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疑問] 我夢到一個房東...

看板San-Ying作者 (orz78la)時間14年前 (2010/06/15 10:54),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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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開的條件是有可能的 以前在淡水唸書的時候 都是一次付半年房租+簽約時的押金一個月 以在外面租店面、租房間的押金 兩個月算正常的 有些很狠的還收到三個月 只是說每個地方生態不同 如果他條件比較硬 就找別的房子吧! 講到房租 就想起陽明山大學附近的套房 朋友說貴死了......... ※ 引述《goodboy96 (超帥小傑)》之銘言: : 我最近做了一個奇怪的夢 : 找到 middle NTPU 某一間三房二衛一廳 : 房東開價16000元/月 : 含管理費 不含網路 有線電視 : 傢俱要有的都有 : 原本打算跟房東簽約了 : 沒想到房東電話裡竟然要求 : 簽約時現場付6個月的房租+2個月的押金 : 半年後再付6個月的房租 : 簽7/1~6/30 : 我在夢裡很傻眼 受驚了 : 就醒了 : 這個夢讓我有好多疑問 : 各位大大幫我解答吧!! : 請問這種方式是正常嗎?? : (我們是學生沒辦法一次拿這麼錢 : 或 : 跟家人要一次要這麼多錢 很少人能負擔吧) : 請問我們該租嗎??還是要換?? : (我們4房比較不好找 大概是找3房 主臥兩人睡) : 還有我依稀記得在夢境中 : 房東跟我說 : : 如果你們不行的話,有另一組同學接受這條件, : 而且我們也不想改這簽約方式,就看你們決定囉~ : 請問有可能學生接受這條件嗎??? : (一次要拿12萬8(6個月+押金)出來) : 謝謝各位大大 幫我解決夢境的疑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49.172

06/15 11:22, , 1F
淚推陽明山 房東都比凶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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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1:37, , 2F
我記得法律有規定只能收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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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8:20, , 3F
土地法第9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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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3:35, , 4F
土99是規定擔保金最多可收兩個月租金而已
06/16 13:35, 4F
文章代碼(AID): #1C5kjAbA (San-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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