.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451434081.A.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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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寫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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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08:37, , 2F
沒有不准貼只是要照格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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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揪團文 發文標題:2.[揪團] ╭╮ ╰● 3-2-1 除徵人帶入COSTCO外,有關徵人同行活動請用此標題,7日內限發1篇。 ╭╮ 違反7日1PO規定者退文,回文於板上者逕行刪除。 ╰● 涉及金錢之揪團行為則視為商業文,比如團報駕照等,      ╭╮ 請依商業文格式與板規填寫。 揪團去好市多買東西不用錢? 揪團去看電影也不用錢? 揪團去打保齡球也不用錢? 揪團出遊汽機車加的油也不用錢? ※ 編輯: anticold (114.43.238.57), 12/30/2015 08: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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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如果是假日我也想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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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08:51, , 4F
問我幹嘛?又不是我定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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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交易行為是指板友對板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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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定義錯誤喔 之前有個按摩團文章 版主以意圖引誘他人購買按摩券判定涉及金錢交易 所以是板友對商家(好市多)也算... ※ 編輯: anticold (114.43.238.57), 12/30/2015 09:06:06

12/30 09:36, , 6F
版規就寫涉及金錢就算 是要凹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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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09:37, , 7F
要是覺得其他文有犯規不處置 你可以向板主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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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問一個念法律的人都知道這板規有問題 板規要定的明確讓執法者可以遵循 否則就要按板規走 任何有可能涉及金錢的揪團一律視同商業文 為何例示的 團報駕照 因為一群人去駕訓班就是要給錢給業者 就算 那一群人去好市多 買東西 就不算給業者錢? 一群人去電影院 不是要跟業者買電影票 難道是去電影院打卡? 這不就是板規要一體適用的法則嗎? ※ 編輯: anticold (114.43.238.57), 12/30/2015 09:42:30 ※ 編輯: anticold (114.43.238.57), 12/30/2015 09:56:19

12/30 10:28, , 8F
3-5 徵人帶入COSTCO可使用此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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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0:29, , 9F
版規就寫清楚好市多用[徵求]分類不是用商業文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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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好市多合購視為商業文 其他的揪團是可以帶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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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著如果需要幫忙結帳可以代結 自備零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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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和板規矩真多 不要po比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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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看到有po自介文被劣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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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下面那篇,既然有模糊地帶,可以爭取不要劣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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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金錢還是嚴謹一點好,有心人多。再跟版主討論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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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版主也沒惡意啦~但規範這東西就是比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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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面面俱到,也不是很容易,既然大家都是有心讓版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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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平氣和說一下應該O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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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1:20, , 19F
雙和版對於商業文只有劣退,沒有警告,是個很奇怪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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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版規解讀不是很熟悉的版友,很容易就被劣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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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版主似乎不知道劣退對帳號影響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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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我也PO了一篇徵求文,版上有超過20篇類似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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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也被劣退了..版主說他上任以前的他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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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實上.版規從來沒有變更日過...只能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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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希望版主用刪文+警告取代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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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版一篇退文就不能PO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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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很容易劣退的版..就像別人說的~會讓人不敢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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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1:26, , 28F
建議原PO和版主溝通後..去組務版上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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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2:26, , 29F
有涉及金錢就是商業文,不管是不是公益都是商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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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2:29, , 30F
版規有意見就提案修改。借卡進賣場是最後是各自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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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卡人沒收取現金,這跟商業交易無涉。劣退很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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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2:31, , 32F
劣退的確很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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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嗎?也曾經不去看各版版規突然被劣退,搞清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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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乖乖等出水桶。照規矩來沒這麼困難吧,如果有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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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12:34, , 35F
就看怎釋疑跟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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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修改規定,初犯就劣退不合理,跟當初把食記從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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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7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這篇文章只是要凸顯板規形同具文 任何文章是否違規全取決版主的自由心證 而且完全沒有章法 照現行板規 所有揪團文通通都是違法 因為揪團從開始到結束只要有任何一位成員有償取得任何物品 都涉及金錢 必須刪文劣退 但又對好市多團特別通融明定不違法 對團報駕訓恨之入骨 因為同樣拿錢給電影院沒事 拿錢給駕訓班業者就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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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庫尼大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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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終於有人肯站出來說明版規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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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3:26, , 76F
雙和版版規嚴謹到讓人覺得莫名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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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3:27, , 77F
劣退真的是很嚴重的罰則,終於有人發聲這個問題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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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nticold (114.43.238.57), 12/31/2015 01:06:10 ※ 編輯: anticold (114.43.238.57), 12/31/2015 02:12:27

