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當工作違背良心時 要辭掉業務了嗎?
大家好
小妹 電子零件業 國外業務一枚 尚在試用期
日前遇到國外客人表明要退貨 因為他認為我們出貨不誠實
原因大概是如此:
這個客人從二月和我們詢價接洽
到九月 這期間公司和他們報價報的是 劣等品的價格
樣品寄了三次 卻是寄優等品
寄給他們書面參考的也都是優等品的規格書和承認書
其實負責報價的業務在後來兩次寄樣品時就離開了
業務離職前有交代 因為被殺價 所以樣品要改寄劣等品給他們試
但後來老闆不知為何 仍然安排寄兩次優等品樣品給客人
以上這些我都是從側面了解 和從一些電腦的資料挖出來的
我在九月初時進公司
十月初時客人下了急單
我對這個客人什麼都不瞭解 不清楚之前是怎麼報價 樣品測試情形都不知道
想要了解前後也來不及
老闆: 這個客戶很大 公司要抓
"你給我趕快催他們回簽PI"
"你給我趕快把這件事做好"
然後叫我要告知對方出的貨是xx印刷, 材質有點不同
因為對方價格殺的很低
我詢問材質不同是指?
他說是接點的材質不同 會影響壽命 但我千萬絕對不能跟客人說這個
於是我該告知的告知了
結果上上禮拜問題出現了
和我們訂貨的客人其實是貿易商 他轉賣給原本也是用我們產品(優等品)的客人
客人拆開殼發現和原本使用零件不同 就退貨給貿易商
貿易商和我們 要求退貨 退貨運費雙方各出一半
若我們不出一半也沒關係 但至少可以負擔一點
這一個禮拜來 我天天在接電話
我努力地想請他們不要退貨
但只要當他們提到樣品問題 我就站不住腳 我只能沉默
他們不能理解:
他們是要買A 於是索討樣品做壽命測試 我們三次都寄A
結果最後寄B ???
就算最後寄B 有通知說材質不同 但他們也不知道其實壽命也不同呀 ??
說實在我覺得她們問題很合理
我無法回答他們這個問題
我只好一直鬼打牆說但是當時PI簽約時說要寄的物品 就是我們寄出的物品
我們只能接受退貨 但不會負擔運費及退貨衍生的花費
其實這問題發現後 我了解了前後情形 發現這根本不是還在試用期的我能處理的
因為對方提到可能會有國際訴訟 想要公司與公司對談
我請求老闆處理 他只說他不會出面 若什麼事情都老闆出面 要我幹嗎?
他還說 這中間的過程他也都不知道 找他談做什麼?
每次客戶電話結束 我都要在辦公室當大家的面被老闆洗臉一次
他說我 不會替公司爭取利益 不會替他處理事情
他說我 一點業務的本分都沒有盡到
我真的沒辦法在有憑有據的情況下 跟客戶說我們一點錯都沒有
業務一定要這樣昧著良心嗎?
而且這個情形都牽扯到可能有訴訟了 說實話我也想明哲保身
請問各位前輩 我該如何自處? 誠心請教 任何建議都很歡迎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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