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 松山版變成買賣版??已刪文

看板Shu-Lin作者 (BOBO寶)時間10年前 (2015/12/10 15:49), 10年前編輯推噓2(121028)
留言5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在這篇文章於11/29發了之後我夢到s板主跟我說有人檢舉我買賣文洗板, 希望我自己注意一點,並說會修改板規。 夢醒後第一時間只覺得哭笑不得;板規內規範單一帳號買賣文一周最多兩篇, 多樣物品集成一篇這兩條我都有遵守,一周才一篇更不構成甚麼洗板,結果s板主 在我夢中說網路世界不是法理情而是情理法,希望我能識相點遵行網路道德規範 否則不惜立馬修改板規。 講到這我覺得更好笑了,如果今天大家可以靠自我觀感來決定事情對錯的話 那還要板規何用?我回到床上重新作夢,在夢中直接回覆s板主,如果今天我哪裡 違反板規請直接公事公辦,否則要我無緣無故遵行甚麼"網路道德規範" 然後"不要那麼頻繁貼買賣文"完全毫無道理,畢竟板規置底在那難道是裝飾用嗎? 如果覺得我按照板規一周貼一篇買賣文太頻繁的話請直接修改板規,看是要改成一個月 一篇還是買賣文置底都無所謂,反正大家照著規範走就沒問題,但要我視規範如無物 然後接受莫須有罪名我辦不到。 今天之所以一周一篇買賣文也會被說洗板,問題完全不是出在買賣文發得太頻繁, 而是板上閒聊的文章太少才導致一周的文章量不到兩頁導致買賣文露出率太高, 身為板主之一但存在感薄弱到只出現在買賣文章前面的s符號,然後不思如何提高 大家發言率活躍板面反倒是去責怪守規矩發文的板友? s板主你在我那天夢裡不是說要立馬修改板規,敢問修改好了嗎?我一定全力支持遵守! 不過當然以上過程都只發生在我夢裡我腦裡,所以也可能一切都是我自己的幻想囧 喔對了,以11/29這篇做分水嶺,往後到今天12/10是11天,往前推11天是11/18, 有興趣的人可以自行計算這兩段時間內買賣文跟非買賣文數量分別是多少, 懶得算的話我可以直接公布答案:前11天跟後11天兩者數量可說相差無幾!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ngShan/M.1449733743.A.421.html

12/10 18:16, , 1F
恩 有問題就提出 如果你覺得版主處理有問題就請大家討論
12/10 18:16, 1F

12/10 18:16, , 2F
但這樣算不算公開私人信件的一部分啊? ptt好像不能公開
12/10 18:16, 2F

12/10 18:16, , 3F
私人信件@@
12/10 18:16, 3F
馬上移除連結XD

12/10 18:44, , 4F
查了一下 站規第六條 未經同意不得公開水球或私信內容XD
12/10 18:44, 4F
其實一切都是我夢到的XD

12/10 19:03, , 5F
說真的人家照著規矩走,一個禮拜兩篇,不能因為其他人
12/10 19:03, 5F

12/10 19:03, , 6F
都不講話就要賣家跟著閉嘴阿
12/10 19:03, 6F

12/10 19:07, , 7F
不然就改版規,一個禮拜最多兩篇,進板畫面內不可超過3
12/10 19:07, 7F

12/10 19:07, , 8F
篇之類的
12/10 19:07, 8F
我在夢中還再三要求他盡快修改板規,就算改成全松山只有我不能貼買賣文我也會遵守, 但不能板規沒改卻在我夢裡要我別貼文啊,這不是黑箱甚麼是黑箱XD

12/10 19:08, , 9F
扣掉買賣,乾脆變成松山美食版好了,只剩下這個了
12/10 19:08, 9F
XDDDD 如果板友沒自發性地想在板上聊天或分享事物的話那也沒辦法....

12/10 19:19, , 10F
聊天要聊甚麼? ^^
12/10 19:19, 10F
我個人地區板基本只逛這跟三蘆板,相較下那邊就熱鬧很多也很有人情味,一堆人PO文 借東西底下也一堆人推文爭著借,或是問事情一堆人搶答、討論當地公廟亂象, 就連食記也常常很多人在推文討論,只能說這些都需要板友自發性願意參與板面活動, 強求不來啊~~~

12/10 21:37, , 11F
我也想聊天,不過自己宅習慣了不太會開話題 XD
12/10 21:37, 11F

12/10 23:01, , 12F
應該再加上防止開分身買賣的條文!
12/10 23:01, 12F
如果不是跨板且符合目前一周兩篇的規範,開不開分身又有甚麼關係呢?

