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職災問題(急)
類似的職災案件個人身邊的親友有發生過,
當時事故發生叫救護車時同時就被轉通報了,
所以沒有這樣的問題。
先講結論,
以下是勞工應有的權益,
最終還是看原po自己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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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為發生職災而且送醫診斷後要住院,
依法公司要在事發後8小時內通報,
未通報公司要被罰3萬元~30萬元。
2 原po媽媽這段期間公司要給公傷病假,
期間要付全額薪資,
不得扣全勤獎金或年終績效等獎金。
(這筆金額最大,也是老闆要付的)
3 不是傷病給付
傷病給付是指勞工沒有工作期間拿不到薪水而勞保給的補助
如果上一筆有給就不用申請這個
4 是職災醫療給付
門診或是住院都可以申請
詳情請參考勞保局網站 https://www.bli.gov.tw/0004842.html
5 公司的團保或是個人的相關保險都再申請住院醫療費用
醫療收據正本或是影本加蓋醫院章可多家保險出險 (要看保險公司規定是否一定要正本)
6 地方政府通常有職災慰問金
以新北市為例連續住院7天以上有1萬元,
失能第11級~第15級有2萬元。(不確定是否兩筆都會發)
可參考新北勞動雲 https://ilabor.ntpc.gov.tw/page/subsidy-for-occupational-injury
(截趾頭失能分級大約14級~15級;第1級最嚴重,第15級最輕微)
媽媽的權益 = n個月的薪水 + 醫療費用 + 職災慰問金
至於"有說醫生開診書上寫休息多久,那段時間的薪資會照付",
個人經驗是現在醫院在整個療程結束前不會特地開診斷證明書。
而以往公司都會要勞工先申請診斷書要看醫生註明建議休多久來核假,
醫師避免爭議也不會註明建議休息日數了;
最後在整個療程結束才會開診斷書說明診療經過Ex.從2021/8/1~8/31門診治療共n次。
建議原PO釐清公司的態度會怎麼樣照付薪資,
不然這也是很多職災案件勞資無法共識的一塊。
最後還是建議原PO直接打給勞動部勞保局或是地方勞工局完整詢問,
再次以新北市為例有提供職災勞工關懷服務提供法律、福利諮詢、災後協助或協助申請慰問金;
可參考 https://ilabor.ntpc.gov.tw/page/occupational-injury-care-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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