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試用期內離職問題
給你一個衷心的建議
要走就趕快走,管他說怎樣
不給你薪水就去申訴他
企業主/老闆/主管大部分都是一個樣
缺人>>>拜託你做
不缺人>>>你趕快走最好
他說你辭職不尊重人
那叫員工走的就很尊重人了...?
之前上班的地方也是
資深(1.5y)員工跟我說 老闆都叫人家要走提早1m講
但有人月初講~說做到月底 結果五號找到人 就馬上就他走啦
※ 引述《hakan7480 (啊!糟糕!!)》之銘言:
: 各位板友大家好!
: 我現在還在試用期內,
: 而契約上也有說明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 我爬文之後發現是試用期內無須理由可向主管辭職,
: 請問是這樣嗎?
: 另,
: 主管覺得我突然提辭職很不尊重人......
: 所以要我再做一個月......
: 而且我屬於特別組織,
: 需要有人交接......
: (其實我是覺得因為新店要開幕人手不足要我留)
: 但我是因為再做下去會有職業傷害所以想辭職......
: 請教各位我該怎麼做?
: (因為很急,若有板友認為我爬文不足之慮請見諒)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91.163
推
10/03 20:09, , 1F
10/03 20:09,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