12/11 01:11, , 13F
你誤會我的意思,如果沒有防止分身條款,那某人今天賣一個
12/11 01:11, 13F

12/11 01:11, , 14F
東西,明天用分身再賣,後天再開分身再賣,那什麼一週幾篇
12/11 01:11, 14F

12/11 01:11, , 15F
規範對這個人有差嗎?這樣好嗎?
12/11 01:11, 15F

12/12 23:11, , 16F
好笑喔,板主還要帶團康增加發言率,那我願意辭退
12/12 23:11, 16F

12/12 23:12, , 17F
而且我跟你的對話,你好像刻意惡意的在扭曲我的意
12/12 23:12, 17F

12/12 23:12, , 18F
12/12 23:12, 18F

12/12 23:13, , 19F
奇怪,明明當天我複製貼上一樣的給不同違規板友們,
12/12 23:13, 19F

12/12 23:13, , 20F
大家就很有禮貌
12/12 23:13, 20F

12/12 23:14, , 21F
不知道你到底在七七挫挫什麼?
12/12 23:14, 21F
你要不要先解釋一下我到底哪裡違規哪裡洗板?人家檢舉歸檢舉,板規是你訂的, 就算你忘了內容難道不能先花個幾分鐘確認我有沒有違反板規甚至洗板嗎? 基本查證都不做就直接來信,我合理推論你也認為我洗板,那我基於被懷疑犯罪的心情 而理直氣壯又哪裡有問題?再說你傳訊的其它人是否因為的確理虧在先所以很客氣這點 也沒人知道。

12/12 23:20, , 22F
話說回來 板規有提到禁止商業利益的買賣
12/12 23:20, 22F

12/12 23:21, , 23F
你所販賣過的每一樣東西是不是有賺差價?沒人去查
12/12 23:21, 23F

12/12 23:22, , 24F
法律漏洞都一堆了何況是板規 所以我才請你自制
12/12 23:22, 24F
請問哪條法律規定不能買低賣高的?還是哪條板規?有的話麻煩你找一下好嗎? 甚麼叫商業利益,我不過是出國玩順便帶點熱門商品比照PTT代買板價碼在做販售而已, 就幾樣固定商品賣不掉放著慢慢賣而已,既沒有固定進貨數量也幾乎都只有一個, 還是你有證據我是專門在代購或商品數量很多?有嗎?沒有嘛,既然沒有你在那商業利益 甚麼?

12/12 23:23, , 25F
結果你一直在跳針跟我靠夭說什麼我老大我最大
12/12 23:23, 25F
你不停說如果我不遵守網路倫理的話你就要馬上修改板規,我個人覺得板主跟神一樣 要改板規就盡量改沒關係,你怎麼改我怎麼做,我不是有這樣說嗎?希望你能把板規改得 更好請你修改板規讓之後想PO買賣文的人有個依據都不行?有沒有威脅別人即便沒有違反 現有板規,但若不聽從他的話就要馬上改板規,結果別人拜託他趕快改最後卻當沒這回事 連續好幾天上站不處理板務還說別人在靠夭的八卦?

12/12 23:33, , 26F
我從頭到尾被你兇爽的 結果你還想公審我是什麼意思?
12/12 23:33, 26F
我只想請問你: 1.我到底有沒有違反板規? 2.你到底有沒有一直說如果我不遵守甚麼莫名其妙的網路道德規範即便我沒有違反板規 你也要馬上修改板規? 3.請問我是專業賣家or專業代購or純網拍賣家嗎?板規有規定不可買低賣高嗎? 4.如果你覺得我文章有問題,你是不是有主動說要修改板規?我是不是有再三拜託你 馬上修改板規,怎麼修我怎麼照做絕不違反板規? 今天沒人想公審你,我只想請你在寫信給別人之前先確認好對方是否有違反板規, 然後不要每天上站卻跟路人一樣連標個S都沒時間,這都幾天啦?五天了,我是不知道 五天可不可以跟站方報失蹤人口啦(事實上一定是不行啦,通常板主都是直接沒上站 而不會上站卻不處理板務),結果你選擇來這篇底下回文卻依舊不處理板務, 這到底是....?

12/12 23:49, , 27F
以我身為鄉民的立場我的確覺得你的吹風機在洗版
12/12 23:49, 27F
所以可以先回答我我有沒有違反板規嗎?還是因為即便我按照板規一周PO一次你也因為 自己看了不爽所以來信叫我自制?這不叫自覺老大?如果大家做事都可以憑感覺那還要 板規幹嘛?

