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Salary ]
討論串[問題] 資遣 衍生的 5 ~ 15 年間的愛恨纏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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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6→)留言8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newsamwang (阿彌陀佛呢~~~~)時間4年前 (2020/04/15 00:09),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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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上班,. 標準的每日工時 AM 08:30 ~ PM 17:30. 到職的日期是 2005年,. 擔任的職務是外勤維修,. 因為是外勤,. 上班時,可以直接從家中出發到客戶端,. 下班時,也可以從客戶端直接返家,. 不需要向公司特別報備,所以也就沒有出勤紀錄,. 有著 底薪 + 外勤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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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59→)留言66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shinebeach (閃亮的憂鬱)時間4年前 (2020/04/15 04:25),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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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針對問題一回覆我上個月詢問勞工局的狀況給您參考。. 前公司也是違反動調5原則,. 這點勞工局很明白地說,. 若我申訴時,我需提供我接受新職務(違反調動5原則的部份). 到我拒絕的時效需在一個月內的證明。. 超過1個月就算你同意,是沒辦法申訴的. 第14條第1項第5款. 「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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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ocibear (熊)時間4年前 (2020/04/15 09: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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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就沒有覺得"家庭的負擔變得很沉重"?這邊沒有覺得"家庭生活讓我很滿足"?. 時間換錢 錢換時間 這就是人生感覺還可以接受,但你要爭取以下第一項的55萬. 似乎就不能簽. 待其他高手指教感覺有機會. 但公司來個"舊公司解散". 就什麼都沒有?. 在台灣開新公司很容易的我覺得渺茫可以,但. 六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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