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若上班超時又不算錢怎麼辦

看板ServiceInfo作者 (小綠)時間14年前 (2010/01/02 18:47),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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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首先要說加班不支付薪水這件事情是不合理而且違法的喔!! 一般來說餐飲業正值是一天工時9小時(有供餐的情況,沒供餐8小時) PT的話則看各公司規定 加班通常是以超過每15分鐘以上才有半小時的加班費 也就是說如果你應該10點下班, 但你做到10點14分是沒有算加班的 至於加班的話通常PT是依照你原本時薪計算 正值則是原本薪水的1.33倍 詳細的法規大家可以上網查 但有些店家或許因為人事預算的關係 正值員工沒有辦法給付加班費用則改成補休假來代替 這也是可以的 所以建議原PO可以先聯合其他的同事一起向公司爭取 另外打卡的時間也很重要 最好想辦法將你的打卡表上面的日期時間拍照存證 若是公司真的不願意付薪水可以向勞委會申訴 接下來想跟各位分享一些心得 我不認為不願意被老闆壓榨就是草莓族 現在越來越多老闆仗著不景氣 你不做還有別人要做的心態來壓榨員工 我剛進入服務業不久曾經待過一間高級的義式餐廳 面試的時候老闆說一個30000/月 (Am10:00~PM3:00 PM5:00~11:00)供兩餐 月休四天沒有加班費 我當時覺得老闆說不會常常加班所以就答應了 但接下來發現雖然偶爾生意不好的時候可以提早下班 但平均每個星期會有4天遇到客人拖台所以加班至少1小時的經驗 而且老闆說公平起見,領班以下的全部一起留= = 接著在工作大約兩週後 老闆拿出一份同意書表示當初面試忘記說 所以要補簽 內容是任職前三個月薪水,每個月會扣5000元的保證金 在任職滿6個月以後才給, 如果你不簽就不要做 但我當時覺得反正最後會給所以簽了 接下來不久因為原本中午休息時間固定值班的小姐去待產 所以老闆要求領班以下的5個員工要輪流值班 也就是說每個月平均至少又多出12小時的工時 當然也是不給薪水 當時大家當然很氣卻沒有人敢坑聲 一方面店裡有的服務生是華僑, 有的是家裡真的很缺錢,這份工作至少保障了一個月30000的收入 當時我雖然不懂這些勞基法 但還是因為受不了種種壓榨的行為所以選擇離職 (該老闆壓榨的事情還不只這些) 之後我換到了一間不錯餐廳 至少基本的加班費跟三節獎金都有 和主管們聊到以前的事情才知道 其實像這些不給加班費、超時工作都不合法 而且因為當初離職的很匆忙 所以也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去和原本的老闆要求賠償 但卻學到不少經驗 只能呼籲大家 要有良好的工作態度和責任感之外 也要同時捍衛自己的權益 不要怕因為揭發了之後失業(服務業很缺人,流動性也高,一定找的到守法的好老闆) 更不要有那種我們老闆也這樣 所以鼓勵大家默默接受的做法 這麼說不是要大家鬧大事情 只是覺得基層勞工要懂得保護自己 不應該讓這種老闆壓榨員工卻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歪風盛行 服務業很辛苦 大家一起加油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17.163

01/03 01:24, , 1F
謝謝你的分享^^好險今年跨年準時下班(其實超過半小時啦)
01/03 01:24, 1F

01/10 11:10, , 2F
有的老闆會以你動作太慢以致於拖到下班時間,不支付加班
01/10 11:10, 2F

01/10 11:10, , 3F
費喔!
01/10 11:10, 3F
文章代碼(AID): #1BFoGbit (Service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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