12/12 23:50, , 28F
唉呀 真好笑 你這不就間接承認你沒看板規嗎?????
12/12 23:50, 28F
請問我哪裡承認我沒看板規了?我板規就是當四書五經讀熟了才敢PO買賣文~

12/12 23:57, , 29F
小弟認為版規的制定是在於控管版面的秩序及整體性,
12/12 23:57, 29F

12/12 23:57, , 30F
版規是死的而人是活的文章也是,根據版上狀況調整版規,
12/12 23:57, 30F

12/12 23:59, , 31F
讓已經文章不多的松山版看起來比較不會充斥著一些賣不掉
12/12 23:59, 31F

12/13 00:00, , 32F
又再多加一點先物品重PO文置底賣,
12/13 00:00, 32F

12/13 00:00, , 33F
搞得松山版活像買賣版一樣來的好
12/13 00:00, 33F
所以我按照板規一周一篇都錯了?一周就這麼一篇還要被說洗板請問是我的問題嗎? 更別提我已經很給板主面子了,自他12/1來信至今早已超過一周時間我也沒再PO文, 難道我沒有讓步?即便我覺得被冠上莫須有罪名?

12/13 00:01, , 34F
感謝版主有聽到版友聲音,或許原PO沒有違反版規
12/13 00:01, 34F

12/13 00:01, , 35F
但這行為只是在利用不合時宜的版規,一點也沒去搞懂真正
12/13 00:01, 35F
請問甚麼叫利用?我只是單純按照板規來貼文有需要被你這樣污衊?難道我照板規走 不夠還要另外再參照本板文章數來衡量多久PO一次文?那請問多久一次你覺得適合? 兩周?三周?一個月?半年?不好意思,這些都是我在私訊中問過板主的問題,沒得到 他的答覆,我肯定你也答不出來。

12/13 00:03, , 36F
版規制定的意義,在小弟看來您只是見笑轉生氣而已
12/13 00:03, 36F
所以你的意思是今天法律只是裝飾用,大家不用管板規直接自由心證?照著規範走 的人都是笨蛋就是?沒有絲毫不敬,但在我看來你可能相當需要強化民主法治相關知識。

12/13 00:20, , 37F
法律有甚麼用,你生活在台灣還不清楚?
12/13 00:20, 37F
的確,法律跟科學都證實沒問題的東西也可以在那秒退,人民視法律為無物我很清楚。

12/13 00:20, , 38F
就是有些人只在乎自己,利用這些漏洞,才有這麼多社會問題
12/13 00:20, 38F
誰鑽法律漏洞我不知道也不在意,我只知道我的行為合乎板規而且出發點也沒有任何 一絲想鑽板規漏洞的念頭,至於你怎麼想我無法控制你。

12/13 00:21, , 39F
最後還可以大言不慚的說沒犯法
12/13 00:21, 39F

12/13 00:21, , 40F
您謬誤我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12/13 00:21, 40F
你法治觀念之薄弱我倒是不感吃驚,沒辦法,臺灣人民普遍皆是如此。

12/13 00:22, , 41F
在我看來您可能需要強化道德教育,從扶老太太過馬路做起XD
12/13 00:22, 41F
或許可以由你先從強化自我法治精神做起。

12/13 00:47, , 42F
有人真是玻璃心一碰就碎,講白一點我也是覺得買賣文很多,
12/13 00:47, 42F

12/13 00:47, , 43F
看的很不順眼,有人出來反應,版主出來處理,真是謝天謝地
12/13 00:47, 43F

12/13 00:47, , 44F
,你要崩潰就繼續吧
12/13 00:47, 44F
標準以自己喜好來決定一件事情對或錯的人我也懶理。

12/13 02:17, , 45F
那剛好,不懂的讀空氣,自我中心這種人也沒人會歡迎你
12/13 02:17, 45F
平常人沒有法治觀念還自以為對,臺灣為什麼會無法進步我想到這邊已經非常清楚了, 我可不敢也不想讓這種人喜歡,嘖嘖。

12/13 02:21, , 46F
阿不就好棒棒 看你要滾出台灣還是出來參選拯救一下?
12/13 02:21, 46F
你真的是板主還是被盜帳?開始無理取鬧了?乖啦給你秀秀。

12/13 02:33, , 47F
不是說懶得理?就是有口是心非的人,社會一直退步的原因
12/13 02:33, 47F

12/13 02:33, , 48F
我想已經不明而喻,而且我是說歡不歡迎不是喜不喜歡,這
12/13 02:33, 48F

12/13 02:33, , 49F
麼自戀對身體不好哦,呵呵。
12/13 02:33, 49F
你好,知道甚麼是法嗎?不懂法還硬要瞎攪和真的是顆顆耶,呵呵。

12/13 02:53, , 50F
娘子快出來看有人在跳針跳針跳針跳針,叫她孑孓
12/13 02:53, 50F
其實你們兩人共處一室你直接請她望著你就好了,無需特地上來打字,真的。 ※ 編輯: BOBO88888 (101.13.210.188), 01/22/2016 03:11:11
文章代碼(AID): #1MQIvlGX (Sh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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