12/31 02:14, , 78F
這太誇張了吧...把我2006年在西斯板的參選文肉搜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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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盡可能不噓,但你太誇張了,你做公益的動機已經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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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懷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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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也要說您妨害我的名譽了嗎 只是希望您兌現競選承諾 好好傾聽民意 就要被打成別有目的 好吧是要質疑我圖利養鴨人家 還是圖利高麗菜農 還是圖利育幼院? 如果您是要指控我們在斂財 請明說 這樣我們才能在法院好好指導您如何做一個正確的判決 ※ 編輯: anticold (114.43.238.57), 12/31/2015 03:59:41

12/31 04:19, , 81F
請先把我文章拿掉,未經原PO允許不得轉錄他人文章,
12/31 04:19, 81F

12/31 04:20, , 82F
這是板規,請細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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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04:21, , 83F
至於你的圖利,我沒說你圖利,但涉及金錢就是得用商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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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填寫,不管你目的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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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04:22, , 85F
我們無法去細讀你的帳目,所以無從得知你是否是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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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真想做公益,請先註冊,這並不難,若連註冊都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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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沒說要強制註冊 要不請修正板規所有人沒註冊不准來雙和板 我只是在凸顯板規不合理處 沒來求人更改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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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在這裡希望板規為你開通,這哪來的公益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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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04:25, , 88F
我哪裡說你圖利了,也請說明,我沒說的話不要套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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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裡說你在斂財,也請你收回這一句,我只單就你沒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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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規定先填寫註冊文與商業文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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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站規看到你在各板連PO六篇一樣的文章,不管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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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你就是會被裁定違反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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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各板板主誤解站規造成的結果 您不必用此一直來說項 看來您還是聽不懂普羅大眾希望板規修訂的聲音 如果一直把責任推給前朝制定的板規 那麼就原封不動的版本不要更動前人的規定 否則就請按照板規的規定 任何揪團文一律違反板規 除非此團真的能證明沒有任何一方在活動過程用到錢... 至於只能圖利好市多的商業行為--此為板規所明確定義 大家鼻子摸摸認了...

12/31 06:15, , 93F
立意雖好,但還是照規矩走吧,每個板本來就有不同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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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06:15, , 94F
這次確實po文中涉及金錢,以後稍微多注意一點,對於想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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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06:15, , 95F
成的目標更有幫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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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nticold (114.43.238.57), 12/31/2015 07:29:17 ※ 編輯: anticold (114.43.238.57), 12/31/2015 07:39:45

12/31 08:05, , 96F
你把版主在別的板的競選政見拿來這?這說不過去啊
12/31 08:05, 96F
難道換個位子就要換個腦袋? 前板主也有來信鼓勵 也不贊同現在管板方式 這裡漸漸變成一言堂式 反對KUNI大的就是犯了滔天大罪 一群保皇黨馬上出動 越來越像 我是中壢人的翻版 根本無法理性討論執法問題 難道雙和沒有法律人可以指導KUNI大如何看懂板規? ※ 編輯: anticold (114.43.238.57), 12/31/2015 09:54:03

12/31 12:06, , 97F
這樣看來,bug真的有,只是揪團參加一個要150的活動而已
12/31 12:06, 97F

12/31 12:10, , 98F
但很多活動本來就有自付費的必要,不然揪團應該要限定免費
12/31 12:10, 98F

12/31 12:14, , 99F
原po不是直接買賣,刪文劣退有點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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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03:28, , 100F
我對開版印象就有人噓免錢義工 那回覆的姿態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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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03:29, , 101F
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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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07:27, , 102F
樓上說的是別篇文章
01/01 07:27, 102F

01/01 11:48, , 103F
咦 版主我記得是同一人同一文啊
01/01 11:48, 103F

01/01 19:09, , 104F
板規這麼久了 違反之後被抓包就說改板規 那為什麼不在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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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9:09, , 105F
o文前先提修板規 還合理判決咧 你要不要自己去適用動員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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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9:09, , 106F
亂條款啊
01/01 19:09, 106F
文章代碼(AID): #1MWo1X52 (Shuang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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